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物质资本”与“非物质资本”的区别与联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知识资本”这个范畴。我想,这一范畴的提出者或许是位缺乏知识的人——能够体验到知识性重要的人。而事实上,有知识的人大抵都很贫穷。比如马克思、鲁迅等人。为此,为了把问题讲清楚,我们就需要首先讨论一下什么是“知识”和什么是“资本”。除此之外,能够了解“知识成为资本”的“前提”也很重要,否则“知识”只有“资源性”而无“资本性”。
1·正确认识的前提
笔者以为,知识是人类对研究对象存在与运动规律、原理的认识,无论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也就是说,正确的认识与错误的认识都属于知识范畴。或许有人会问:错误的认识还具有知识性?是的,因为人类对规律、原理的认识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正确,这是由研究对象的相对性决定的。
换言之,由于研究对象的存在与运动始终处于相对状态,因此也就决定了,人类对研究对象规律性的认识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再换言之,如果一个人对研究对象规律性的认识能达到相对正确就已经是十分侥幸的事情了。又换言之也就是说,人类只有相对的正确认识而没有绝对正确的认识。
如果人类对规律、原理的认识压根就错误的,那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就是“反知识”。当然,大家若能把它当作谬误也可以。而事实上是,由于研究对象始终都处于运动状态,具有相对性,因而人类所获得的所谓知识一般来说具有“反知识”性质,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当作“绝对真理”对待的。
怎么办才好呢?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是能够做到具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也就更不要说人类对研究对象价值属性的认识始终都处于“幼年状态”。比如矿渣,开始的时候由于没有发现其有更大的利用价值而被倒掉,但随着人类对其认识的提高才发现,它们是生产水泥和化肥的原料。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所谓“正确认识”压根就没有而只有相对正确的认识而已。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笔者想说明的是,“知识”要想成为“资本”或“更大的资本”是有“正确认识”或“相对正确认识”这个前提的,如果其拥有的本来就是种错误的认识,其知识就无法转化为资本。
2·必须应用的前提
可以肯定,知识本身不具有资本性质,就像被印刷在《辞海》上的各类知识。那么,人类已掌握了的知识是否具有了资本性质呢?仍然可以肯定,同样不具有。那么,上述之知识究竟应该属于什么?笔者以为,它们属于资源范畴。“知识是一种资源”?是的,因为资本的本质体现为增殖也。
或许有人会说:20年前的一本《辞海》才24元,现在已变成了240元,那不是增殖了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辞海》价格的变动是由于物价的飞涨造成的。或许还有人会说,一个高中生和一位大学生的工资待遇有明显的差异,是否应该承认其“工资差异”是由于知识量的不同造成?
回答同样是否定的。先不要说有许多低学历的人的工资要比大学生高——如一些技工——就算确实存在大学生的工资比高中生的工资高的这种现象,那也不是由于大学生拥有的知识多而一定是由于其工作能力强。当然,笔者也不否认,在我们的一些用人单位那里,确实有“讲学历”的现象。
笔者以为,知识要想成为资本的第二个前提是——能够把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如果做不到,即便其学识五车,其知识也没有多少资本性。为此,为了做到这一点,一些有知识的人都提倡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当然,即便能做到,那也存在一个“切入点”或“路径”的事。
如果找不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或“路径”,就算其把《辞海》都背诵下来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拥有的不是资本而仅仅是一种资源也。诚然,能够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只是一个前提,如果用错了地方或者说没有解决、处理好与其他前提的关系,知识同样不具有资本性质也。
3·被商品化的前提
大家应该知道,资本是被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物质形式和非物质形式的总和。比如生产资料便属于资本的物质形式,而技术、管理和被用于上述过程的知识等则属于“非物质资本”。过去,人们只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显然是不全面的。而在这里,笔者只讨论一下资本的非物质形式。
大家更应该知道,知识不属于物质形式而属于非物质形式者也。“非物质”也可以成为“资本”吗?是的,因为“物质资本”的自身无非实现增殖。关于这一点,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已经说得很清楚。但遗憾的是,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者把“非物质资本”当作“劳动”了。
笔者承认“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也可以“创造剩余价值”。但是,人们千万不能忘记,“劳动”应该属于“物质资本”的范畴而不属于“非物质资本范畴”。于是,在搞不清楚上述关系的前提下,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者把“非物质资本”当作“复杂劳动”或“抽象劳动”对待了。
笔者以为,把知识应用于商品生产与销售过程当作“复杂劳动”或“抽象劳动”是一种很不科学的做法,大有扩大劳动的资本意义而忽略知识的资本意义的嫌疑。比如,上述就解释不了包括侵略战争、恐怖主义、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也是个劳动过程,但却创造出“反价值”的问题。
当然,如若站在上述之人的立场上去看问题,它们也属于劳动行为,因为能为其创造一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但是,人们千万不要忘记,上述所谓“价值”和“剩余价值”对于我们来说具有“反价值”性质,因为它们对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利而只有弊,或者说只对他们“有利”。
换言之也就说明,“商品化知识”或“被商品化的抽象劳动”仅仅是知识成为资本的一个前提而已,如果处理不好与其他“前提”的关系,它们同样也不具有资本性。比如被用于生产原子弹的知识、劳动,除非是为了用于国防,作为防止核战争爆发的一种存在,否则也具有“反资本”之性质。
4·剩余价值的前提
人们无论干什么事都需要讲求个“投入与产出关系”,知识成为资本或者说“知识资本化”过程也不例外。人们千万不要以为拥有的“知识越多越好”,拥有的“知识越多越具有资本性”,可以说不一定也。现在在我们中国和世界各地就有许多有学历、有职称的人就不了业,无疑是种浪费现象。
本人以为,如果一所大学解决不了其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不要说创业——比鲁迅笔下的“图财害命”还要可耻!为什么?因为他们耽误的不仅仅是这些孩子们的时间,也耽误了这些孩子们就业与创业的契机!也就不要说这些孩子的家长和社会为培养他们的“投入”不能“产出”的问题!
而在这一点上,美国无疑是中国人学习的榜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美国人更主张、重视吸引现成的人才,而在中国却缺乏一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机制与渠道,表现在对民间科研成果的漠视。为此,笔者撰文《问:报国之门在哪里?》。请问,一个连“业”都“就”不了的人能谈报国吗?
至于说为了获得一个所谓学历而投入的资本回报问题就更不能提。换言之也就是说,就不了业的、大学生们的投入只有资源意义而没有资本意义也。也就更不要说,那些为了供养儿女上大学而“破”了“产”的家庭了!如此,我们的政府,难道不该反思所谓“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吗?
大家知道,一个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不能在有限的、短暂的时间内把他或她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而过了“35岁”这个最佳的就业年龄,请问,他们为受教育的投入何时才能收回来呢?而谁又该为其亏损承担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当然,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脱不了干系!
正由于如此,笔者在百忙之间写下这篇文章,希望能够为那些还在盲目考大学而不管大学毕业后是否能就业的家长和仍然在骗孩子、家长们的那点“活命钱”的高校校长和教书先生们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