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听课笔记 经济解释听课笔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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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的选择 第四讲

张五常

 

(经济学的重大事件大都发生在带8的年头),1848年发生两件大事,一是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二是密尔发表了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中的若干应用》,密尔在历史上公认是最聪明的,但那时我还没生出来。

他在书里提到一个例子,后来变成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话题,那就是灯塔的例子。

第一个问题,灯塔是私人出资造的,帮助海上船只不会触礁。但是怎么收费呢?密尔的结论是,灯塔不应该由私人投资建造,因为它对社会有贡献,协助航海,而又收不到钱,所以应该由政府来建造;

第二个问题,就是后来萨缪尔森讲了其中的一个原因,他说既然灯塔存在,服务多一条船的边际成本是零,所以收费应该是零,因为边际成本是零。那就多了一个问题,灯塔有收费的困难。但萨缪尔森说,即使能够收费也不应该收,因为灯塔服务的边际成本是零。

后来吵到今天,我们来说他这个问题。说到这个部份,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的利益与私人利益是有分歧的。我收不到钱,你们受益,就变成了以后社会成本跟私人成本的分歧,是个大话题。

到了1920年,剑桥经济学家庇古,他写了一本很有名的《福利经济学》,他举了许多例子,其中一个例子是最简明的,我认为他一生最大贡献就是这个例子。他说两条路都是从城市A到城市B,一条路很好,但很窄;另一条路很宽,但是没有铺好,很难走。

两条路让人选,人人都会选好路,但那条路(因此而)塞车,走不动。走不动的时候政府要立法让别人走另外一条路,效果怎样呢?首先走坏路的人没有损失,因为好路塞得走不通了,比如原来好路半小时走到,坏路1小时走到,现在好路塞车,走的时间超过1个小时,那人们就选择走坏路了。

政府说,那就抽税吧,对走好路的车抽税,使其中一部份改走坏路。因为用好路的人赚了,没那么塞车的时候,他就相当于赚了钱。而走坏路的人也没亏,因为在好路塞车也要一个小时,所以他们也没有损失。

庇古于是说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有分歧,这个例子证明应该由政府来抽税。这是1921年的事,到了1924年,四年之后,芝加哥大学的奈特教授写了篇很重要的文章,那是非常重要的。

但奈特这篇文章的代价是很大的,因为他的思想正确,但是文字难明,结果很少人理解。奈特说这两个例子里,庇古是对的,完全对的。但这并不表示市场的做法行不通,因此需要政府干预。而是因为这两条路是没有业主,因此也没有人收钱。

如果好路有业主,他就会收钱,收的钱也相当于政府抽税,使有些人因此改走坏路。所以他说这个社会成本跟私人成本有分离,只是因为公路没有私有产权而带来的问题。

这个观点,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科斯定律”,但是奈特的分析不够清楚,我看了好几次才明白,所以就变得(没人知道了)。说起来奈特不拿诺贝尔奖是没有道理的,他的五个学生都拿了诺贝尔奖,他自己怎么拿不到呢?

所以他这篇文章就应该拿诺贝尔奖,他的分析是很精辟的,牵涉到很广泛的问题,但是很难读。我在1967、68年的时候见过他本人几次,亲自感谢他的文章。但是他在诺贝尔奖颁发5年后就去世了,所以没有拿到诺贝尔奖。

奈特写了这篇文章批评庇古的例子,但是庇古没有回应,只是在他的《福利经济学》再版的时候,从书里删掉了这个例子。如果他当年回应,双方争辩起来的话,经济学的发展会好很好。但是他(庇古)逃避现实,所以社会成本问题也因此一直推延下去。

在庇古的书里边,还有其他例子,只是没有两条路的这样含蓄。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工厂污染的例子,一家工厂烟夕排出的煤烟污染了邻居,这家工厂不理邻居的损失,只考虑自己生产的成本。那么在当时的看法,因为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这个例子虽然在书里只有一句话,却变成一个很有名的例子。

当年他还有另外一个例子,比如种田,铁路经过的稻田,因为火车煤烟对两边农作物有损害,也是私人成本跟社会成本分离,因为火车的成本并不止运营成本,还要加上对农田的损害。

