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先生发表了题为“仇德辉《统一价值论》:步入误区的价值论”。我认为,他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概念混淆,这也是价值理论最容易出现的两个方面的概念混淆:
一是,混淆了价值的主体性与价值的主观性。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任何事物的价值大小不仅取决于客观事物的品质特性(包括物质的物理、化学、数学特性等)和环境的品质特性(包括自然环境特性、社会环境特性、时间特性、空间特性、风险概率特性等),而且还取决于使用者本身的品质特性(包括使用者的生理特性、心理特性和精神特性等),这就是所谓的“价值的三要素”,即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客体、介体和主体的品质特性。价值的主观性是指任何事物的价值,作为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头脑中,形成相应的主观意识:即价值意识,人的价值意识通常表现为价值评价、价值观和情感。显然,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将会具有不同的价值;同一事物的价值,对于不同的人将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评价。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很容易混淆。
二是,混淆了价值与功能价值(即有用性)。统一价值论认为,任何事物的价值等于其功能价值与耗散价值之差。当功能价值与耗散价值相等时,事物的价值为零。事物的功能价值(即事物的有用性)遵循着“边际效用规律”,随着使用者对于它们的使用量或使用规模的增长而下降,因此,对于那些供给充分的事物(即不存在相对稀缺性的事物,如空气、阳光、土壤等),使用者对于它们的使用量必然会达到最大限度,这样,它们的功能价值必然会降至最小值,当事物的功能价值降至其耗散价值时,该事物的价值为零,人就会自发地停止增长对于它们的使用量或使用规模。但是,对于相对稀缺的事物,人对于它们的使用量或使用规模由于受到供给有限的制约,其功能价值总是不能降至其耗散价值,总是大小于其耗散价值,因此这些事物的价值通常总是大于零。总之,有用并等于有价值,供给充分的事物虽然有用,但它们并没有价值。
附:
仇德辉《统一价值论》:步入误区的价值论
关键词: 仇德辉 统一价值论
近些年来,关于“价值”的研究又活跃起来,以“价值论”为名的书也不断面世。近日来又收到仇德辉先生的电邮,是他的《统一价值论》的电子版本。仇先生两年前寄给我一本他的《统一价值论》和拙作《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交换。在收到仇先生的书之后我便认识到和仇先生的价值论观点的问题。
在jjxj.cn当中,发帖状元黄焕金先生也曾经有一个对N种价值论观点的综述,罗列比仇德辉先生所要“统一”的几种观点似乎还要详细。但是仔细看过就会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都可以用“有用性”一词加以表达,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学说观点。
仇德辉先生看到了不可能同时存在几个互相排斥的价值论,力图把纷争的几种价值论观点做一个整合,这种学术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如何整合、向哪个方向整合这个具体的战术上却没有跳出客观价值论的误区。仇先生把价值最终归结为物理学的“能量”,变成了一种更加纯粹的客观价值论。“能量说”也是早已有之的一种价值论观点,仇先生不过是在几种价值论选择了其中之一自己认可的观点,说是“选择”更合适些,还谈不上“整合”与“统一”。
一个杯子可以用来盛水,对使用者来说这是杯子的“有用性”,因此使用者会认为这个杯子具有“价值”,也就是“有用”。但是,不小心把一个杯子摔倒地上了,碎了,使用者便会认为杯子的使用价值随之消失了,没有人会认为杯子的价值还存在。但是,物质不灭,能量不灭,杯子即便是变成了碎片,从物理学角度看它的能量也不会有任何减少,质量也没有任何损失。会有人根据这一点说杯子的价值尚在吗?
一件衣服,我们穿衣洗衣,最后不能穿了,丢弃了。这个过程我们称为对衣服的“消费”过程。为何要丢弃它?因为它已经没有“价值”了。所谓的“消费”,就是指价值的消失与耗费。但是衣服的能量和质量并没有变化。
与上述过程相反的过程是,古人用日用器皿随葬,好人死者在阴间也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千百年后的今天,那些古墓里的器皿成了文物古董,变得价值连成。但是,物理学家不会认为器皿的质量和能量有什么变化,否则物质不灭定律就显而易见的有问题了。
同样,一件物品放在家里,昨天、今天和明天对其价值认定都可能发生变化。女人刚刚买回一件时装,爱不释手穿在身上美不胜美,但忽然发现街上有更流行的款式而其其他人都不认为这件如何好,便丢掷在衣柜里。
这些器皿、衣服,其物理性质并没有任何变化。这些都只能归结为哲学意义上的价值的因时而变的主观特性。
早前,武汉的曹国奇先生在jjxj.cn有篇“价值是商品的量”的文章,我认为这还是客观价值论,便撰文反对。我现在举个例子,是我在《终结》当中提到的一个例子。古代官窑给帝王宫廷烧制瓷器,一次烧制一批,烧成后把其中废品扔掉,成品里的精品挑出来,然后再把精品中的大部分都打碎,只剩下一两件送到皇宫里。由于窑变过程的不可重复性,这仅存的一两件就成了独一无二的国宝级的艺术品了。
物品被人为的打碎,看是浪费了,但是价值却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而是被世人用“意念”搬运到了剩下的那一件上。“物以稀为贵”,这句商谚非常准确地诠释了价值量和商品量之间的关系,V=aQ^-b,也就是说,价值不仅仅不是商品的量,而且恰恰相反是和商品的量负相关的。如果让物理学家来测量,断然不可能测出在打碎的瓷器和剩存的瓷器之间有什么物质(能量和质量)的转移和凝结。
仇先生在《统一价值论》当中推行的“能量论”价值学说,其实已经严重偏离了哲学界认识论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此前我所反复提到的“休谟法则”。
任何一个物质存在,其物理学意义上的能量大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事实判断,也不会产生因人而异的判断结果。但是一个商品的价值大小,却是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也就是说价值是“人-物”的关系,是和人有关、而且和具体的人有关。价值判断的特点就是因人而异。
如果仇先生不否认人们的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的,再坚持价值的“能量论”,就等于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之间建立起了可以对应的逻辑关系,即像仇先生自己所说的“实现价值理论与自然科学的逻辑统一”了,则这也就直接否定了认识论上最重要的“休谟法则”了。果真如此,的确可以如仇先生自己所说的,堪称社会科学的重大突破了。
“价值理论”本来就是社会科学的范畴,仇德辉先生说他撰写《统一价值论》的另一目的是要“实现价值理论与社会科学的逻辑统一”,就一点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至于仇先生《统一价值论》的三个目的之一的“实现价值理论内部体系的逻辑统一”,如前所说,不过是在固有的N种当中选择其一。看来,仇先生三个目的都没有达到。
其实,经济学不可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论”存在,纷争的种种价值论,最终只能归为哲学的价值范畴。价值,用“有用性”一词表达足矣。仇德辉先生为统一价值学说付出了很多心血成本,却是在方向选择上出了错误,最终还是没有跳出客观价值论的旧套路。
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西方当代主流经济学理论回避价值概念,这是错误的,回避之,经济学理论就成了无本之木。但是,古典的经济学理论如果建立在错误的客观价值论之上,也同样是不可能有前途和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