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拙著《经济选择的秩序——一个交易经济学理论框架》第四章的节选。
商品生产者的产品在推向市场以前,产品的价值尚在未定之天,他的产品必须交由需求者进行价值评判,故他必须对他的产品进行推介、宣传甚或示范,让需求者全面了解他的产品的性能,藉以影响需求者的价值判断。但他当初为生产该产品是同样必须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构成其产品的成本,这个成本是唯一确定和不可更改的。
这个命题的意义在于:价值和成本都是独立发生的,各自有着各自的目的和原因。这个成本决不能误当作价值──这是劳动价值理论滑向谬误的转捩点。
但是话又说回来,劳动从来都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因而是一种事先精心筹划的活动。资本主义生产者的生产以产品的市场价值为基点、以利润为中心进行筹划。在筹划时,如果没有相当的把握获得满意的利润,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是不可能发生的。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成本与市场价值发生了某种联系——市场价值决定了成本。
成本总是就某个特定目的而言的。无目的物便无所谓成本。在日常语言中,成本和费用(或称耗费)概念被不加区别地引用。理解其中应该有的区别(否则不必存在两个辞汇)或许是有益的。
费用和成本都是受目的物牵引而发生的开支;两者都必须结合具体目的物来理解才有意义。两者的区别在于,成本更强调支出的总量意义,而费用则强调支出的购成内容。
为获取目的物所支付的总代价,就是该目的物的成本;费用也是一种支出,但费用强调的是支付的内容。例如,买来一辆汽车,车身价格、询价的交通费用和花费的时间、购置税费、车内装修等、是为汽车而支出的不同费用。这诸多内容的费用总和,构成了汽车的成本。更多的时候,某项费用花费同时有助于达成不同的目的,成为为了多个目的而发生的一种共同费用。例如某公司有着多项业务,公司的房租等就是一种共同费用。在会计实务上,费用总必须恰当地归并入某个目的物,以计算和确定该目的物的成本。
有的经济学者认为:英文cost不应该译成“成本”,而应该译为“耗费”,理由是:social cost只能译作“社会耗费”而不能译作“社会成本”。这很难说算什么值得一提的理由,因为成本概念的基点就是“支付”,这与“耗费”的意思一致。另外,如何翻译不是根本问题,cost、成本、耗费等等,这些都是“能指”。能指可以是任意的,真正重要的是概念的“所指”。概念的意义是我们在使用概念时所界定的东西。问题的症结在于:经济学至今未能清楚表达成本概念的所指是什么。
你用石头恶意地砸破了我家的窗户,这构成了我的耗费吗?或者说构成了我的成本吗?两种说法都不确切,我只会说:你造成了我的损失。我们可以说:你的损失,我的损失,社会的损失等等。恐怖分子轰塌了世贸大厦,你可以说是美国的损失、纽约的损失,或者大厦老板的损失,但你却不可以说是他们的耗费或成本。可见,一切类似“美国的成本”、“社会的耗费”或“社会的成本”暂时都还是个有疑问的说法。
问题出在哪里呢?无论成本、费用或耗费,都是就某个目的而言的,是归属于这个目的物的东西,并且暗示了该目的还是某种有价值的、好的或值得争取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成本(费用或耗费)就与损失在用法上有了根本的区别。
我们会说:汽车的成本(耗费),桥梁的成本(耗费),甚或教育孩子的成本(耗费)。如果你说“你的成本(耗费)”或“美国的成本(耗费)”,并且你的意思又不是“生产你”或“建造美国”的耗费,这就是病句了,没有人能理解你在说什么。脱离目的物来谈论成本或耗费,那是在说胡话。经济学中有“生产的成本”,不过这个提法的着眼点另有不同,该概念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支付的产品成本。
但“社会成本”或“社会耗费”的提法都可以是有意义的。科斯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还是把他送上诺贝尔经济学奖领奖台的两篇重要文献之一。这要结合“上下文”来理解。
