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经纬》2005年第1期
《五常思想》(向松祚、高小勇主编),花千树出版社,2005.11
内容提要:理解真实世界各种现象和行为之道,在于寻找影响成本和收益的约束条件。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边际收益总是等于边际成本,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没有分离。现实中,帕累托改进是不存在的。帕累托改进要求约束条件不变,那些所谓的帕累托改进其实伴随了约束条件的改变,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也就不能成为无效率的理由了。
关键词:效率 帕累托改进 边际等式 成本分离
1. 效率的真实含义效率是经济学的中心概念。经济效率的标准含义是指资源配置实现了最大的价值。1897年,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提出了今天广为人知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标准:如果不能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那么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经济效率的标准含义和帕累托标准是等价的,不过后者更富启发性。问是否有人受益而没有其他人受损,比问是否达到了某一最大值要有意思得多。
效率的定义可给人存在无效率的感觉。资源配置实现了最大的价值,不能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是不是存在资源配置没有实现最大的价值的情况呢?是不是存在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的情况呢?也就是存在帕累托改进的情况吗?
似乎是存在的。我们不是天天讲渐进改革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吗?
是的,渐进改革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但我要说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是不存在的。
我首先证明,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既是经济总是有效率的,怎么有帕累托改进发生呢?接下来,我具体说明渐进改革一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
众所周知,经济学公设人是理性的,都在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①]。不坚持这一条,那不是经济学。这一条意味着,满足约束条件的行为一定导致了、也只是导致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②]。这是说,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个体总是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的确,有很多的行为,表面看来是不合理的,但是深入地考察行为人面临的约束条件,就会发现其行为其实是合理的(舒尔茨,1999);行为人的行为实现了、也只是实现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
问题是,每个个体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总体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了吗?
如果每个个体实现了利益最大化,那么总体的利益必然达到最大化。这是因为,如若不然的话,就存在帕累托改进的机会,那么至少有一个人还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就矛盾了。
最大化当然是效率的重要规定了。但是世间没有抽象的、一般的最大化,只有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只要实现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就是有效率的;而离开了约束条件,是不可以、也是无法谈论效率的[③]。约束条件是效率的又一重要规定。用张五常(2002)的话说,“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不管是那种约束条件,只要维持不变,人的自利行为只会在约束下减低交易费用”;“约束条件不变,事情只会向好的方面进化,而不会向不好的方面进化”。这些是等价的表述。
传统之见,在完全竞争情况下,个人对于利益的追求会带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对的。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约束条件;其实,给定任何约束条件,个人对于利益的追求都必然带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该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当然,约束条件不同,最大利益之值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值有大小之分,就得出结论:存在有效率和无效率的分别。
我们不能因为现实世界的福利达不到完全竞争的水平,就得出结论现实世界是无效率的。完全竞争要求产品同质、信息完全、没有交易费用、没有外部性、众多的卖者和买者,毕竟现实世界的约束条件不同于、也不可能同于完全竞争的约束条件。
我们不能因为转轨经济的福利达不到成熟市场经济的水平,就得出结论转轨经济是无效率的,渐进改革是缺乏效率的。事实上,如果把成熟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简单地移植到转轨经济中,反而会降低经济的福利。因为制度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互补性,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否定激进改革。人们一般肯定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但却很少看到:在中国一般成功的后面老工业基地却每况愈下——老工业基地无可避免地经历了存量改革的痛苦。
确实,经济常常处在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调整的过程中,并且初始状态和中间状态的福利一般低于终点状态的水平。确实,效率意味着改变约束条件以获利的可能性已经穷尽。但是经济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调整只能是一个过程,约束条件的改变也只能在约束条件下进行。比如,调整是需要时间的,时间就是约束之一。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初始状态和中间状态仍然是有效率的。
记住,约束条件一定要是事物发生时候的约束条件,而不是事后来看的约束条件。
不错,较之市场体制,计划体制经济绩效是差了很多,但是在搞计划体制的当初,我们可没有这样的知识,相反,我们反倒认为计划体制能够赶超市场体制,计划体制优于市场体制。我们关于经济体制及其运行绩效的知识是什么?恰是我们当时行为和选择的约束条件之一。当时的行为和选择已经对当时的约束条件做出了最佳的反应。
今天我们看计划体制无效率了。可是不要忘记了,我们是以今天所拥有的关于经济体制及其运行绩效的知识来做出这样的判断的。既然当时的行为和选择已经对当时的约束条件做出了最佳的反应,那么很自然,当时的行为和选择就一定不是现在约束条件的最佳反应了。以现在的约束条件来看计划体制之无效率,这难道不是“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的题中之意吗?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真正的疑义之处吗?
