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议程》指出:“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尤其是工业化国家的这种模式。”,可见,改变传统的消费模式应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
在追求可持续消费方面应着重处理以下五大关系:
(1)必需品与非必需品的关系。对于非必需品的物质消费应当在普及规模、普及速度方面加以抑制。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产品被迅速地推广普及,使得原本并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而成为家家户户拥有、人人拥有的“必需品”,这样就使得“必需品”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也就使得物质资源的消耗不断地随之增加。笔者认为这是必须彻底改变的消费模式,笔者建议对非必需品应限制其普及规模(当某一类产品普及率达到一定程度后应加征消费税)、对非必需品应限制其提前消费(限制以贷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消费);
(2)物质财富与非物质财富的关系。对于以物质产品为财富占有形式的行为应当予以抑制、而应当鼓励以非物质产品为财富占有形式的行为。现实社会中,往往以豪华别墅、高档汽车、高档服饰等作为财富的占有方式,但这种财富占有方式使得物质资源受到严重的消耗、但其产品仅仅起到的是表征财富和地位的作用,这完全是由全社会的财富观念决定的。只要改变了这样一种财富观,就能够使物质资源的消耗大大减少。笔者认为,全社会应当引导财富占有以非物质形式(如艺术品、文物收藏品、生态功能区的非开发性所有权、自然风景区的非开发性所有权、人文标志等)为主要方式。笔者建议:在初期政府部门应积极地参与非物质财富的交易、以政府的信用来确立非物质财富的“真实性”;
(3)排他性消费与公益性消费的关系。个人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满足自身的效用是天经地义的,但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部分地用于公益性活动同样能够增加自身效用的满足程度(甚至满足程度更高)。笔者认为,全社会应当引导较富裕群体的消费者以“利己—利他转换”的理念更多地投入于公益性消费之中。通过帮助弱势群体、投入社会公益、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式以实现自身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的满足。
(4)“环境不友好”消费与“环境友好”消费的关系。作为文明的消费方式应当推行“环境友好”消费:使用对大气、土壤、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有益的产品(如无氟利昂制冷设备、无磷洗涤剂、无铅汽油等产品),抵制和排斥“环境不友好”消费品(如过度包装的产品、寿命过短而造成不必要资源消耗的产品、以珍稀动植物资源制造的产品、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对资源及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产品、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对他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产品等),抵制和排斥与消费相关的一些活动的“环境不友好”行为(如一次性资源产品的使用和处理、过度包装产品的使用与处理、产品消费后的任意处置等行为)。笔者建议:在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标识上都应当明确标明该产品的“环境不友好”程度(如同在烟草制品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
(5)“正效用”消费与“负效用”消费的关系。消费者应当坚持以自己的消费偏好来确定自己的消费。传统的消费模式中往往会出现导致效用减少的情形(如超过承受能力的奢侈性消费、陋习性的消费、盲目性的追随潮流消费、不顾生命健康生命安全的消费)。笔者建议:在可能导致奢侈性消费和盲目性消费的产品及服务标识上应强制性地从消费能力、消费取向、消费风险等方面标明“慎重消费”的警示告知。
消费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行为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直接和间接地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通常都是负面的,主要表现为:(1)消费活动作为人类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和经常性行为,每时每刻、每个人、每个地方都在进行着一定的消费活动,也就意味着同时在进行着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的过程;(2)消费活动是分散的,但分散的行为后果的加总却会造成巨大的环境危害,消费行为的加总性和累积性正是造成巨大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每个人每一时刻消费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但其加总的和累积的影响却是巨大的;(3)消费者既是环境问题的肇事者、又是环境问题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