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济学》第四编(下)社会再生产考察(14—19章)
第十四章第二节
二、固定基金总规模不变但分布不均匀时蓄积价值的取用
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一部分,事实上总会被取作他用。这是确凿的事实。但为什么总是会被取作他用呢?因为不管固定基金是否需要更新,只要它在使用中被消费了,就会有代表其转移价值的产品出现,具体是什么产品则依生产本身的性质而定。作为转移价值的体化物只可能有两种形式:或者是生产资料,或者是消费资料。如果那是取用的蓄积价值,那么前者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后者则是用于生活消费。因此,问题不在于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是否会被取用;事实上,平均计算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一半总是会被取用。关键是用到了什么地方,是怎样按照整个社会的实际情况,恰到好处地运用好这个能够取用的蓄积价值。另一方面,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取用都是表现于两大部类的实际比例及其具体产品形式。
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的价值量,在不同的年份事实上总不可能完全相等,恰恰相反,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这取决于历史地形成的各种情况。例如过去的有些年新建企业数量特别多,或者是相反的情况等等。各种固定基金的更新年限也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别,并且那又是变化着的。社会再生产总是连续不断的推移过程。因此,就实际情况而言,固定基金的更新量和与之相应的生产量在过去的各个年份是不相等的,今后也还会如此。如果某几年新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的量连续地比较多,固然为生产这些固定基金必须化费巨大的劳动,但在这些固定基金投人使用以后的一些年,一般讲固定基金的一部分蓄积价值就可以被取作他用。而当实际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的量比通常年份要大时,整个社会的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不仅不可能被取作他用,而且还必须有增加的固定基金的生产。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包括:增大这些年份固定基金的生产量,或者对外贸易换回所需要的劳动手段,以上两点本质上是一样的;固定基金的预先储备。当然,平均计算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还是被取用了一半。
对于每一年份说来,怎样才能知道能否取用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呢?如果能够取用,取用的量又有多大?在固定基金总规模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只要把该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减去该年更新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得数就是取用的量。正数表明实际取用量的大小,负数则说明该年必须增加生产的固定基金的量——转移价值自然不可能取作他用了。
因此,决不能只凭全社会每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绝对量的大小来判断其是否可用于扩大再生产。在固定基金的总规模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固定基金每年的消费量实际是相当稳定的,但是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的量,在各个年份却可以大不相同。因此,固定基金转移价值实际是否能够用于扩大再生产或体现为消费资料,就要看该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是否大于该年用于更新的固定基金的价值,这是决定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能否被取用以及取用量大小的实际界限。所以,如果只是看到每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巨大数量,就说什么:你看,有这么大数量!把这个转移价值的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他方面,不就能解决许多问题吗?这是一种非常片面的看法。按照具体情况的不同,这时候从整个社会看,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可能是可以被用作扩大再生产或体现为消费资料;也可能是无法这样取用,该年更新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还显著大于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这时候常年劳动的一部分就要体现为增加生产的固定基金;或者是取用预先储备的固定基金。就社会生产上使用的全部固定基金平均计算,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取用结果也可以是以下三种状况之一:取用的量还不到蓄积价值的一半:已经超过一半:近似于一半。
为了对这个问题有更明白的了解,我们举下面较为复杂的例子。仍旧假定固定基金的使用寿命等于十年。为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再假定每年初开始更新的固定基金,不是一下子全部投入生产过程,而是每一时点都有新的固定基金投入使用。其次,更新的固定基金的量在各个年份的分布也不均匀。
过程开始时的情况有如下列:占原值总额2.5%的固定基金在过程进行的第一年里将渐次更新完毕。其余部分,平均已使用了8.5年的占2.5%,使用了7.5年的占5%,6.5年的占5%,5.5年的占5%, 4.5年的占5%, 3.5年的占10%,2.5年占15%, 1.5年的占25%,0.5年的占25%;它们的净值分别等于自己原值的5%、15%、25%、35%、45%、55%、65%、75%、85%、95%。据此计算全部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率。
(0.05×0.025+0.15×0.025+0.25×0.05+0.35×0.05+0.45×0.05+0.55×0.05+0.65× 0.1+0.75×0.15+0.85×0.25+0.95×0.25)×100%=71.25%。
因为再生产是连续不断的推移过程,所以本年度已使用了一年的固定基金到下一年度就是使用了两年,所有的固定基金的役龄就是这样地处于变化过程中。因而就可以依次计算随后各年全部固定基金的净值率和固定基金蓄积价值取用率,再列出每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每年取用的蓄积价值,制成下表。因为本表的固定基金原值总额取100,所以表中的各个数据既是绝对额,又代表相对额(百分比)。
第一例
第二例
下面再作一个对照例,反映固定基金的更新量各年均匀分布时的情况。
第三例
显然,上列各表从第十一年开始就都是重复同一个变化过程。表中各个年份固定基金的更新量是随意假定的,因此读者可以用别的数据代入其中进行运算。