社会成本概念的话语背景是所谓“外在性”问题(该问题我们将在后文讨论)。当一家企业在生产产品时造成了社会环境的污染或破坏,他的产品的全部成本因而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企业主私人承担的部分,称为“私人成本”,另一部分是由受其“外部性”影响的社会民众承担的部分,称为“社会成本”。因此,所谓“社会成本”是个与“私人成本”相对举的概念,其含义是指产品的成本中实际由社会承担的部分。科斯进一步的意思是说:你不能简单地惩罚企业主,毕竟他生产的产品对社会是有益的——成本所归属的目的物是好的和值得争取的,这个隐藏的涵义已经显豁起来。
可见,有的经济学家认为cost必须被译成“耗费”而不能译成“成本”,完全是吹毛求疵。只要你把问题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楚了,把概念的“用法”规定下来,那么把科斯的文章译为《社会成本问题》还是《社会耗费问题》,都没有区别。至于他们一再强调的“一切历史成本都不是成本”,则属于“白马非马”之类无厘头的诡辩。维特根斯坦说:怀疑必须以某种确定性为前提。你断言历史成本不是成本,那么,“历史成本”和“成本”就必须分别具有各自的概念界限和各自的用法,否则命题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不准备、或无能去划出那条线。
实际上,以大师之尊,他们焉能不知道上述道理?但他们有自己的苦衷。成本历来有“支付成本”和“机会成本”两种理解。社会成本是一种支付成本。但由于他们把一切成本都定义为机会成本,因而“社会成本”成为一个无法理解的怪物,把它改称为“社会耗费”——一种费用的支付——后,意思就分理清楚了。结果,他们公开驱逐了“支付成本”,却又改头换面地从后台把它请出来。这是否太无聊呢?不,他们在掩盖一个更大的错误!一个人如果犯了一个错误却又不想承认它,一定要用另一个错误来掩盖。至于他们想掩盖什么,我们随后在分析他们的成本理论时再进一步讨论。
成本只有与利润相关联,概念才有意义[1]。因此无论中外东西,成本的概念最早都是由商人提出来的(纯属笔者想当然。但笔者想象不出存在令该命题不能成立的理由,好在这显然是可以证伪的经验命题);也只有商人才关心成本。理由是:对自给自足的劳动者而言,他只关心自己需求什么。确实,他的关心是连带着必须付出的代价一起考虑的,但他关心的只是这个代价的付出“值不值得”,这属于价值判断的问题。只要认定某项劳动“值得”去做,劳动者就认可了产品的价值——他的全部劳动付出,因此他的收入和为此付出的成本是一回事,成本概念因而显得多余。
但对商人而言,情况则全然不同。不管某些经济学家们怎样曲为辩解,商人的目的都很明确而单纯:赚钱。赚钱不同于抢钱、偷钱,赚钱行为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本求利”。这里的“本”就是在他的经营收入中“构成本钱”──成本──的部分;“利”就是所赚得的钱,也即利润。成本的意义因此在于,为确定利润而从经营收入中划出一条界线:其中一部份为成本──他在经营过程中已经支付的东西——另一部份为利润;成本和利润两者因此此消彼长。关心利润必须重视成本;关心成本的出发点则是利润。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清楚:无本的生意是不可能的;“一本万利”的好事通常也只能是幻想。从陶朱公开始,人们已经公认:商人能有“十一之利”也就差强人意了。
有的经济学家侈谈诸如“爱情经济学”一类的话题,无怪乎人们都要对此类理论皱眉头。“经济学”意味着成本分析,而成本离开了利润就失去了意义──“铜臭味”立刻浓了起来。在一切终极价值面前,经济学没有任何置喙的余地。
有一个长期与成本概念相混淆的重要概念,这就是机会成本。
极粗略说来,机会成本是“所选择的机会”的成本。概念的侧重点和成本的目的物都是某个“机会”。
假设某老农有一块农田,如果用来种植水稻,一年可收获X公斤,如果种小麦,一年的收获量为Y公斤,如果种蔬菜,年收获量为Z公斤,……,并且选择是唯一的,不可得兼,也即:选择项可以非常多,但各选择项是相互排斥的。
如果老农选择了其中任何一种作物的生产机会,他就必须放弃其他许许多多的选择或机会。例如老农选择了水稻,他就不得不放弃种植小麦、蔬菜等等许多其他作物的机会。此时我们说:老农选择用这块农田种植X公斤水稻这个机会的机会成本,就是Y公斤小麦,也是Z公斤蔬菜,也是若干公斤的其他农作物。总之,有多少种机会,老农选择X公斤水稻就会有多少种机会成本。
概念是用来“拢聚物”的,因此概念只能在与它物的联系上有意义。但是,如果仅从上述角度来谈论机会成本,就会让人觉得有点玄乎。人们有理由要问:这样的机会成本有什么意义呢?
