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同胞、海外华侨为灾区同胞踊跃捐款。但是在新闻报道中,我们屡屡听到“某某人‘爱心’捐款多少多少”“某某企业为灾区人民献爱心多少多少”等字眼,就连央视的5.18《爱的奉献》大型赈灾义演活动中“爱心”两字都满地飘红。看着一个个企业高举企业标示牌,真的让人感到《爱的奉献》赈灾义演活动与其说是为灾区筹集善款,倒不如说是在给个人或企业做广告。
其实,近一段时间心情一直很沉重。一是同胞蒙灾,祖国受难;第二就是人们在援助四川同胞时所体现的一种错误理念触动了我。我们在张口说“献爱心”的时候就已经错了,其实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对灾区同胞应该承担的是责任,怎么能用“献爱心”一词而概括呢?因为献爱心与承担责任其实有着本质的差别!
差别一:责任与爱心的受众范围不一样;作为中国公民来说,我们从祖国母亲,兄弟
姐妹那里索取了我们生存的资源,所以我们对灾区人民的生活的改善就负有责任。其实我们56个名族的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唇齿相依,骨肉相连,我们是一个整体。所以当灾难降临在同胞身上,我们没有理由推卸肩上的责任。就像你的腿受伤了,你的手能不去帮忙包扎一下?国际友人的捐款是可以用爱心或人道来形容的,因为他们就像我们的邻居,邻居有难是要帮一把才行,不然在“中国人的思维”里,那是说不过去的。所以“责任”的范围为全体中国公民,爱心或人道的范围为除去中国公民以外的地球人。
差别二:爱心无大小,责任则可以量化;灾后有些人捐款很少,有些人捐款很多。我身边一个身价过亿的民企老板居然以企业的名义只捐献了区区千余元人民币,想想真的汗颜。看看他的企业所占用的国家的各种资源,再来看看他为国家的因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何言企业公民!这就像一位母亲含辛茹苦的把儿女拉扯大,等到母亲病了,儿女就连饭都不愿施舍几口一样,真的是让人心寒!我想在他眼中这次对灾区人民的捐款也是在献爱心吧!
据可靠数据显示,汶川地区灾后重建预计要花费人民币3000亿元,以14亿人口来算,你是中国公民或企业公民应该捐多少呢?你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多少呢?如果你没有吮吸祖国母亲的奶水长大、如果你是一位国际友人,那么我们质问你没有理由,因为你献的是爱心,但事实是你不是。所以对于中国公民来说,国家危难,匹夫有责;万众一心,义不容辞!赈灾责任别于爱,责任大于爱!当人们对责任的定义陌生以后,所以种种行为都变的可笑了!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功利!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先生说:公民之所以称“公”,是因为他是权利与责任的结合体,企业中的管理者代表的是公司,现实中也是权利与责任的化身。
看到人们在援助灾区的时候的表现,让我回想起民企中的一些管理者的表现。
表现一:总是拒绝将公司与自我联系起来,总叫嚷着说自己只是一个打工者;你以企业为家,其实不是你对公司献爱心,而是你的责任。因为你的存在,公司是付出了成本的;你的技能培训、福利津贴等都来源于公司,他提供了家一般的温暖给你。所以当公司出现困难,你没有理由避而远之,权利与义务是共同体。
表现二:为公司多做了一点事情,就以功臣自居;我们为自己的家添砖加瓦没有功劳可言,我们不是在献爱心,我们是在承担责任。献爱心我们可以炫耀我们是多么的伟大、高尚,但是承担责任并不在列。
表现三:对危害公司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甚至狼狈为奸。
在灾害面前,面对苦难的同胞,我们承担的是责任;在企业发展日益艰难的今天,我们广大的企业管理者也要勇于承担起对企业的责任,因为我们是权利与责任的结合体。责任别于爱,责任大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