从计算所得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在假定的固定基金总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每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量是相等的。第二,由于不同的年份固定基金的更新量存在着差别,因而有的年份更新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大于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有的年份正好相反,有些年份则两者相等。但十年平均计算,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一半是被取用了。在运行的固定基金总规模维持不变的条件下,固定基金的更新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再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一旦废止,我们当前的问题就会归结到下述一点:已经死灭,因此必须用实物补充替换的固定资本部分的大小(这里是说在消费资料生产上发生作用的固定资本),是各个依次继起的年度有变动的。如果它在某年非常大(像人一样,超过平均死亡率),它在以后几年就一定会照样更小。消费资料常年生产上必要的原料、半制品和辅助材料的量——假设其他各种事情仍旧不变——不会因此减少;所以,生产资料的总生产在一个场合必须增加,在另一个场合必须减少。”(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517、518页,郭大力、王亚南译本)上面的话,马克思直接是针对第二部类固定资本的更新讲的,但对于第一部类从而对于整个社会固定资本更新情况的分析都是正确的。第三,当固定基金的更新量在各年分布不均匀时,不能直接由计算某年全部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是否被取用了原值一半,来判断该年能否把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取作他用。因为直接决定这一点的,是相应年份更新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和固定基金转移价值的对比关系。比如例一更新顺序6,使用中的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率为36.25%,但因为该年更新量为5,转移量为10,所以仍有转移价值5可以取作他用;相反,更新顺序10,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率为71.25%,但因为该年更新量等于25,而转移价值仍等于10,所以反而要有增加的固定基金的生产。但是另一方面,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能否取作他用,又最终受制于使用中的固定基金的平均价值和自己原值的对比关系。我们从十年平均计算可以看到,以固定基金总规模不变为前提的上列三表,能够取作他用的蓄积价值都等于零,这正表示该周期内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率是50%,亦即平均计算固定基金原值一半的蓄积价值被取作他用了。
社会再生产总是连续不断的推移过程,因此,如我们从理论分析和实际情形中所看到的,固定基金的蓄积价值的很大部分,事实上总是已经被取用了——这一点十分重要。就简单再生产而言,如果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在各年的分布是比较均匀的,那么,能够取用的蓄积价值实际已经等于零。如果固定基金更新量在各年的分布是不均匀的,那末在需要更新的量比较少的年份,使用的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固然会大于当年实际更新的固定基金的价值;但相反地,在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比较多的年份,它的价值就会大于该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量。就我国而言,目前所面临的是后一种情形而不是前一种情形,例如大批陈旧的机器等劳动手段就急需更新。在这种情况下说从全社会看,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还可以用作扩大再生产,那是完全错误的。就对实际生产的指导而言,则是极为有害的。
每年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具体计算,如果考虑到各种固定基金使用年限即更新周期的差别,则比较复杂。各种更新周期相同的固定基金分别组成独立的循环系统,每一系统内的固定基金因实际役龄的不同而处于不同寿命阶段。就简单再生产而言,每个系统内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都是按自己的周期循环的。由于更新周期不同的各个系统是分别处于循环过程中,所以,每年固定基金的实际更新量,就是各个循环系统叠加以后的结果。假如那是一个严格不变的总过程,全社会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就仍然会是一个扩大了的循环过程,而循环的周期就是各个独立的循环周期的最小公倍数。例如,全社会有三大部分固定基金,它们的更新周期分别为4年、10年、20年,它们各自独立地经历着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循环变化过程,即分别经过4年、10年、20年,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就又是重复前一变化过程。因为{4,10,20}=22×5=20,所以,整个社会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周期就是20年。
但是,固定基金更新周期的差别是多种多样的,即使撇开分数不谈,更新年限最长也只取到30年,{2,3,4,……28,29,30}=2329089562800年,这个周期竟长达两万多亿年。由此可见,即使假定社会是严格地维持简单再生产,但由于各种固定基金的实际更新年限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别,而更新周期相同的固定基金,其处于不同寿命阶段的量,也不可能逐年都是相等的,所以,需要更新的固定基金的量,必定是每年不断变化的,并且,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事实上不可能是循环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再生产之所以可能,就在于随着每年所生产的固定基金量的变化,相应地改变两大部类的比例,或者进行对外贸易。这时候,社会生产的消费资料,或者说社会成员消费的消费资料,其所包含的劳动会有时大于常年劳动量,有时又小于常年劳动量,不过各年累积计算,新加劳动量又等于或近似等于消费资料所包含的劳动量。
如果我们再考虑到,各种不同更新年限的固定基金在社会固定基金总量中所占比例的变化,劳动生产率变化对固定基金使用年限即更新周期的影响,那么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当然是会更加复杂。事实上,每年固定基金更新量的变化,就是以上所说的种种复杂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至于人们对此种客观情况的认识正确到何种程度,则是性质不同的另一件事。另一方面,说到实际的社会生产,需要我们着重加以了解和掌握的则是:具体而详细地进行统计、预测,当前和距当前较近的各年,固定基金更新量分别是多少,现存运行的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取用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