1969年我的老师阿尔钦和斯蒂格勒去日本玩,在火车上看到两旁的农田,就问列车员火车两旁的农地卖得是不是便宜一些?因为受到火车损害。

但列车员回答说不是的,他说在火车两边的农地值钱一些,因为火车吓走了田里的飞鸟,因此农田更贵一些。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笑话,是斯蒂格勒亲口告诉我的,

后来到科斯退休的时候,斯蒂格勒去致辞,他讲笑话在经济学家中是很有名的。他上去正要讲时,突然大叫一声张五常,原来他看到我,然后走到我的坐位边上问我,几年前我跟你说的那个火车例子是什么例子?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了,我跟他说飞鸟飞鸟,他一下想起来,回去继续演讲,说感谢张五常提醒我这个故事。

到了50年代,经济发展理论盛行,你们现在去翻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的经济学报,几乎都是关于经济发展理论的。发展理论的一大流派,就是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话题。也就是外部效应的话题,英文叫externality,就是讲一家公司怎么可以增加外部利益,减少外部损害的投资。所谓外部,就是收不到钱,或者不需要赔偿的那些。

其中一个很有名的,大概在1952、53年左右,讲蜜蜂在果园里采蜜,而养蜂的人是不需要付钱给果园主人的,这就是外部效应的问题。而蜜蜂去采花蜜的时候,也传播了花粉,对果园是有利的,而果园主人也没有付钱给养蜂者,又是一个外部效应的问题。

很出名的例子,我在1973年发表《蜜蜂的神话》,有的人译作《蜜蜂的寓言》,那篇文章里就说,都是收钱的。你的蜜蜂去果园采蜜要收钱,而蜜蜂帮助传播花粉,人家也要给你钱。所以市场存在,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没有发现。

所以在50年代、60年代的时候,这个外部效应的问题,所谓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分离,争论得很厉害,是个大话题。

科斯对这些争论并不熟悉,因为他没读过这些文章。他是1911年出生,18、9岁大学毕业,毕业得太早,要等时间,拿了奖学金就到芝加哥大学偷听奈特的课,听了两三堂课,他觉得奈特讲得不对,就写了篇文章,《公司的本质》。1930、31年写的,后来到1937年才发表。这篇文章没有引起注意,后来到我1966年的文章(《佃农理论》)里,说我的思想是从科斯第一篇文章来的,所以他的那篇文章又比较出名了。

关于公司的问题,我在下一堂课会讲。科斯后来到了伦敦经济学院教书,早年他的研究方向是专利问题,我认为他在那方面做得很好。他是研究传播的专利,比如邮政局送信的专利,还有英国广播电台(BBC)的专利,他写了一本书专门讲这个,都很好。

科斯这个人很怪的,很多东西他都不知道,但对于他知道的东西,他就知道得很多。研究得很深入,调查很仔细。慢腾腾的英国绅士。他想去美国做工,在50年代不行,想在美国工作没有博士学位不行。于是他拿了几篇文章去申请名誉博士学位,他有些文章已经很有名了,当然没有问题。

他先在美国的水牛城大学当助教,后来转到维吉尼亚大学。1958年芝加哥大学,弗里德曼的太太的哥哥,也就是他的大舅子戴维德,他有个学士头衔,是哲学的,没有念过经济学。但在芝加哥大学的法律学院里教经济,他不写文章,但是教书,一辈子可能就写过两三张纸。但他是芝加哥学派的一个重要元老,人人都知道他厉害,但他却没有发表文章。校长也知道他厉害,就跟他说,你没事做不如搞个学报吧,他不好意思推辞就做了学报编辑。

那个学报叫《法律经济学报》,一年出一本,很薄,只印4、500本,由他做编辑。他也无所谓,因为戴维德深信,大学学报如果没有饱学之士就不应该存在。所以他无关痛痒,有好文章就登,没有好的就不登。但是他1958年第一期学报出版的时候,篇篇都好,一条方程式都没有,篇篇都好!我们做学生的时候,我是1962年注意到这个学报,几乎是要抢购。那时候一块钱一本,一直抢到几十块钱一本。