现在,我来具体说明渐进改革一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
假设渐进改革是帕累托改进。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改革初始点是无效率的了。说改革初始点无效率,可能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由于改革是一个过程,如果渐进改革真是帕累托改进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改革过程中的中间状态也是无效率的了。但是这些中间状态是无效率的吗?要是实行激进改革的话,情况可能更差。既是没有更好的,又怎么不是最好的和有效率的呢?
如果渐进改革这样的改进也叫帕累托改进,那么帕累托改进就是存在的。但此帕累托改进非彼帕累托改进。这样的帕累托改进是不能成为无效率的理由的,因为这改进伴随了约束条件的改变,约束条件已经变了[④]。想想吧,拿改革路径上的各点比较比较吧,看看它们的约束条件相同吗?一定是不相同的。
是的,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那所谓的帕累托改进其实是子无虚有的。
经济总是有效率的,是不是经济的福利就不会减少了呢?当然不是。“人在约束下争取利益最大化。自然,人们会致力于改变约束条件。人的自利行为可以改变约束条件以使经济的福利增加,也可以改变约束条件使得经济的福利减少。帕累托标准必然可达与人类灭绝是没有冲突的。”经济的福利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经济的轨迹都是由帕累托最优点构成的。
2. 效率、边际等式与成本分离既然效率与最大化相联系,也就必然与某种边际等式相联系。最大化与某种边际等式是等价的:如果某个变量达到了最大值,那么某种边际等式一定成立;反过来,如果某种边际等式成立,那么某个变量必然达到了最大值。对于经济活动来说,这个边际等式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既然效率还与约束条件相联系,那么与效率相联系的边际等式也与约束条件相联系了。约束条件不同,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边际等式因此也就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⑤]。
以自助餐的例子为例。如果没有接待顾客和度量食物的成本,那么真实的成本仅为生产食物的成本,边际等式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考虑到接待顾客和度量食物的成本,那么真实的成本就是生产食物的成本与接待顾客和度量食物的成本之和了,边际等式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加边际接待和度量成本了。有接待和度量成本情况下的边际等式是不同于没有接待和度量成本情况下的边际等式的。
由于真实世界的约束条件不同于、也不可能同于标准模型的约束条件,因此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不可能得到满足。不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并不意味着经济就是无效率的;相反,如果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那么经济反而应该是无效率的了。
既然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个体总是实现了利益最大化,那么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私人边际收益总是等于私人边际成本。既然每个个体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总体的利益也必然达到最大化,那么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社会边际收益也总是等于社会边际成本。
我们知道,效率与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成本(或者私人边际收益等于社会边际收益)是等价的。这是因为,如果私人边际成本不等于社会边际成本,那么一定存在帕累托改进的机会了。私人边际成本一定等于社会边际成本,但也有不少人不这样看问题。
一般说来,一项私人活动,除了需要当事人支付成本和给当事人带来收益外,还存在收益和成本外溢。就是说,还可能给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造成损害,同时又给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带来收益。当事人所支付的成本加上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就是社会成本了,当事人的收益加上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所获得的收益就是社会收益了。表面看来,私人成本不一定等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也不一定等于社会收益。很多人就是这样计算的。