确实,老农的身份如果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劳动者,并且问题仅仅局限在不同需求物品的选择方面,上述问题就没有任何意义。充其量,我们只是罗列了某种工具物品的各种可能的用途而已。老农关心的却是如何努力使其产品的品种和数量结构与他的需求结构相吻合。他当然了解,X公斤白菜的机会成本是Y公斤小麦,但这没有意义,他需要的是一定数量的白菜和小麦的搭配,并且这个搭配要与他的需求结构相吻合。而生产白菜或小麦各要花费多少实际代价(价值判断),这对他如何安排劳动却重要得多。
如果老农是一个商品生产者,那么无论种白菜还是小麦、棉花还是芝麻,这都与老农的需求无关;他只关心种什么最来钱。于是机会成本概念对他就有意义了。机会成本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对各种“机会”获得的收入之间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是把那种收入最高,或机会成本最低的机会凸显出来。或者一言以蔽之:机会成本只涉及收入最大问题,为此,了解各种机会的收入及其比较,是全部问题的关键。
假设对某物而言存在这样n种使用机会或可能:如果这些机会都是可以折算为货币收入因而是可以比较的,例如A机会为100元,B机会为90元,C机会为80元等等。这时选择其中一种机会,于是我们把其他n-1个机会中市场价值最高者,定义为该选择的机会成本。
前例中,如果全部选择只有A、B、C三项,则人们选择该物品用于A的机会成本就是90元,选择B和C的机会成本都是100元。根据最小成本定律,人们将毫不犹豫选择机会A,因为A的机会成本最小,或者换一种说法也一样:A机会的收入最大。
机会成本虽然是物品各种用途的比较,但使用物品的主体只能是人,因此本质上,机会成本只与人的劳动选择相关。只要把机会成本与劳动选择相联系,就能避免机会成本与支付成本之间的混淆。
对机会成本的任何有意义的谈论,必然涉及三项内容:物品的所有者、物品本身、物品不同的使用机会。有时为图简便,人们通常会说某某物品的机会成本,例如资本的机会成本等等,其实际含义都是指某人的物品的多种用途中某种指定用途(机会)──以这一用途为目的物──的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有着与成本概念完全不同的用途和含义。两者的区别是:成本与利润相关联,因而只与资本主义生产者的经营行为有关。更一般地,举凡谈论过程的控制,其所涉及的成本都只能是支付成本。用所谓机会成本建立的“生产函数”,那是思维混乱和胡说八道;机会成本则只涉及人们的劳动决策,因而只与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劳动者的劳动选择有关。
成本是为获得某个目的物而实际付出的代价,机会成本则是为做出某项选择而不得不放弃的其他获得收入的机会。因此,成本是在支付意义上谈论的成本,机会成本则是比较意义上谈论的成本;机会成本的目的物是某个特定物品的特定选择。机会成本中的“成本”二字就是相对于这个特定选择而言的、被放弃的其他机会;由于被放弃的这些其它机会同样能带来收入,这等价于放弃了这些收入(付出了某种代价),所以这些被放弃的收入就构成了该特定选择的机会成本。
显然,机会成本作为一种帮助选择的工具,其具体使用是有一个前提的:机会成本只就某物品本身的选择机会进行比较,而忽视或不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谈论一块农田的机会成本时,只就这同一块农田的不同使用进行比较,至于种植水稻、小麦或蔬菜时在其他成本投入上必定有的成本差别则存而不论。再比如,人们常谈论择业的机会成本,人们在心中进行比较的,是自己每天的八小时工作时间使用时的机会成本,至于不同的工作对人们必然产生的,在心理压力、劳动强度、工作环境、本人的工作兴趣等等方面(这些都是工作时实际支付的成本)的差别则不予考虑。
更一般地:机会成本是劳动前的选择,支付成本则是劳动过程中的实际支付,因而“生产函数”中的成本是指支付成本时才真正有意义。
资本主义经营者的经营过程是一种劳动过程。成为一个商品生产者,这本身就是某种劳动选择的结果:是满足于做一个自给自足的劳动者,还是选择成为一个商品生产者;是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手艺人,还是选择成为一个雇佣劳动者,唯一的选择标准就是:何种机会的收入最大(机会成本最低)。
