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难忘的日子 工厂罢工的那段日子



--谨此纪念《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

一、工厂介绍

我所在的工厂是一家台资做LED的工厂,总部在台北,大陆这间厂设在广州市某工业区,人数约为1500人,其中间接人员260人,产线直接人员1240人,80%为女工。工厂间接人员上班五天八小时,较少加班,直接员工两班倒,每班11个小时,订单多的时候要上到13个小时,全部按计时来核算工资,加班费按690/26/8作基数,不符合劳动法律要求,不过自从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以来,都是按此公式核算,只是随着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而变更最低工资数。

工厂在工业区内有两个厂区,员工就住在工业区内的宿舍区内,不是封闭厂区,人数将近一万多,平时也显得挺热闹的。工业区靠着镇大道,大道的尽头约五公里处就是镇政府的所在地。

工厂平时管理很严,台干的地位较高,有些台干经常是毫不给面子当着员工的面骂底层干部,所以台干在员工心中总是感觉有些恐惧。工厂从上到下的人员安排为副总经理-(副)厂长-经(副)理-主任-课长-班组长,还有就是受台北总部的交差领导。我是人事部的一位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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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火线

2007年10月份,离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只有两个多月了,工厂员工大多数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当务之急是在年底前和所有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报纸、网络都在大量报道,有报道劳动法可以赔偿多少多少,也有报道工一些工厂趁年底大量裁员,一时间每天听到的都是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消息。

工厂大多数人对此还是不大了解,或者只是了解了一些片断,但有些员工也在底下暗暗讨论,甚至有保安拿着报纸来找我们人事部理论,说他做了七八年,明年离职的话该有多少赔偿。估计工厂像这种人还真的不少。

我们人事部也在密切关注,开会也经常提到。不久,副理向我们通告,一周后台北总部onmouseover=displayAd(4);onmouseout=hideAd(); onclick=linkClick(4);>人力资源处的领导要来,重点就是督促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10月30日上午,总部人资处长到了工厂,下午就召集人事部所有人员开会,布置11月1日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事宜。处长带来台北的律师,据说是专门研究大陆劳动法律事务的。律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新劳动合同法,并且分析了工厂新的合同版本。新合同规定期限为四年,从2007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11月1日早上六点半,我们到了饭堂,这里可以容纳几百号人,产线上晚班的人员提前下班到饭堂聚集。大约在七点钟,员工基本上已经到全,我们给每位员工发了一份合同,副总、处长都在现场,并且作了相关说明,律师用投影设备讲解了员工在哪些地方填写什么内容。

可是,这次签合同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几百人坐在一起,开始有很大的的讨论声,逐渐质疑不断。有的说为什么要签四年,有的说为什么只有一份合同,有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观望。最关键的质疑之处,在于没有把规定的薪资核算方式690/20.95/8写入合同中,怕还是执行原来的核算方式。

场内的讨论声音越来越大,已经盖过了律师的讲解声音,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气氛,最终,无论律师怎么讲,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动笔。副总看到这种情况,接过话筒喊道:“你们还想不想上班呀,不签可以现在离开……”,话音刚落,坐在门口的一部分人突然站起身离开了饭堂,接着,中间一部分人也站起身来,大喊“走就走”,其他人也响应起来,纷纷把手中的合同书扔掉。当时的场面不亚于菜市场,副总爬到桌子上大喊,可是怎么也听不到他说什么。

轰动过后,走了差不多一半人,地上满是遗落的合同书,场面非常狼狈,我们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签的合同也只是签个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签,大多数合同只是空白。领导商量后,只能叫员工先回去。副总、处长也是第一次看到此情景。事后,处长形容那跟要暴动似的。上午第一场合同签定工作宣告失败。

上午八点半,我们工作人员又赶到第二场合同签定地,里面已坐满了各部门职员,有的已经知道了第一场的情况,不怀好意地冲我笑。

律师和第一场一样,还是先介绍了合同样本以及填写方式。大家提的问题也特多,有问为什么不一年一签,有问无固定期限,有问为什么不到元月一号才签……太多问题,律师都有些不大耐烦了,场内的讨论声也越来越大,副总、生产副理又习惯性地大嗓门叫大家统统安静。