当时科斯在维吉尼亚教书,看到了这份学报,惊为天才之作,就在1958年寄了一篇文章给戴维德,戴维德一看,也惊为天文,但给他芝加哥的同事看,个个都说错,要作者修改。

但科斯死也不肯改,戴维德说不改不行,但科斯还是死都不改。结果戴维德就说发表可以,但你要来芝加哥大学做一次报告,解释这篇文章。科斯说演讲就算了,你可以找几个行内的朋友,大家一起谈谈。

这就是后来在1960年,经济学历史上最震憾人心的辩论。科斯1959年发表这篇文章,人人都说错,但戴维德就把文章排在学报的第一位。这就是那篇著名的《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是过去100年以来最重要的一篇文章。而在1960年那一年,人人都说它是错的。

有的时候人是有运气的,因为科斯是做专利研究,他是研究传播专利的。所以他到美国继续研究这个传播专利,而传播在英国是受政府管制的,而在美国则不受政府管制。所以他就追溯历史,美国传播行业这么庞大的一个管制机构,它的权力是从哪儿来的。

所以科斯就去追查传播委员会的权力是怎么来的,结果他发现,原来是当年波士顿附近的渔船出海,每只渔船都用无线电跟岸上联系。但是海上有很多船,音波频率是一样的时候,大家就会互相干扰,有时小孩乱发天气预告(所以才出现了委员会管制)。

科斯就说,为什么要管制频率呢,你把音波频率拿来买卖多好?只要权利界定得清楚,谁要买谁要租,产权属于谁清楚(就不用管制)。而现在这种混乱的情况,就是因为权利界定不清楚。

接着他又举了个例子,说这块地是我的,我在地里种玉米,你把汽车停在地里,当然损害了我。如果这块土地是我的,我有权种玉米,你可以停车,但要给我钱。

但科斯反过来又问,这块地是我的,我有权不让你停车,那就损害了你的自由。但是如果你有在这块地上的停车权,你有权停车,那我就要付给你钱,请你不要在这里停车。科斯就说,权利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界定清楚。

如果你没有停车权(而又想停车),那你可以给我钱;而如果你有停车权(我又不想让你停),那我就给你钱让你不要停。他在文章里就说到这句话,“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这就是非常重要的科斯定律。

这句话没有人注意到,直到我后来写英文论文时指出来。但是这么浅的问题,芝加哥大学的大师们不同意,他说我开家工厂污染邻居,不是我要补偿邻居,而是邻居要补偿给我(让我不要排污)。你把车停在我的地里,不用给我钱,我反而要付钱给你,这一点他们怎样都不同意。

但是停车的例子,科斯知道联邦传播委员会那个音频的互相干扰的代价,只要权利界定清楚,就可以通过市场成交。他认为这跟玉米地的例子没什么不同,不一定是停车的要补偿种地的,有可能是种地的要补偿停车的。

科斯是很幸运的,你说工厂污染邻居,工厂是坏人,邻居是无辜;在种地与停车例子里,停车的是坏人,种玉米的人无辜。所以不管怎样都无法理解无辜者为什么要补偿坏人。

而在科斯的例子里是没有好人坏人的,我干扰你,你也干扰我,你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正因为如此,他在做这个案例分析的时候,就无需做任何价值判断。然后再把这个例子延伸到停车和工厂污染的例子里,顺理成章。

后来在1960年的春天,这是最有名的了,科斯到了芝加哥,在弗里德曼家吃晚饭。戴维德请了当时最厉害的经济学家到家里跟科斯辩论。连科斯在内总共11个人。科斯先说,他说假如工厂污染环境,你们认为邻居应不应该向工厂索赔?大家都说应该,科斯说我不这样认为,大家就吵起来了。

吵了两个小时,在参加的十个人里,我问了八个人,那天晚上的辩论轰动了整个芝加哥经济学界。科斯说他死都不认错,辩了一段后弗里德曼站了起来,把每个人都批评了一顿,每个人都错了,只有科斯还站在那里。

我记得其中有人告诉我,当晚离开时已经是深夜,但他们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刚刚见证了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庄逊当时在英国,他是芝加哥很有名的一位经济学家,他拍了一封电报给芝加哥大学,说恭喜一位英国人再次发现了新大陆。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但科斯的经济学观点相当于再次发现了新大陆。

