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二十日以来,受强对流天气的影响,淮河流域的安徽、江苏、河南等省的部分地区降大暴雨,安徽省淮河流域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导致安徽省出现了自一九九一年以来的特大洪水。据民政部七月十日预计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81.7亿元,三省受灾人员达4751万人。
水灾发生后,我省各地各级公司针对洪灾呈现出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的特点迅即启动防洪方案,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数百个查勘理赔小组奔赴灾区前线,帮助企业、家庭转移财产,组织抗灾抢险物资,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准确定损、快速理赔充分体现了安徽保险企业完善的应急机制和良好的管理水平。
保险公司在某中程度上缓解了灾难造成的伤害程度,但是灾难形成的巨额赔偿却有可能将保险企业拖入“泥潭”,国际上就不缺乏这样的先例。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防灾保险机制不仅仅是中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课题也是世界各国保险企业所面临的课题。
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防灾保险机制了?笔者个人认为应当充分利用再保险机制。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的保险,也就是保险人要求另一个保险人的保险。保险人通过签定再保险合同,支付规定的分保费,将其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另一家或多家保险或再保险公司,以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再保险就是保险企业用固定成本代替可变成本,从而减少企业风险、维护企业经营稳定。用“保险人的保险”来形容再保险机制我认为再恰当不过了!保险公司如何开展再保险业务了?笔者个人认为可以在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同时开展再保险业务。
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成熟,各种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多家保险公司竟争的保险竞争市场已形成,建立再保险机制,在市场上寻求再保险支持,以分散风险获得经营上的稳定,在保险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同时完善与成熟的保险法律法规也为再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保险的理论基础是大数法则,直接业务如此,再保险业务也是如此。我国地域辽阔,地形、气候及其复杂,每年都会有一些地区遭受这样或那样的自然灾害,全国各地的保险公司会因经营区域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经营结果。法定再保险可以聚集起一部分资金,帮助资金暂时遭到困难的保险公司最大范围地利用大数法则扩大承保标的数量,降低平均保额,增强各个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还能在正常年景积累资金,应付较大的自然灾害。
为何要在国际保险市场开展再保险业务了?国际再保险是利用世界范围内的保险资金以补偿世界各地可能遭遇的巨大灾害和保险事故的损失。由于再保险是对风险进行更彻底、更大范围的分散,所以有必要在国际保险市场进行。其次,再保险也是保险企业向国际市场拓展业务的有效途径。保险企业在国外开展直接保险业务会受到诸方面的限制,比如设有常设机构、人员、对国外保险市场保险情况不了解等。所以通过直接保险业务拓展国际保险市场不是明智之举。而再保险不会面临上述限制,这样既减少了风险又开拓了国际市场,何乐而不为了?此外进行国际再保险还可以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保险机制和保险技术。同时国际再保险也是符合经济全球一体化大潮的!
今夏,我省保险企业在淮河流域水灾中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展现了安徽保险企业良好的形象。但洪灾形成的巨额赔偿却给我省保险企业带来了风险。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保险企业只有合理地分散、规避其风险才能达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