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个重要的思想与制度。无论是古时人类文明,还是现今西方文明,都无不把依法治国思想放在首位,把遵守法律与执行法律做为社会稳定器。法律能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有序、稳定。但是这世界上的事务是没有绝对的完美,也不存在绝对的完美,所以我们社会与国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修正、修补、修改、修复法律制度,让其趋向于完善与完美。这对于国家与人民来讲是有很好现实意义。能制造较好的人权环境。
但是有一股势力在破坏法律,践踏法律。我们可从赖昌星案和台湾陈水扁案可以看出这股势力就是贪腐势力。这些少数的贪腐势力对社会与国家造成很大的破坏作用。使法律流于形式、使国家财政赋税大量流失、使公平正义受到摧残、使人民的经济生活受到较坏的影响。搞腐败是那些人?是那些手握公权力的官员与党员。
我一直生活在基层,与人聊天时,竞然有人讲共产党的坏话。我虽不是共产赏员,也非其它党派成员,但是我比较喜欢共产党,拥护共产党的。我与一些民众继续深聊,才知道这些老百姓不是真正的痛恨共产党,而是痛恨那些身上披着共产党外衣的贪官污吏。贪官污吏让老百姓觉得社会不公、让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中国的贪官有多少呢?其实并不多。中国近十三亿多人口,公务员与其它国家工作人员与国企官员,也不过几千万而以。除开基层的公务员与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公权力贪腐外,能够资格有公权力贪腐的全国也就几十万。再除开一些党性较强与清廉的外,真正贪腐的全国也就几千,几万而以,相对于全国总人口来讲,贪官污吏是极少数与极少量。但是这极少数的破坏力不小,能量不小。他们有的掌握着大权,有的还口口声声代表着党组织,代表着党委。有的滥用权力,动用国家机器的公检法来对付他们的反对者与检举者。有的溢用权力造清廉官员与清廉干部的谣言。有的到处打招呼来给他们的反对者穿小鞋,在背后用阴谋诡计算计。贪腐势力对社会的破坏力与影响力极坏。而且他们的行为影响后继者,共产党今年除掉了几千、几万。明年另几千、几万上台了又搞腐败。那里清除得完?正所谓,前赴后继。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有比较完备的反腐机构:检察院、纪委、预反腐局、监察部门。是又打击又预防。结果怎么样呢?是有效果但是效果不是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治标不治本!这要从思想文化与现行司法制度来讲。
先说思想文化,中国传统思想,就有官的意识。只要你一当官或者升官就有人贺词,当官发财、升官发财。这是中国文化悲哀!当官就等同于发财!按照现今的官员工资标准,在内地一个官员,厅局级的明的工资也就一个月万把块工资。也只是小康水平的工资标准,够不上发财呀。其实奥妙在权力上。有权力的官员,有人送礼、送钱、送女人、送房子、送车子、送古董文物、还有贪污、挪用。那万把块他们那里够用?那里看在眼里?难怪升官发财!有权力可以得很多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难怪中国人个个想当官!难怪升官可以发财!这些当贪官的钱的来源到底是谁的,归根到底还是贪了所有人民的血汗钱!贪了国家赋税!所以,不从思想源头上着手,是不能克制腐败,竭制腐败的。所以,反腐第一条规则:要抓反腐教育。每个幼儿园、每个小学、每所中学、每所大学,都要学习一门课程和考试一门课程,这门课就是反腐学。这是从思想文化开始清理腐化思想。
再说,工资待遇,做为国家公职人员除了沿海城市待遇要好与要高些外。内地的公职人员因经济发展水平的工资并不高。人都有想过好一点,官员也一样,这是人之常情。官员要向西方一样是种职业,而不是一辈子的政治待遇。但是官员可以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当然现在还不行,因为中国经济还是发展中国家。只有等国家经济强盛时,才有钱来实行这制度。当官不要当穷官,他们有些是真的在履行自已的职责,不要让老实官吃亏。
最后说,要从司法制度着手。中国的法律繁多,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为什么会大打折扣?第一是有官员插手,打招呼。使一些案子变成了人情案、关系案。官员插手与干扰法律案,实际上就是犯罪,触犯了行为《刑法》条款。但是中国法律谁会去追究官员干扰司法公正?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如果官员插手、打招呼那何来平等?如何体现司法公正?这是司法制度的缺陷之一。第二是检察院的官员、纪委的官员、监察部的官员都是地方一级任命与选任的。在管理权方面不利于反腐部门的工作开展。我举个例子:我是湘潭市市委或者是市领导一级,而湘潭市中级检察院检察长、湘潭市纪委书记、监察部门负责人是市委领导或者是市委领导提名或者推荐或者是直接任命。那么检察院院长、纪委书记、监察部负责人就是市委领导的下级与变相下级。那有下级敢查上级的腐化问题?这些检察长们与纪委书记、其它司法部门的头头们不想要乌纱帽啦?所以,司法制约又成了另一个缺陷。第三个是官吏选拔与任命问题。吏治的好坏跟官员选拔有直接与重要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好官放在重要职位上。那么,地方安宁,百姓安居。如果把一个贪官放在重要职位上那么就会乌烟瘴气、上访与检举的,集体闹事的就多。有些官员看到老百姓上访就憎恶,你以为老百姓喜欢上访呀?如果老百姓不是相信共产党或者不是当地官侵犯了他们的利益,谁愿意去上访?所以官吏选拔比较重要。把清官与老百姓相信与喜欢的官选上去就能造福一方。不要让官吏选拔成了贪官捞钱的工具。官吏选拔是司法制度又一个缺陷。
克服这些缺陷是有办法的。反腐第二条规则:我国可以对那些插手,打招呼的官员。可授权反腐部门立案,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条规则:是反腐部门不能成为地方部门的下级而应该是上级。把纪委与预反腐局独立起来,不受地方干涉与牵制。而且配备带枪干警,授权与检察院共同执行反腐案,这样还可相互帮助、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这样对反腐有好处。免得人情关系和弊案发生。第四条规则:是对各级部门的一把手可直接任命。当然要是中共党员。但是对副职都可公选。我从证监会的选官新闻,觉得他们的做法比较好,可行。公选要先不确定人选,普选。选出前三名后,再确定任命标准与选拔标准,三选一,也只三选一。
其实观察那个地区腐化严重,可从当地黑恶势力与群众上访的情况可看出当地官员是不是腐败。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腐败分子喜欢与黑恶势力勾结,干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且充当他们的保护伞。由于腐败分子欺压老百姓与侵犯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才造成群体上访。还有办企业的,你怕他们真的想把钱送给贪官呀!他们只是没有办法,因为官员在操作着一些市场而且操作着一些规则。只好冒着商业贿赂罪名的风险来行贿官员,请他们放行。最后,把这个腐化成本加在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服务上,其实是老百姓承担了这种成本。
建议有关中央部门审视与重视这些问题,进行修正。这样可利国利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拥护者。我们都希望国家繁荣昌盛、民富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