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经济学中所有的外部效应,所有的社会成本问题,都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而这个发现)对于当时中国的经济改革特别重要,当时我写文章,1979年写的,向北京的朋友解释市场的运作的时候,你只要提到私有产权,北京当年不能接受“私”字的,(在中国文化里)私相授受,谋取私利,夹带私货,没有一样是好的。

但是当我拿出科斯的观点时,说(市场运作的前提是)权利界定要清楚,北京的朋友接受了。到今天他们也没有完全接受这个“私”字的。私营还叫民营。但是他们接受权利界定。

我带弗里德曼1988年的时候见赵总书记,他讲解给弗里德曼听,为什么权利界定那么重要,其实是从我这里学过去的,我又是从科斯那里搬过来的。

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产品,包装不同。所以中国有今天。权利界定清楚,其实就是私有产权。当年我从阿尔钦那里学的,学产权问题,谁不知道私有产权重要?但讲不出来什么样才叫私有产权。

你可以说这所房子是我的,你不能进来,但为什么我不能进来,讲来讲去讲不清楚。而科斯用音波的例子,说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一言惊醒梦中人。我们并不是那么蠢的,之前也研究过很多,把英国的产权法例看了无数,但就差那么一点,没得说了。

在听过那晚辩论的很多人说,因为弗里德曼驳倒了在场的所有人,因此以为科斯定律是弗里德曼想出来的。但是我亲自问科斯,其实弗里德曼有多大贡献?他说,弗里德曼讲得那么清楚,他一讲完,我就知道自己肯定对了。

这是一句很关键的话,他自己那时候居然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所以我就对科斯说,你1960年春天才参加辩论,但你在1959年的文章里,已经清楚写明了,权利的清楚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你自己早就写明了。

所以科斯就很感激我,到1991年科斯拿诺贝尔奖。瑞典邀请我一起去参加,我还花了8000块钱做了套礼服,很贵的。我对瑞典当局说得很清楚,我说我花了8000块买礼服,我可不打算只穿一次的。

科斯在读他的演讲辞的时候,弗里德曼当时就坐我旁边,他把我当成小弟弟。后来典礼官来说,科斯要进来了,你去迎接一下他吧。那时会场里灯都不亮的,很厉害的。我们就去迎接科斯,大家当然都很开心,弗里德曼走出来说,你们快回去坐,有人要坐你的位置,因为很多人喜欢坐在他的旁边。

那我就回到位置去坐,科斯慢慢走上讲台,我指着他问弗里德曼,说Jewson,你真心的说一句,这个人值不值得拿诺贝尔奖?他说他呀,好多年前就应该拿了。

所以在这些经历之中,我知道科斯定律是科斯的,不是弗里德曼的。但是我认为有点遗憾的,我没有跟科斯说这件事,我个人觉得他1960年的那篇文章,应该提到奈特,提到1924年两条公路的问题。在那个例子里,奈特说得很清楚,如果有私产的存在,就不会出现(管制)问题,自然会有人收钱。

当然科斯的解释清楚很多,但是私有产权的功能,在奈特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点应该提一下。如果是我的话会提一下,但科斯没有提,在1959年的文章里没有提,1960年的文章里也没有提,我觉得这是有些瑕疵的。

 

现在我们再回到社会成本问题上来,在1960年科斯参加辩论后回到弗吉尼亚大学,回去后他又写了一篇文章,是20世纪经济学中最重要的一篇文章。你们可以在英文推荐读物里看到。我建议你们把英文原文好好读一遍。

很多人讲科斯定律都引用这篇文章,但他们只不过是引前边的五页,所以大家都以为科斯定律就是文章前边的五、六页。但真功夫其实在后边,因为他作为英国绅士,真的是博学多才。看了很多的企业,在写文章的时候,因为担心赶不上戴维德的学报发表,所以就一节节的寄去,写一节寄一节。所以看起来好象很多篇文章接起来,没有一气呵成的感受。

科斯后来才知道,他说他以为戴维德在等他的文章,所以一节节的寄去。但对于戴维德来说这都是无关紧要的,戴维德后来说,如果科斯的文章十年才能写完,学报就等十年再出。因为当时是有稿费的,现在没有稿费了。我问戴维德你给科斯多少稿费?他说因为公司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我就把全部的钱都给他了。