之后,电脑中心主任问“是不是只要离职都可领到补偿金”,律师说了一句“怎么这么弱智的问题”,可谓是火上浇油,大家齐喝道,“说谁弱智,信不信干死你”。场面异常混乱,有人甚至冲了上来。律师再解释也没有人愿听,有人质疑他是不是公司哪里请来的托。而且,一名副课长站到讲台,拿着合同列举了八大不符合条款,对副总过来与之对话也不理会,台下众人都鼓掌支持。可想而知,第二场合同的签定也失败了。

下午,处长召集人事部人员开会,继续讨论合同事宜,检讨上午的事项,认为是不能让那么多的人一起来签,做得太急,还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和员工解释新的劳动合同法”。最后,决定让我们几个晚上加班列印一些合同,再分发到各个部门,先布置班组长和部门主管去动员员工签字,各主管必须落实相关责任。

11月6日,当我们统计车间送上来的上班员工人数时,发现车间只有四百多人来上班,有三分之二的人没有来。看到这种情况,副总马上作出决定,办公室职员一部分继续正常上班,一部分了解员工情况,另外研究生产调整计划。

 那段难忘的日子 工厂罢工的那段日子
公司把各生产线的上班人员集中起来,原本六条线合并成二条,加紧生产重点客户或订单马上到期的产品。各生产部门领班、组长也和产线员工一起工作,尽量保持生产量。我们人事被分配去了解员工情况,统计未上班人员的名单。

按照公司规定,无故旷工三天者将被开除处理,我们把未上班人员名单统计后,贴到饭堂及公司公告栏,一共两份,每份都有三四十页。公司当然不会一下开掉这么多人,只能是一种小小的恐吓手段而已。一连贴了三天,可是来上班的员工越来越少。

我们了解到,原来这几天每天早上都有人在工业区门口等着来上班的员工,一看到穿著工厂工衣的员工进来,就进行谩骂、威胁,有些女生听到这些话,非常的害怕,不敢再来上班,有几个男生还被打了。

一连几天,我贴的旷工人员名单都被人给撕掉了,上面还贴了他们的宣传单,要求补偿所有的加班费,否则将罢工进行到底。有些宣传单通知所有员工每天下午六点到工业区篮球场开会讨论。好几天上班经过篮球场时,都看到一大帮公司员工站在篮球场上,三五人围成一团,见到我们的时候,好像仇人似的,都听到有人骂我们是台湾人的走狗。

罢工后第四天,工厂方面发布了补偿方案:年资历五年以上补偿加班费为三个月工资,三年以上补偿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补偿半个月工资,一年以下的没有。方案一出台,立即遭到很多员工反对,因为近三分之一的员工是年资不满一年的,近三分之一的员工都是满三年以上的老员工,他们认为补偿费太少了,而余某等设定的方案,是满五年需补一年的工资。

来上班的员工越来越少,已经只能够生产部开一条生产线的人数。公司的方案员工不满意,员工给出的条件公司接受不了,看来只能去申请仲裁了。

五、仲 裁

余某等几位作为仲裁员工方代表,与工厂进行谈判。副理作为工厂方代表也在积极作着各项准备。余某已经准备把仲裁书交到了区仲裁中心,等待仲裁时间了。后来才听说余某也不简单,他是大学二年级休学出来打工的,并且当时就请了一个律师作为顾问。

11月11日,上班的人还是只能开一条线,大部分员工还是没有来。上午,我正处理一位老乡的社保问题,突然清洁工跑进来,说要请半天假,我问为什么,她说别人都说今天上午十二点之前到仲裁中心签名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厂牌复印件,以后就可以获得赔偿了。原来,这是余某他们想在仲裁中心得到更多员工支持而散布的消息。绝大部分没来上班的员工都去了,上班的部分员工也去了,因为大家都认为工厂肯定是输的,只不过不知道怎么样个赔偿办法。

