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对分工的研究没有间断。基本的思想,都是承认分工促进了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发展。
一群狼猎食,有分工,犹如一个军队对目标进行不同方向的合围。
一个乐队,有分工,但目的是合作演奏一曲。
一条生产线上的不同工序和工位也是分工,目的是共同做好同一件产品。
……
“分工”总是同“合作”相联系的,“分工合作”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词语。分工是合作的一种方式。
因此,处于一个生产过程上不同工序环节上的员工之间,是一个分工合作的关系,而非竞争关系。分工之所以是合作,是因为“分工”是各司其职,各个工序(工种)之间具有“差异性”,有差异才叫作“分”;而竞争恰恰是基于“同质性”的,是各个工序(工种)之间具有相同性才形成竞争局面。所以商谚曰“同行是冤家”,没有听说不同行是冤家的。
因此,在商业上,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这是一个“分工”的流程,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合作”关系。因此,厂商和居民之间的交换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类似于一个完整消费过程当中的不同环节,我们只听说“客人是上帝”,没有听说客人是冤家的,尽管“客大欺店”是常有的事情。这一点并没有被一些经济学人所认知,总是错误或不恰当地用竞争或博弈的观点来看待交换关系。
合作的关系的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是共赢。“共赢”,这符合帕累图对“效率”的定义精神,因此可以说,分工导致的结果是高效率的。
当然,以上结论隐藏了一些条件,例如分工是恰当、适度的;利益是共同的,因此合作是诚心诚意的等等。
在生产领域,分工的发展一直持续进行着。过去一些大而全的企业,逐步被一些小而专的专业工厂形式所替代,从一个产品一个企业,发展成为专业的原料、半成品、专业工序加工、组装、销售等专业领域,大家彼此分工合作,这样,各个专业环节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得到最高效的利用发挥,最终达到整体的高效率。
因此,既然分工是合作,是共赢,是最高的伯雷托效率,同时分工不是竞争,因此,经济学无法导出竞争产生效率的结论。
历时三个多月的美国编剧罢工事件最终以编剧工会方的胜利告终。借着这个势,中国电影的编剧80余位著名编剧汇聚北京的2008编剧维权大会,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联合发表《2008影视编剧维权声明》和《2008影视编剧自律公约》,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著名编剧王兴东还代表学会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一封公开信。
看来,编剧地位很低,王兴东很生气。
但是,很快有人士指出,中国编剧不会取得美国同行一样的胜利,因为中国编剧们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编剧界是充分的内部竞争,内部相互压价,没有行业工会,形不成一致对外的力量。
这就如同中国制造产品无序出口的状况一样,最终是内部竞争带来的相互倾扎。当然,西方世界欢迎中国出口产品的这种充分竞争,也确实给他们带来的“效率”,但是中国自己的“效率”却丧失了。即便如此,得了便宜效率的人也未必领情,反倾销不断上演。西方世界用自己的团结一致对华,强调的效率是中国内部竞争的所谓“高效率”,而闭口不谈他们垄断国内市场排挤中国制造的“低效率”。
经济学人应该认识到,无论是分工还是竞争,都是手段,而目标是同样的,即垄断(当然不是最终目标)。竞争是为了排斥异己达成垄断,而分工是垄断行业内的分工,是为了提高垄断的效率。
如果是在两种可选择的竞争手段之间,我们可以相互比较,例如比较两种竞争方式的效率(如果可以恰当定义的话)。但是,竞争和垄断不是两种手段,而是一个是手段一个是目的,不存在比较问题。所以,经济学习惯地说竞争的效率高于垄断,也可以说是一个“伪命题”。
合作,具有明显的“合谋垄断”的味道。只有懂得合作的人才是最聪明的人,是以互惠这种低投入得到互利这种高产出。
如果有人再向你宣传竞争的效率,你不妨先让他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一番,己所不受勿施于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