60年的那篇文章,你们看到前边六、七页后,就有一句话,科斯定律就在里边了。他就开始分析原因,博大湛深,我当年花了三年时间读它,三年时间,翻得纸都没了。后来写佃农理论时,我根本没有想到受他影响,结果文章一发表,有人看了就说哎呀,如果没有科斯的理论你哪能想到这里呀。我说是的,你是对的,因为我受他影响太深了而不觉得。

当年第一次见科斯的时候,我去他的办公室,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说我是张五常,他嗯了一声,我说我花了三年时间看你的这篇文章。他说你觉得文章是讲什么的?我说文章里主要讲的就是合约的局限条件,他马上跳了起来,说终于有人明白我了。

这篇文章是要看的,当然不是说里边没有错。你们要学好英文,里边没有数学,没有经济理论,需求曲线也没有一条,就是讲。我当年看了三年,应该读的读物,读一百次也不算多。不应该读的东西,看一眼都算多了,读书就是这样子。

科斯在这篇文章里,提到养牛和种麦的例子。说一根栏杠,一边养牛一边种麦,如果不看好牛就会来吃麦子,怎么办?他说很简单,如果麦地是由种地的人所有,那牛过来吃麦子,牛的利益增加够多的话,那吃就吃了,牛主给钱(种麦子的)补偿就好了,一直吃到牛的增值与麦子的成本在边际上相等为止;

只要这些土地是由私人拥有的,那么栏杠就会移到牛吃麦子的边际利益,等于麦子的边际成本的线上,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这块麦地是麦主所有,牛来吃牛主要补偿,直至增值与损害边际相等;但如果牛是有权过来吃的,那麦主就要给钱养牛的,让牛不过来吃,也要给到麦子的边际损害跟牛的增值收益相等为止。

这个答案是很神奇的,科斯说不管吃麦子的权利属于谁,只要界定清楚,栏杠就一定会移到那个位置。所以说不管产权属于谁,只要权利界定清楚,资源的使用(效率)都会是一样的。这是科斯定律的第二个版本,也叫做“不变定律”。

科斯定律的第一个版本,之前已经说了,就是权力的清楚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我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这个(第二定律),因为不管权利属于谁,达到的效果都是不变的。如果没有不变定律,就会有很多傻瓜去争论(资源利用的效率)。

当然,随着财富的变化,这些栏杠也会移动一点点,因为钱多的人来说,钱就不值钱了。因此并不是完全不变的,很多人就抓住这一点说科斯定律是错的。实际上科斯在写文章时,就已经假设了财富分配不同,不会再带来其他的效应。这是很简单,不言自明的假设,是很常用的。这种吹毛求疵的无聊事也是很多的。

 

但科斯定律是错的,他知道是错的。错在什么地方?他假设交易费用是零,这是错的。

很重要的思想,很重要的思维,但是错的。我知道它是错的也知道很久了,但是我没有写出来。1981年我写“中国会走资本主义道路吗?”这篇文章时,我在里边就暗示科斯是错的。

错并不重要,他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基本上是错的,后来到我当美国西部经济学会会长时才写出来,1997年我写了“交易的范畴”,就说明了科斯是错的。他没有回答我这点,他知道自己错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遵敬,你对我的影响这么大,错了对我影响还是那么大,那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都说了很多次了,我说我有七八篇文章是可以传世三十年以上的,假如是可以交换的话,拿我这么多篇来交换科斯一篇我都愿意。用我这么多篇对的传世之作,换他一篇错的,我也愿意。

你要明白它是错在什么地方,就是交易费用的问题。在科斯1937年发表的文章,叫作“公司的本质”,或者公司的性质,它的要点我们一定要再强调一下,它的要点就是提出了交易费用的重要性。这在经济学上不是科斯第一个提出来的,但一直没有受到重视。

(过去的经济学)他假设交易费用是零,但是他又没有明确说明这个假设,就会造成困挠。那些方程式都乱了,你问他们方程式的假设是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

但是有人知道,只是它的重要性没有人理会,科斯在1937年那篇文章里,就指出交易费用很重要。而在1960年的这篇文章里,他在开头六、七页纸举种麦子的例子,假设交易费用是零,这是很清楚的。