仲裁中心收到了八百多份身份证复印件或厂牌证,第二天就发给我们要求查找这八百多人的入厂资料。经查,有几个是刚离职走的,有几个是员工家属,又是熬夜到晚上十一点。按照当时的仲裁法律,仲裁双方都得交保证金,八百人,按每人每件50元,双方得各自交四万元。员工那边听说也要交四万元,开始都有些人要动摇了,但余某去咨询了律师,以打工者,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身份申请到免付仲裁保证金。一时间,余某的威望大大提升。

12月10日,仲裁开始,我们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因为工厂方面没有一点有利证据。果然,余某等拿出工资单、加班工时表、休假单等证据一一核对,工厂代表只能硬着头皮答问。

就等着一个月之内的仲裁的结果了。工厂方面也作好了准备,总公司已经拿出部分款项作为此次仲裁的赔偿。副总、厂长去总部报告,被董事长披头盖脸狠K,一点颜面都没给。

 

六、警察介入

仲裁过后,原以为员工应该会陆续来工厂上班,可是仍然只有仅够开一条生产线的员工来上班。此时订单已积压许多,副总甚为恼火,忙派人去查明原因。原来在员工上班的路上,仍然有人在路口拦人,并且继续谩骂来上班的员工,还殴打了几个员工,其中还包括女员工。副理急忙向派出所报了警,因为此事已处在仲裁期,警察也答应全力配合。

早上拦员工上班的人,除了余某外,还有一个附近的混混,早几年也在工厂做过,因为打架事件被开除,他趁此次罢工事件以解被开除之恨。当他俩被抓起来拘留以后,来上班的员工渐渐多了起来,生产线可以开四条线了。

警察在傍晚也出动起来,和工厂各部门主管一起到工业区操场给员工讲解,劝他们来上班,并答应未上班的几天都会补正常的八个小时工时,不会以旷工处理。之后两天,罢工员工基本上都到工厂上班了。带头罢工的几名老员工也来工厂上班了,工厂并没有任何处罚她们的意思。但她们还是在底下搞些小动作,认为像她们做了十年以上的老员工,除了要加班费补偿外还得要工龄补偿。两人最终因为继续带头在工厂闹事也被拘留起来。

七、尾 声

12月中旬,区仲裁中心的仲裁结果出来了,比工厂自己提出的补偿方案要多一些。其中五年以上年资的补偿六个月工资,三年以上补偿四个月,一年以上补偿二个月,一年以下补偿半个月工资。工厂大多数员工接受此仲裁结果,工厂也明确将按此结果作出补偿。

余某等从拘留所出来后,也得到了补偿,不过最后余某还是被公司开除了,另几个因为是十几年的老员工,工厂没有作任何处罚。

此事结束后,因为按劳动法计算加班费,产线员工工资得到普遍的提高。工业区附近的好几家工厂在随后也出现了小规模的罢工,最后几家工厂都按我们工厂的仲裁结果给补偿了加班费,这样看来,我们工厂罢工的员工不仅让自己权益得到保障,也间接帮助了别人。

与其说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引起了此次罢工,不如说是工厂十几年来长期积压的人厌民愤的总爆发。为什么只有通过这种手段才能保护打工者本身合理的基本权益。

写下此段文字时,西方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一次袭击了工厂,本来往年下半年的圣诞节订单现在却没有了。工厂要求员工上正常班,每天八小时,每月的工资就770元了。现在快过年了,前两天一天就有一两百人辞工了,有些员工请了几个月的假期。工厂的变相裁员,员工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受影响的工厂已经蛮多的,报纸、网络上每天都在报到裁员、减薪、民工返回潮,打工者除了无奈就是无助,期盼来年会有好光景。

区仲裁机构的劳动争议案件,排期已经到了明年九月份,等待,只有等待,在等待中消耗着生命。

明年的春运会一如继住的激烈,还是一反常态的平静,我们翘首期待。我们更希望是前者,更希望打工者的天地是合谐的、平等的、富有激情的……

完,2008年12月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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