但是,经济学的成本是机会成本,上述的算法是不对的。正确的算法,如果当事人的活动确实给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这损失是要进入当事人的成本的;如果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确实从当事人的活动中获得了好处,那么这好处是要进入当事人的收益的。这是科斯给予我们的重要提点。
牧民的行为给农民造成损害,即使不征税,也不负赔偿责任,这笔帐也要记在牧民的头上。这是因为,如果农民请他减少畜群的数量,而他拒不同意的话,他就必须把放弃的本来可以从农民那里得到的那笔赎金,算作扩大牛群规模的真实成本。通过市场谈判,牧民会考虑其决策的全部成本。在边际上,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没有分离问题。
养蜂人的行为给果农带来了好处,即使不补贴,这好处也要记在养蜂人的头上。这是因为,果农一定会支付赎金,以使其增加蜂群的数量。通过市场谈判,养蜂人会考虑其决策的全部收益。在边际上,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没有分离问题。
当然,这要以没有交易费用为前提。
存在交易费用又怎样呢?存在交易费用,约束条件就不同于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约束条件不同,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正如前面自助餐的例子所展示的,交易费用不为零,交易费用就成为决策者真实成本的一部分,边际等式跟着就有了变化。当然,把交易费用考虑进来,在边际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确有可能分离。但是这种分离可不是无效率的表现。这种情况下,经济一定会内生出一些制度安排来减少这种分离,那是说,经济中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分离一定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分离[⑥],因此怎能说是无效率呢?张五常反复讲,科斯定理的真谛不在于“无关性”本身,而在于它促使我们关注约束条件,道理就在这里。
3. 无效率论的错误一般地,无效率论犯了如下两类错误:或者忘记了约束条件的规定,或者忘记了最大化的规定;多数情况是忘记了约束条件的规定。
让我们首先看一看几个因为忘记了约束条件的规定而得出无效率的例子。
例如,“囚犯难题”常常被用来说明个人利益最大化可能与社会利益最大化有矛盾,也就是常说的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囚犯难题”讲的是:甲、乙两个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关在不同的屋子里审讯。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两个人都坦白,各判8年;如果两个人都不坦白,因为证据不足,各判1年;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不坦白,坦白的释放,不坦白的判10年。
这里,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两个选择,坦白或不坦白,但是均衡的结果一定是大家都坦白。这是因为:给定乙坦白,甲坦白的话判8年,不坦白的话判10年,坦白比不坦白好;给定乙不坦白,甲坦白的话被释放出来,不坦白的话判1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坦白是甲的占优战略,总是最好的选择。同样的道理,坦白也是乙的占优战略,总是最好的选择。于是大家都选择坦白,各判8年。
如果两个人都不坦白,各判1年,显然比都坦白各判8年好。但这个帕累托改进办不到,因为它不满足个人理性要求。传统的说法,这证明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或者证明了个人选择可能是无效率的。
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真的有冲突吗?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注意约束条件的规定。在这里,信息是阻隔的,又是一次性博弈;当然,当事人还都是自利的。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大家都坦白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又何来都不坦白的结果呢?大家都不坦白当然更好,但这个更好的结果在这里是办不到的——集体理性与个人理性在这里不是同一时空的事。如果约束条件变了,当事人自然要选择大家都不坦白。这是无需经济学者操心的事情。
事实上,如果博弈可以重复进行下去,那么大家都不坦白就成了当然的选择,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就会不复存在,无效率就会不复存在。即使博弈不能重复进行下去,只要当事人之间信息不是阻隔的,大家都不坦白也是必然的选择,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也会不复存在,无效率也会不复存在。
