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开始学着做经济学。经济学是“显学”还是“普学”?我看,它既不是“显学”也不是“普学”。说它不是“显学”,是由于世界上存在许多经济学门类;说它不是“普学”,是由于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那么,经济学究竟是一种什么学?笔者以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都是一门专门研究、解释、揭示价值规律的科学。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只有马克思为我们揭示出了一个“狭义价值规律”来,至于说“广义价值规律”,笔者敢于肯定地说,至今未曾问世也。
一、什么是“人本经济学”、“物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经济学人为何至今没能揭示出“广义价值规律”来?如果没有猜错,与研究者不了解价值为何物,价值的本质是什么有联系。更重要的是,在人们尚不了解价值为何物,价值的本质是什么的前提下,就开始划分起“经济学流派”来。于是,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凯恩思主义便应运而生。这样一来,上述经济学门类便悉数丢掉了研究对象,并把经济学悉数演变成“政治经济学”。
1、什么是“人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有人把“人本经济学”解释为“以人为本的经济学”。这种解释,显然与“以人为本”这个词汇的存在有一定联系。笔者以为,科学名称的确定,一般是以其研究对象的性质为基础,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人本经济学”应该解释为——“以人的行为为研究对象”或“以人的思维形式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门类。这样一来,“人本经济学”包括的范围就越发地广泛了,它几乎可以涵盖岂今为止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经济学,因为没有一种经济学与人的行为、思维没有联系。
如果人也是一种“物”,那么,“人本经济学”不就成为“物本经济学”大类中的一种?就不要说“人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物为”即理解为“物质运动”的一种作为。可见,如果把人和人的行为当作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称为“人本经济学”是不科学的。那么,什么才是“人本经济学”呢?笔者以为,比较科学的解释应该是,“以研究经济利益的获得为对象”的经济论门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人的行为研究对象的一种经济学;第二,以人的意识为研究对象的一种经济学;第三,以人的劳动行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第四,以人的劳动价值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等。总之,只要是“以人为中心”研究人、人的意识的、人的劳动的、人的劳动价值的都属于“人本经济学”范畴。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包括在其中。
那么,资本主义经济学是属于“人本经济学”还是“物本经济学”范畴?如果要按照上述之划分,当然应该属于“物本经济学”范畴了。这是因为,资本或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都是以物的形态出现,虽然可能是由人的劳动创造,但一旦创造出来,就不再是人或者说是被物化了的人的劳动产物。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人本经济学”与“物本经济学”不仅有区别,也有内在联系。
既然“人本经济学”与“物本经济学”无本质区别,那么,笔者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讨论两者的区别与联系?这是由于,到目前为止,从“人本经济学”到“物本经济学”,经济学已经走过了500多年的发展史、演进史,而且已经到了,需要从根本上将两者的关系说说清楚的时候!如果我们还不能把两者的区别与内在联系搞清楚,可以肯定,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很是不利的事情。
2、什么是“物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说着说着,怎么又与“科学发展观”联系了起来?这是由于,科学发展观的研究对象是包括人、人的意识、人的劳动、人的劳动价值在内的,经济社会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规律的一门学问。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规律是包括人在内的、具体和有所指的物之规律,所以“科学发展观”就是以“经济社会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了。
其实,只要知道了什么是“人本经济学”也就等于已知道了什么是“物本经济学”,所谓“物本经济学”是“以物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门类,比如以商品、资本、市场、资源等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都应该属于“物本经济学”范畴。如果,人们能把人、人的行为、人的意识、人的劳动、劳动价值等都当作物质来对待时,那么,这种与人有关的行为、关系等也属于“物本经济学”。
如此说明,“物本经济学”与“人本经济学”确实无本质区别,有的,也只是些“微妙差异”而已。但是,这绝不是在说,人们可以把“人本经济学”与“物本经济学”等同起来,否则笔者也就没有在这里涂鸦的必要。那么,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笔者以为,区别就区别在,“人本经济学”把研究对象限定在了“人”而“物本经济学”已把研究对象拓展到“人”以外的“物”。
比如,“人本经济学”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并把对“人与人”的关系研究,充斥到全部经济学历史里,并错误地认为,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等;而“物本经济学”就不同了,它不但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也研究“人与自然”、也研究“人与其它生物”和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等等,而只有把上述关系都处理好时,经济社会才能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二、什么是“规本经济学”、“理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把包括人类在内的事物、物质当作研究对象而不仅仅把人、人的行为、人的劳动价值等当作研究对象,可以说是“物本经济学”的本质。但是,我们还不能说,它就是一种最为科学的经济学门类。这是因为,人们之所以要把包括人类在内的事物、物质当作研究对象,是为了从中发现其存在与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是为了揭示其存在与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之规律性和其原理。
1、什么是“规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如上所述,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都是为了揭示客观事物、物质的运动规律的,“科学发展观”当然也不例外了。可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连世界的物质性、物质决定意识都不能承认的话,那么,不管它是由谁首先创立的理论,也不管它是什么“主义”,可以肯定,它们都不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经济观、方法论。因此,认识世界的物质性,就自然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基础!
