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让国内商品房迅速降价、促进我国房地产健康与和谐发展的“精五条”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近几年,我国的商品房价格疯长、房地产业畸形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尽管出了这几条、那几条,但都不见效,却让房地产商、房地产投机商们见笑。
本人研创的服务企业的《精细管理工程》中包含有“如何组织和引导企业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类文件”的内容,其中主要谈的是两方面的问题:
1、明确什么是好的制度,并以好的制度为准绳来组织管理制度类文件的具体编制:
2、编制企业管理制度时,须保持的基本认识或指导思想,处理好“十大因素”。
现在,针对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主流呈现出的很不好的势头,借鉴《精细管理工程》中的精髓思想:“还企业及管理中各项事物以本来面目——最佳状态”,以及
“如何组织和引导企业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类文件”文章的思路,本人编制以下能操作的、群众拥护的、能迅速降低商品房价格的规定或制度,简称“精五条”,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参考。
一、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时,必须提交预算和建设工期等资料,房地产商所开发建设的房子,其建设工期如果超出计划工期的,超一天就征收一天资源闲置税;按建筑面积算,每平米每月征税10元;超两天以上的,征税标准就递增,每多超一天就递增10%。盖好的期房限定在三个月内卖出,盖好的现房限定在一个月内卖出,超过规定时间没卖出的,一律移交当地房屋交易机构挂牌销售,仍然销售不动的,进行拍卖,挂牌销售或拍卖所得,一律上交国库。
二、房屋主人、配偶及其子女没有在房子里居住、空闲时间达半年以上的闲置房,统统征缴空房闲置税,每平米每月征税10元,逼迫闲置房抛售,或按规定出租;同时,实施举报闲置房有奖的政策:凡是举报闲置房的,经查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以重奖,按使用面积算,每平米奖励1000元。(单位和机构名下的空房,类此执行。)
三、房主户口或工作单位不在房屋所在地方的,此类房一律不得出租,凡是出租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同时,实施举报违规出租房有奖的政策,举报违规出租房的,经查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以重奖,按使用面积算,每平米奖励2000元。(单位和机构名下的房,也类此执行。)
四、一家人不能有超过全家人口数量的房屋,如果发现有超出全家人口数量的套数的,超出部分的房屋没收,移交房屋交易机构销售或拍卖;同时,实施举报超套数房有奖的政策:凡是举报超套数房的,经查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以重奖,按超出套数算,每套奖励20000元。
五、对各市、区、县的党政第一责任人施加责任和压力,每半年组织一次当地老百姓对本地房地产业的满意率进行测评,凡是当地老百姓对本地区房地产业发展的满意率低于50%的,党政“一把人”全部就地免职,并不再任用或录用为公务员。
我认为:现阶段或今后一、两年里,应该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非常时期、关键时期,也是必须施狠招、重出组合拳才能拨乱反正的时期,不出狠招、重拳,绝不可能降低高房价,也不可能遏制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势头。我坚信:只要推行这“精五条”,就一定能稳保国内商品房降到合理价位,并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持续、良性、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