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握知识产权经济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除资本、资源等传统的经济要素之外,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经济的其他要素进行讨论。
知识产权经济的基础要素。毫无疑问,知识产权资源(自主创新成果的产权化)、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国际规则、管理制度、政策体系等)是知识产权经济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要素。由于知识产权经济的特殊性,以人为本、信息公开、学习借鉴、诚实信用、明晰(无形)产权、激励创新、规范竞争等都是知识产权经济不可或缺的运行基础;
知识产权经济的动力要素。知识产权的创新、创造和创作(包括在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文化艺术、科学管理、传统知识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领域中的研究开发、发明、创作、设计、改进、应用等)是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的动力要素。有市场意义的创新成果与特殊信息是知识产权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经济赖以发展壮大的源泉;
知识产权经济的关键要素。知识产权运营(包括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加工、传播和利用,以及知识产权的许可、转化、拍卖、抵押、联盟、兼并、重组、上市等)是知识产权经济形成良性循环的关键要素。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就是要彻底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减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过度依赖,鼓励公民和法人围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力“宝藏”——知识产权资源进行创业发展,并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知识产权经济的保障要素。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司法和国际保护)是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屏障。没有对创新者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假冒、冒充、肆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就会泛滥,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规则、机制就会荡然无存,知识产权经济也就成为一种流动着的“海市蜃楼”。
以上四个方面、六个要素成为决定知识产权经济发展成败的必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