说明:本文是我撰写20万字《论有效监督机制》论著的“统一原则”之内容,其内容讲解了我们遵循统一原则并非完全是讲统一,既要讲统一,又要讲对立。
人们遵循统一原则,从总的来讲,要讲统一,只有讲了统一才有“团结”、“和谐”、“协调”、“稳定”和“搞好关系”等而言;但是,人们为了达到“团结”、“和谐”、“协调”、“稳定”和“搞好关系”等之目的,既要讲统一,又要讲对立。在此,以例说明:
例1,在解决一些不团结、不协调或不和谐等社会问题时,我们要遵循统一原则,一方面要讲统一,即:周全思考、联系实际、集中力量、组织领导、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想方设法、妥善处理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等;另一方面要讲对立,即:要与自己的和他人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形成对立,通常要自查自纠或他人对自己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暗示、批评、打击或纠正他人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
例2,在监督工作中,我们要遵循统一原则,一方面要讲统一,即:监督者与监督对象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谦让,尤其要同心同德、搞好团结、加强合作、趋利弊害、做好工作;另一方面要讲对立,即:监督者与监督对象要有原则性、法律性或纪律性,对监督对象有违反原则、纪律或法律的思想和行为要给予妥善处理或严厉打击。
例3、在教育工作中,我们要遵循统一原则,一方面要讲统一,即:教育者对教育对象要摸清情况、善解人意、以情感人、经理服人、因人施教;另一方面要讲对立,即:教育者对教育对象所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给予批评和纠正,但要讲究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