一切好的经济理论都必须能很好地解释:人们如何进行选择。从不同人群的选择的角度看,机会成本和价值都涉及选择问题,但机会成本涉及的是劳动者对于劳动的选择,选择时所关注的目标是收入最大;价值问题所涉及的选择是消费者或需求者的选择,选择时所关注和比较的目标是消费者的需求结构。
收入最大仅仅是劳动选择时的行为准则。当人们选择成为资本主义的经营者以后,他的行为就受到利润和成本的支配——尽管此时,他仍然在时时关注机会(最大收入)问题,并在适当的时候转移经营方向,但两种不同的关注(对利润和对不同的机会)却是可以明确加以区分的:经营者经营时的唯一目标是利润,为达成这一目标,他必须关注支付的成本最低。混淆两种成本概念的区分,就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选择过程和行为方式。
因此,机会成本概念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机会成本关注的目标是收入最大,因此,决策者必须能对某特定物品的所有机会的市场价值有切实的估价。在上一个例子中,你必须在劳动进行前先确定这一块农田能产出的X公斤水稻的市场价值几何、Y公斤小麦的市场价值若干、以及Z公斤蔬菜和其他一切机会(如果有的话)的各自的市场价值;然后你才能得到机会成本的数量上的确定性。
把物品的使用机会瞄准各个机会的市场价值进行比较,这意味着什么呢?这仅仅意味着:机会成本只对市场交换条件下的劳动者有意义,因为概念关心的是物品各个使用机会的最大货币收入、而不是物品效用本身。
其次,收入都只能是人或人的组织的收入,机会也只能是物品所有者的机会。因而无主的物品是没有机会成本的。或者换句话说,对无主的物品谈论机会成本没有意义。
例如,月球上的土地和资源都没有机会成本。真正的无主荒地(例如南极,但如果把南极视为全人类共同财产来对待时,当然也可以谈论人类对其使用的机会和机会成本)也没有机会成本。新制度经济学提出过所谓“公地的悲剧”,其赖以成立的逻辑前提在于:“公地”是不属于任何利益主体的荒地,没有任何机会成本。仅有一种用途(没有选择)的物品也没有机会成本,例如在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择业自由,对这些人自身而言,他们劳动的机会成本为零──对政府而言仍然有机会成本(老百姓已经成为政府的物品或财物):是让他成为螺丝钉呢?还是让他成为砖或瓦?
第三,如果存在一个市场,并且所有这些机会的价格都不难从市场上获得,问题似乎变就得简单了。例如X公斤水稻的市场价值为100元,Y公斤小麦的市值为90元, Z公斤蔬菜市值为80元,此时我们敢预测,老农将毫不犹豫选择种水稻,因为水稻的机会成本最低。
但这里仍然存在两个问题:(1)市场价格也是易变的,丰年往往谷贱。你并不能保证,选择做出后,机会的市场价值不会随着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易言之,机会成本离不开人们对机会的估计和猜测;(2)如果你关心的对象在市场上绝无仅有──例如新产品或新的专利技术、企业的并购定价(资本的机会成本)等,则你所关心的对象的机会成本如何,仍然必须依靠你的估价和猜测。
因此,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另一个表面区别是:成本是明确的,不变的;机会成本则是模糊的,可变的──机会成本是各种可能的市场收入的比较,因而终究都是估计出来的。机会成本还是需要发现的。成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加以控制,而谈论对机会成本的“控制”则是可笑的。选择一经做出,其机会成本即已确定并成为历史。选择一旦做出并付诸行动,你就唯有把握现实,其他机会已经离你远去。一切关于如何降低和控制成本的议论,其所涉及的只能是支付成本。
机会成本仅仅是一种在比较意义上的比较成本,机会成本因而在时间上是分阶段和有层次的,必须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举例说,假设你手里有若干货币准备投资,存在若干种投资选择。比如你最终选择了办养鸡场。于是你租了厂房、买进了各种养鸡设备。这时,你的资本的机会成本已经发生了,尽管机会成本的数额大小是你投资前通过评估、测算得出的,但它现在是历史的、不可更改。如果你此时心血来潮,想改行干别的了,你将面临完全不同的机会和机会成本。另外,在养鸡过程中,你是以卖鸡蛋为主还是以卖鸡为主,鸡是卖活鸡还是宰杀了后加工了再卖,鸡养了多少天再卖,这些选择也都构成了所谓机会和机会成本。然而此机会非彼机会,此机会成本亦非彼机会成本。