既是换了约束条件个人的理性选择便可达到集体理性,怎么能够说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有冲突呢?又怎么能够说个人的理性选择可能无效率呢?重要的是约束条件嘛。
又如,我们常常说垄断是无效率的。因为在垄断的情况下,边际成本低于价格,就是说,生产者生产额外一单位产品的成本低于消费者意愿为这一单位产品所支付的代价,这是无效率的;因为垄断,生产者就没有积极性去改进技术,降低成本,这也是无效率的。
但是垄断真的无效率吗?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垄断,就需要进入壁垒,或者是独有某种要素投入,或者是存在规模经济。如果这个壁垒是独有某种要素投入,那么谁拥有这种要素都会垄断,除非推行公有。但我们知道,资源公有,其价值是要消散的。以专有技术来说,静态地看,打破技术壁垒,当然可以提高经济的福利水平;但是动态地看,打破技术壁垒,谁还有激励去进行技术创新呢?如果这个壁垒是大规模的固定投入,那么不垄断价格虽然更接近边际成本,但是平均成本可能反而更高了。
垄断者虽然不会(也不能)把价格定于边际成本的水平,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的意愿可能也减少了,但垄断者并不能随意定价,也不能完全忽视技术改进和成本降低。这一方面是因为要受需求曲线的约束,另一方面,是因为有潜在进入者的威胁。鲍莫尔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告诉我们,如果进入是自由的,那么即使市场上只有少数厂商,他们也会向竞争者那样行事。鲍莫尔的理论当然以没有进入和退出壁垒为前提,但存在进入壁垒,在位者定价的自由也只以壁垒为度,对于技术改进和成本降低的忽略也只以壁垒为度。
不要只看到垄断者的定价高于边际成本,也不要只看到垄断者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的意愿减少了,这可是避免价值消散、获得规模经济的必要的代价。
再说了,在一个人人逐利的世界上,要垄断,谈何容易。我们要知道,那各种的专利制度,保护的不是别的,正是垄断。当然,法定垄断就是另一回事了。法定垄断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不说算了。
忽略了约束条件,我们甚至会得出自助餐无效率的结论。一个人付一笔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他可能吃到最后一口的收益等于零为止,但是生产这最后一口食物的成本却大于零。这样看,无效率产生了。但自助餐真的无效率吗?你去考察自助餐为什么这样供应,问题便明了了。因为它节约了接待顾客的成本,节约了度量每人所消费食物的成本;这些节约下来的交易成本大于所谓的浪费。一旦引入这种成本,浪费随之消失,无效率就不存在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效率吗?据说,我谢作诗偷了东西,打80大板就不偷了,她李清照呢,偷了东西,打20大板就不偷了。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打50大板。后果是什么?我谢作诗还继续偷,她李清照呢,明天却干不了活。这是无效率的。但是我们要问,你怎么知道我谢作诗打80大板就不偷了,她李清照打20大板就不偷了?调查这个信息是有费用的。考虑了信息费用,可能各打50大板反而是经济的和有效率的了。
让我们再来看看因为半途而废地坚持最大化规定而得出无效率的例子。
例如,传统分析认为地主与佃农之间的租佃合约是无效率的。和自耕相比,租佃合约下地主投资土地的意图减少了,农民也不会在土地上多投资;工具、厂房的投资、劳力的投入等等莫不如是。因此,和自耕相比较,租佃合约是无效率的。这分析的逻辑没有错。可惜没有逻辑错误的分析却忽略了最大化的规定。既然当事人都在追求财富最大化,怎么能够听任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不是说双方没有减少投资的意图,而是说双方都能理性地预期到这一点,因而在签约的时候会做出详尽的规定,确立各自的权利义务。这一点,张五常(2001)做过详尽的考证。他考证的结论是:土地的价值主要随土地等级而变化,与自耕还是租佃关系不大;除了房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在自耕农场较高)以外,自耕农场和租佃农场的非土地资产总值大致相同;在租佃合约中,不仅详尽地规定了日常改良要求,而且对于地主的执行努力也有明确的规定。经验证据有力地驳斥了租佃农业无效率的说法。
类似的例子不在少数,不去多举了。
4. 结束语效率者,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是也;效率,也只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不同约束条件下经济的福利不一样是一回事;给定任何约束条件,经济一定穷尽了该约束条件下的所有利益,这是另一回事。效率是实证问题,与好坏无关;好坏完全是价值判断。
无效率有吗?有。如果我们没有恰当地指出所有的约束条件,或者我们半途而废地坚持了最大化,那么就有无效率。一旦我们恰当地指出了所有的约束条件,并且彻底一贯地坚持了最大化,那么无效率就完全是想当然的产物了。