换句话说,如果不承认世界的物质性,不承认“物质决定意识”,那么,它就获得不了经济科学的本质,因而它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为了唯心主义经济学。读者不妨试想,一种不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理论,它又怎么能揭示出物质的运动规律?或许有人说,牛顿是一位虔诚的宗教徒,为什么能够揭示出“万有引力定律”?这是因为,他虽然是宗教徒,但其研究对象是“引力场”。
由于牛顿物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引力场”,也就自然奠定了牛顿成为“自觉唯物主义者”的地位。“引力场”当然是物质,当然是由一定的物质形式、质量形式决定。相反,如果研究对象不是物质,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属于什么“主义”,肯定不是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思认为“资本不物”,当被用于商品生产时就变成了“资本家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工具”,所以走上唯心主义经济学道路。
可以肯定,“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之所以会滞后于一些“前资本主义”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几乎把商品、资本、市场等经济物质,拱手让给了资本主义。其教训不仅是惨痛的,也是十分可怕的。如此,一些学者又怎么能说,社会主义制度不如资本主义制度优越?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为什么就能迅速地发展起来?与承认商品、资本、市场的物质性没关系吗?
那么,什么又是“规本经济学”?简单地说,它就是以揭示各种经济规律为已任的经济学门类。换言之,只要把发现、揭示经济规律为已任而不仅仅解释经济现象,都属于“规本经济学”。
2、什么是“理本经济学”?有什么本质特征?
显然,“理本经济学”是比“人本经济学”、“物本经济学”、“规本经济学”研究的层次还要高的经济学门类,而笔者之所以要批判“人本经济学”和重提“物本经济学”,就是为了告诉人们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口号,更不是一种“站队”的问题;而提出“规本经济学”,则更是为了告诉人们:区分“唯物”与“唯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揭示出经济规律。
试想,一个能专门研究物质运动规律的人,不是唯物主义难道还是唯心主义?当然,一个能专门研究商品、资本、市场运动规律的人,也就自然获得了唯物主义经济学家的本质。诚然,发现、研究、揭示经济规律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揭示而揭示,而一定是为了按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各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办事!否则将失去意义。
而现在的问题是,即使能够揭示出规律也未必就能够做到按规律办事,因此,如何才能做到按经济社会规律办事,也就自然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为此,为了能够“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就需走到各种规律的前面,进行“科学规划”,而不能等被动地“按规律办事”。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要想按规律办事,就必须首先搞清楚规律是怎么产生的,又是怎么灭亡的问题。
规律不是“客观存在”的吗?难道还有“后天产生”的“规律”?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在我们的身后,还有许多“尚未发生”的事物,比如,共产主义就是种“尚未产生”的社会形态,至少在“没有实现”之前,谁也不能说它就是一种“现实社会”。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确认其“是否现实”呢?于是,在这个背景下,便产生了一门经济学,笔者称为“理本经济学”。
何谓“理本经济学”?简单地说,就是根据“事先”就存在于自然、社会、经济的原理而创立起来的一种“后经济科学”门类。诚然,要想把这门科学建立起来,需要首先揭示出“广义价值规律”即“规律的规律”来。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成为“宏规律”——通过提取已发现规律的“公因式”获得。关于怎么获得“宏规律”的问题,请参阅笔者的“广义价值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