市场的永恒魅力在于,所有劳动者,不管以何种身份参与市场,都必须评估比较、收集信息、猜测判断,并对之做出适当的反应。机会成本只是一种决策前的评估猜测。机会成本作为一种分析评估的工具,不可能是、也不应该是确定不变的,否则,市场的迷人魅力就要被它破坏殆尽了。与机会成本不同,成本则是确定的,但成本与市场价值无关、并且只能在事后做出评价。与市场有关的任何确定性都只能在事后获得,世界的现实就是如此。
第四,谈论机会成本时还有一个重要之点,即:机会成本离不开使用物品的主体──人。我们强调机会成本是人的劳动的选择行为时必然遵守的行为准则。这种看待问题的视角,与以往只重视“物”的机会成本的观点有着重大区别。
人的劳动总是离不开劳动手段,因此劳动的选择似乎成了人对工具物品的机会的选择。但即便如此,选择总还是具体人的具体选择,并且对机会的价值判断和猜测也总是由具体的人、根据具体现实情况做出的。因此,机会成本必然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谁的机会成本?其二,是什么物品的机会成本?两者不可或缺。
例如人们择业,这涉及人与自己的劳动力的机会成本问题。假设张三是一个熟练的木匠,这样的一个木匠在目前中国内地一些地方的月工资大约是3000元人民币。如果张三突然有了一个机会并且竟然当上了政府的公务员,他当公务员的机会成本就是每月三千元。但我们决不能脱离具体情况大而化之地说“当公务员的机会成本是3000元”,这没有任何意义。离开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某人的某种具体劳动选择,任何就机会成本给出的命题都是没有意义的胡说八道。
如果选择当公务员的人是邓丽君,她所作选择的机会成本就不是每月区区3000元人民币,而是每月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了。这个说法有意义,是因为邓丽君这个名称已经给出了太多具体而微的背景信息。
前述事例中那个选择种水稻的老农,他选择水稻的机会成本是90元,但这个机会成本仅仅对他有意义。如果同样一块农地交到孔夫子手里,他选择种水稻的机会成本会是多少我们不必臆测,但肯定不会是90元,因为孔夫子坦白过:“吾不如老农”。在这里,选择是就劳动手段做出的,但反映的却是具体劳动者的不同的劳动机会。
某个干了十几年餐厅侍应的女招待,突然天外飞来横财,中了一张一亿美元的彩票大奖。假设她想用以投资(某种劳动选择),同样是一亿美元的资本,在李嘉诚手里和在这个女招待手里,不管他们做什么样的投资选择,其手中资本的机会成本都不可能一样。
一般地谈论“资本的机会成本”,这是脱离劳动者谈论的机会成本,因而是没有意义的废话。我们只能把机会成本问题理解为这个“女招待”的劳动选择问题——一亿美元仅仅意味着不同的劳动手段——而不是只把眼光盯在这一亿美元“资本”的一般机会问题上。这也是理解资本的价值问题的重要关键。
最后,关于机会成本的话题,还存在一个颇为吊诡的问题。机会成本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它以对各种机会的猜测、评估和判断为基础,以各种机会的价值猜测为前提,但机会成本涉及的机会又必须是现实可能的和可靠的。举例说,你有100万元现金,你于是面临很多选择:买债券、买股票、炒楼、炒期货、开工厂等等。比如说你最终选择了买债券,但是半年后,股市暴涨了一倍以上,这时你能否说你当时选择买债券的机会成本是200万元呢?显然不能。因为你当初在进行劳动选择的时候,股市将在半年内暴涨一倍的可能性太小,这样的机会既不现实也不可靠。这使得人们在谈论所谓“资本的机会成本”的时候颇费踌躇,因为资本的任何机会都伴随着风险和不确定性。经常判断失误,这往往是人类理性的本质特点。
对于资本的机会成本问题,存在一个常见的错误,即把资本的机会成本与银行利息画上等号,这是不对的。如果所认定的利率是存款利率,则所获得的收入与机会成本的定义不符;如果认定的是贷款利率,那是人家银行才能有的经营收入,这种“机会”一般不会是“你”所可能有的。
[1] 利润概念比较复杂,我们以后将有详细分析和讨论。由于两者的相互联系如此重要,离开其中之一,谈论其他概念将无意义,因此,在一切取消了利润的理论中,都要想方设法取消支付成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