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讨论“申诉流程要不要存在”,进而谈到“企业的关键流程是什么”时引发出来的子问题。
讨论企业的关键流程是什么,必然探讨企业为什么存在。诸如企业是一种将生产要素的交易内部化、降低交易成本的组织。这是经济解释。对企业家来说,短期看,企业要盈利,要活下来;长期看,企业需要拥有持久竞争优势。
等一等,所谓“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客户的标准就是我们的标准”哪里去了?为客户创造价值,到底是企业存在的目的,还是手段?
为什么讨论这个问题,或者说讨论这个问题有意义吗?比如,某企业不做市场调研,不管消费者需要什么,只因为同村某某人开了某某工厂,相当赚钱,自己也去开同样的一间工厂,只要压缩成本、降低产品价格,订单马上就拿到手,慢慢也做大了,甚至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虽然后来的工厂之所以活下来是满足了当时市场的需求,但其创造价值的过程确实变成了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其不需要了解客户,只比对手快一步就行。
面向客户,还是面对竞争,直接决定了企业的运作模式,也决定了企业的关键流程。甚至有人说中小企业不需要战略,因为不确定性太大。而为客户创造价值就是企业的使命—企业存在的意义。所以,如果“中小企业不需要战略”这个命题成立,则企业不需要使命也就成立了,即为客户创造价值并非企业存在的目的,只是手段之一。
以上甚至可以解释为什么企业一切业务活动都从战略分解而非从使命分解展开。使命、愿景、价值观简直是一种奢侈品,是企业剩余价值的产物。
比如黄光裕被拘事件,有人猜测其祸起国美“类金融”的发展模式,即“开店卖货”实际上是“开店圈钱”,通过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或是拖欠货款占压资金,无本开店,快速扩张,同时迅速积累资金,为其进行其他市场操作带来资金基础。
有人不明白何为“开店圈钱”,因为供应商不过提供了商品,零售商还得租店、装修。你给我家电,我一个月就卖光,却给你六个月承兑;我拿卖货得来的钱投资其它产业,在你贴现前转一圈回来就可以。所以,你说其开店是为方便附近居民,还是仅仅为了圈钱、盈利呢?
笔者又要用逻辑学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说事了。如果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企业活下来的唯一手段,则其就是企业存在的目的。即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企业活下来的充分必要条件。否则,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是企业活下来的唯一手段,其就是企业存在的手段。
我们可以从现实世界举很多例子,说明为客户创造价值只是企业活下来的手段,而非目的。因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比市场更有效率,而非为客户创造价值。
或者说,从客户的角度了解需求总是那么虚无缥缈。客户未被满足的需求无限多,你要做哪些,又做到什么程度呢?只有对现有厂商进行比较分析,才了解需要改进的方向(突破口),不会无的放矢。
当企业确立使命,将“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企业存在的目的,而非手段,只是因为企业在某一方面的竞争优势已经比较明显,决定将使其在实战中胜出的关键因素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下去,保持战略的延续性,才将其上升到意识层面,成为企业的生存哲学。
综合以上,可以明确以下问题:赢得竞争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企业存在的充分条件。前者让企业活下来,而只有企业好好地活着,才可能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即垄断、寡头市场条件下才能做到产品差别,满足消费者的各种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