理解真实世界各种现象和行为之道,在于寻找影响成本和收益的约束条件。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边际收益总是等于边际成本;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没有分离。
经济总是有效率的,经济的轨迹是由帕累托最优点构成的。这当然不是说行为和结果就没有差异了,世界就不会有变化和发展了,而是说在根本上,差异源于约束条件,变化和发展是从约束条件开始的(在根本上,变化和发展也只能从约束条件开始)。这也不是说事情就没有变坏的可能了。“人在约束下争取利益最大化。自然,人们会致力于改变约束条件。人的自利行为可以改变约束条件以使经济的福利增加,也可以改变约束条件使得经济的福利减少。帕累托标准必然可达与人类灭绝是没有冲突的。”
经济总是有效率的,经济的轨迹是由帕累托最优点构成的,因此经济学的中心工作就是经济解释。经济学的中心工作是经济解释,当然不是说我们就不能改进社会了,而是说我们一定要知道怎样去实施这种改进。经济解释的重心在于仔细地考察真实世界的约束条件,改进社会的重心则在于改变经济的约束条件。通过经济解释,增进了人们关于经济运行的知识。人们的知识增多了,约束条件就改变了;约束条件改变了,行为和结果跟着也就改变了。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可以改进社会;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改进了社会。
参考文献舒尔茨,1999,《改造传统农业》,商务印书馆。
谢作诗,2003,“警察局里的经济学”,《经济学消息报》(4/4)。
张五常,2001,《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商务印书馆。
张五常,2002,《经济解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①] 在我看来,理性是与完全理性、有限理性不同的概念。完全理性是指人们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能够正确地、无成本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并把有关参数综合到这个单一的效用函数中,求得最优解。有限理性则是指人们未必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也不能够完全地、无成本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并把有关参数综合到这个单一的效用函数中,求得最优解。与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相关的是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理性则是指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是否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能否正确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或者说不在于人们主观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是否符合于客观情况,而在于人们是否根据自身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寻求该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
[②] 追求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就一定实现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吗?表面看来,似乎满足约束条件的行为不一定导致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但是,我们不能一方面假设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又一方面说有可以拿到的利益他却不去拿。有可以拿到的利益他却不去拿,这只是外人看来如此罢了;有利益他不去拿,一定是他没有认识到这利益,或者什么东西限制了他而不能拿得这利益。没有认识到、限制他不能拿得这利益的东西都是约束条件;考虑了所有这些约束条件,他拿到的就已经是最大的利益了。
[③] 试试吧,不这样定义,我们是一定要陷入矛盾中的。而且这样定义效率,还有额外的好处:我们再不会把效率和好坏扯在一起了。效率是实证问题,好坏则完全是价值判断。
[④] 其实,在经济学看来,一切变化都是从约束条件开始的。
[⑤] 成本是放弃的最高代价。但这个代价既不是漫无天际、没有约束的代价,也不一定是教科书特定约束条件下的代价。成本是放弃的可能的选择中的最高价值。成本依赖于约束条件。约束条件不同,成本的内容就不一样,大小之值跟着也就起了变化。自然,收益也是约束条件下的收益。约束条件不同,收益的内容也不一样,大小之值跟着也要起变化。
[⑥] 我们不要以为,有些外部效应政府出面解决更有效率就意味着分散的市场行为有无效率发生。可能政府本身就是市场实现效率和价值最大化的产物,我们不可以简单地把政府看作是与市场相对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