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过,生产价格等于“k + kp′(成本价格加上成本价格乘以平均利润率所得之积)”。这种“利润率在一切生产部门都是一样的”(《资本论》第三卷,第193页)。在马克思看来,不论资本周转得快还是慢,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只要有相等的成本价格k,就应该加上相等的平均利润kp′,从而拥有相等的生产价格。其实,这种思想违背了平均利润率规律,原因在于他不懂得成本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的区别。
萨伊早在马克思之前就明白了成本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的区别。他说,“有些事业一年之中,资本会还原几次,而生产过程也周而复始几次。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的事业,一年之中便能够把资本利用四次。可以想象得到,它每次所生的利润,一定比一年只能周转一次的资本所生的利润来得少,要不是这样它的利润和后者比起来将达四倍之多。这么优厚的利润,不久一定会使资本涌到这方面来,而由于竞争关系利润必降低下来”(《政治经济学概论》第112~113页)。根据萨伊的逻辑分析,一切行业的年资本利润率都应该相等,资本周转越快的生产部门,其资本每次所生的利润就越少,导致成本利润率越低;资本周转越慢的生产部门,其资本每次所生的利润就越多,导致成本利润率越高。于是,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既使有相等的成本价格,也不一定有相等的平均利润。只有如此,等量的资本不论投在哪个行业,都能在一年的时间里带来等量的平均利润。显然,萨伊的观点才符合平均利润率规律,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不如萨伊。很可惜,萨伊的智慧之光照错了位置。因为他在研究产品价值的关键时候,只强调资本对生产所做的贡献,不强调“等量的资本要求等量的利润”,忘记了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他的继承者们更是将他的正确思想一扫而光。相反,马克思在研究产品价值时,牢牢记住了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注重理论与现实的衔接,只是犯了技术上的错误。其实,不但他的平均利润犯了技术上的错误,而且他的成本价格也犯了技术上的错误,参见价值演化系列短文之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