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和成本有关,对成本的认同会影响价值判断,但是价值并非由成本决定的。
在价格即价值的错误思路下,成本决定价值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并不单单局限于经济学界。北师大于丹教授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述其《“论语”心得》时讲到一个故事:
在一座佛寺里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的非常精制的佛像,明天都有很多人来到佛像前膜拜。而通往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由跟它采自同一座山体的花岗岩砌成的。终于有一天,这些台阶不服气了。它们对那个佛像提出抗议说,你看,我们本是兄弟,来自同一座山体,凭什么人们都踩着我们去膜拜你啊?你有什么了不起啊?那个佛像淡淡地对它们说,因为你们只经历了四刀(一个石条台阶明明有六个面,每个面也都是千刀万刮,不知道于丹教授怎么总说“四刀”?)就走上了今天这个岗位,而我是经过千刀万剐才得以成佛。
你瞧,这也是成本决定论——思想界的成本决定论。但是,这不过是以凡人之心度我佛之腹而已。
价值是人们主观赋予事物的东西。在佛像雕刻之前,其价值就已经被人赋予目标之上了,是因为人们要把石头雕刻成佛,它才成了佛。雕刻一个妖魔鬼怪可能会比雕凿一个佛像更加麻烦,但是,人们并不会去参拜它。即便是工匠加倍的千刀万刮,鬼怪依然是鬼怪而不会成为佛。
在家乡的龙门石窟中有着无数的佛像,有些精雕细刻,造型极其优美,有些崖壁上的小佛只是一个隐隐约约的轮廓,但是它们和大佛没有高低之分,都是让人顶礼膜拜的佛。
峨眉山大佛也十分有名,后来有人发现大佛所在的大山本身就是一个卧佛造型,而大佛恰恰位于山佛的胁下,正应了“佛生胁下”的佛教传言。大山乃自然造化,谈不上什么人工雕琢成本,用马克思的理论来说,自然之物没有价值。但是,人们一样虔诚跪拜那座大山。
产品可以用不同的工艺制造,每一种工艺路线的成本都不尽相同甚至差距颇大,但是,这和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没有关系,消费者评价产品价值从而决定愿意支付的价格的时候甚至不知道也不必知道、不想知道、有时人家也不让他知道其制作工艺。同样,那座让人膜拜的大佛的价值,也不会因为雕凿匠人的不同、雕凿方法的差异、艺术风格的变化而有何区别,拜佛的人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其雕凿的历史背景和艺术水准。
同样,工匠也可以在台阶上雕刻花鸟鱼虫,极尽美丽,但是它依然是要被拜佛的人们踩踏的,没有人会因为台阶被精雕细琢而把它当作佛来拜。
从流理论的角度来看,任何“流”比如货币流都是具有方向性的。成本对于所有权域来说,是一种货币流的流出,是货币存量的一种流失,流失的东西不可能构成存量的增加,也就是说,成本不构成价值。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东西“凝固”于产品之中构成价值。“劳动时间凝结”的观点是典型的唯心主义。
成本决定价格的思想或许源于会计学的价格构成公式,即“价格=成本+利润”。但是,对这个数学式子的经济学解读惟一正确的只能是“利润=价格-成本”。因为厂商的目标是利润而不是价格,价格的高低没有可比性,飞机和糖块都有人去生产。对于目标利润而言,成本永远都是帐目上的“减项”,而不是“增项”。利润和价格两个变量相比,价格在前利润在后,利润是被决定的,是市场交换的结果表示,或者说市场价格不是根据具体厂商的成本决定的,市场上只有根据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决定的利润。
成本决定论必然会导致一个荒谬的结果:成本越高产品的售价将越高。对于趋利的厂商来说,利润可以看作是不同时点上价值的增量,而成本恰恰是价值的起点。也就是说,利润是越高越好,即成本必然要越低越好。因此,所有的厂商无一例外地是追求低成本的,这就告诉迂腐的经济学人:成本是一种支付,是价值的外流,是一个累赘,是一种“害”,是趋利避害的理性人惟恐避之不及的东西。
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循环证明的命题,它是首先默认行为创造了价值,然后再说这种行为是劳动,然后才有劳动创造价值的结论,这就等于是说“创造价值的行为创造了价值”。效用曲线是单调递增的,有一个顶点,任何在到达顶点之前的行为都可以叫做劳动,是创造价值(效用)的行为,过了这个顶点,就是破坏行为,破坏行为创造的是负价值,即具有负效用,只会减少行为结果的价值。厨师往菜里放入适量的盐,是创造价值的行为,但是多放一把盐,炒的菜难以下咽,只好倒掉,并不会因为加倍的食盐成本而导致菜的价格更高,因为没有顾客愿意为这增加的成本支付更高的价格。
成本和价值有关,这句话的完整表述是“持有物的人对这件物的价值判断和他取得这件物的成本有关”,是为“来之不易”“难能可贵”,其中暗含着取得物品的行为是有效的、必须的这种前提。如果简化为“成本和价值有关”就会生出许多问题,再加上错误的“价格=价值”,就演变为完全错误的“成本决定价格”。
错误的根源就在于混淆了价格和价值两个概念。以《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2+2的思想,价格和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的表示,而价格是两物交换的比例。任何交换当中都涉及到两个人对两种商品的价值判断问题,因此,不可能只由单一商品的成本决定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你固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叫卖自己的商品,叫个天价也没有关系,但是,具体成交价格还要取得交换对方的认同——交换,是两个人说了算,不是一言堂——否则就有悖于“交换是自愿公平”以及“交换者是理性人”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