而到了后边,他举的很多案子里,每一件都是讲交易费用。所以如果你只看开头几页,就不知道科斯其实很重视交易费用的。

那什么是交易费用呢?这是一大问题。在高速公路上,你请个女孩去收费,这就是交易费用。因为有了收费站,车速就会慢一些,所以这是交易费用;但因为有人收钱,所以没有人可以白闯(造成塞车),所以这个女孩的作用不止是交易,她同时也在保护价格,维护公路主人的利益。所以在收费行为里,一方面有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又有对价格的保护费用。

那交易费用怎么计算呢?你要想想,请个律师是不是交易费用?当然是啦。如果不骗人还需要律师干嘛。

那应该怎么区分?交易费用的增加在边际上看得到,比如在高速公路上收钱,他为了限制车进入,买把锁来把路锁上,(收费员)她的存在跟那个锁是一样的。给钱就开锁,不给就不开。怎么区分交易费用呢?根本没有区分。

所以我对交易费用的定义,也是斯蒂格勒同意的,是逼不得已。在鲁滨逊一人世界不可以存在的费用,都是交易费用。

如果是鲁滨逊一人世界可以存在的,你可以想象到的那些,都不是交易费用。只有在他的世界里想象不到的费用,才是交易费用。在鲁滨逊一人世界里,是没有律师,也没有警察的,某些度量费用是要的,但有些度量费用没有。

所以只要一离开鲁滨逊的一人世界,多一个人,就会有竞争,有产权,维护产权就是交易费用。就象香港这个城市,90%的收入都是银行、律师、警察等等,多少个行业,没有办法完全分开的。

在经济学上,一个人做跟合作是分不开的,这是个问题。科斯说假设交易费用是零,那就要先说明什么东西的交易费用是零。因为有交易费用存在不一定表示一定有交易,应该把它称为“社会费用”或者“制度费用”,没有社会就没有这些费用。一个人不是社会,要两个人才成为社会;一个人也没有制度的,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才有。

所以多个人就出现了制度这一块,交易费用不一定要成交的。计划经济下资源分配,没什么交易,但交易费用很大的,要搞关系、走后门,排队轮购等等,都是交易费用。

政权斗争也是交易费用,年轻人拿本红皮书在那里背也是交易费用,怎么不是呢?那时上街买东西,双方都要先念几句,念错就要去坐牢的,这都是交易费用。你们太年轻了,不记得这些事情。

那时在街边吃碗面,也要拿个红本子念几句,这些读物的印刷量,比《圣经》还多。报刊杂志100%在封面都是毛主席语录,这都是交易费用,鲁滨逊的世界里是没有这些东西的。

这些问题科斯并没有回答我,他只是说只要权利设定清楚,市场自然会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我说市场做不到,因为如果没有交易费用,根本就不需要市场。市场的存在是为了减低交易费用而出现的。

我得到这个启示,是从文化大革命中得到的这个伟大启示。文革时的交易费用非常大,那时没有什么私产,计划供应的交易费用就很大,我(计划者)怎么知道每个人喜欢吃什么,然后再去指导生产?就算是派工作,其中的交易费用也很大的。

那时候是没有市场的,你们可以有专业生产,可以有任何的自由安排,只要分开工作就可以了。(专业生产)是可以不需要市场的。

 小学音乐听课笔记 经济解释听课笔记(9)

而之所以出现分工,是因为交易费用高,我生产了分点给你,你生产的产品分点给我,于是就出现了交换。从过去有饭一起吃,变成你会骗我我会骗你,就变成(都)有饭吃了。市场有交易费用,有很高的交易费用,象律师费等等,但是我只能说市场的交易费用要比中央计划分配的交易费用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整个国民收入的交易费用减少一点,经济就急升,我在1981年就清楚地说,只要减一点点,经济就会升得很快。

过去这20多年来,中国经济升得很快,就是因为交易费用减少。再回到科斯定律,它假设交易费用是零,然后市场出现。但市场正是因为交易费用不是零才会出现,所以这个错误相当严重。

但从他的角度看世界是对的,他的角度相当好,所以对我的启发很大。今天就到这里,下边提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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