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应该制定和干预最低工资标准



  因为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严格的说是主流经济学家)会认为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合理的,就因此推论说中国不该搞最低工资制度。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抽象真理与具体真理、理论真理与实际真理的区别。人们看到,没有一个经典力学家会否认惯性规律的正确性,会不承认一个物体在没有外力影响的情况下,将始终处于静止或匀速运动的状态中。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汽车设计工程师会不遵循亚里士多德的力学原理:要使一个物体运动起来,就要有力加诸其上;要使一个物体运动得更快,就要有更大的力加诸其上。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不认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不认为计划经济彻底取代市场经济的具有终极的合理性。但是现实中,没有一个成功的社会民主党,完全照搬马克思的主张,正像没有一个右翼政党会彻底采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主张一样。试图全盘采用一种倾向的纯粹主张的政党,无一例外的归于失败。苏联和中国试图全盘采用计划经济的政策主张,结果遭遇失败;法国社会党试图全盘采用理论上行得通国有化政策,结果也招致了实践上的重大挫折。而一直被称为修正主义的西方各国社会民主党,由于采用了马克思原理的某一部分,吸收了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另一部分,结果反而取得了比采取某一种倾向的极端观点更好的成果。

  经典力学专家所以同意惯性规律的结论,是因为,就无任何阻力的理想环境而言,经典力学的结论是正确的。毫无疑问,对于人们设定的理想条件,对于抽象的惯性规律模式来说,物体的运动不需要力来维持,只要没有外力作用的改变,一切物体总会保持匀速运动或静止状态。汽车设计师所以不理会经典力学家的说道,而是采取更切实际的亚里士多德的力学观点:推一个物体的力不再推它时,原来运动的物体便会归于静止;要使一个物体运动得更快,必须用更大的力去推它。这是因为,实际生活中根本不存在无阻力环境,亚里士多德本质上(如果把牛顿力学范式视为本质的话)不正确的力学观点,多少符合汽车设计者的实践。同样,马克思关于计划经济的观点,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必然趋势的结论,是建立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即无任何政府干预的放任主义经济环境下的。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早已不是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受到政治法律等诸多社会权力制约影响的公民社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存在运行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继续按照马克思的抽象理论去套,自然不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社会民主党既然是一个立志改变现实、并希望在这一实践中有所作为的政治组织,它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现实的环境来分析和看待西方社会面临的问题,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意见和主张。计划经济的观点虽然理论上是完美的,但是因为计划当局不可能获得实施全面经济控制所需要的信息,加之政府控制一切必然造成对公民自由权力的损害,这就使得社会党行得通的现实政策,不可能完全照搬马克思的理论。

 最低工资标准 应该制定和干预最低工资标准
  惯性规律原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一般均衡原理、劳动价值论原理,作为事物本性中客观存在的方面,是人们在实践和政策制定中需要认真考虑的基本因素。但应该看到,现实的约束条件不同,这些客观规律的表现形式就会有很大的不同,达到实践目的的方式也会不同。

  劳动力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它的市场化定价、随经济需要的流动,它买卖的自由化,从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也符合一般均衡原理:当它稀缺时,价格就上涨,过剩时,价格就下跌。某种技能素质的劳动力社会需求增加时,工资就会提高,劳动者学习这方面技能,力争成为这方面人才的动力就会大大增加。而人为干预,破坏了市场的自发调节功能,结果会事与愿违。但经济学家不要忘了,劳动力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更是重要的消费要素。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致命缺陷,就是生产的无限扩大与消费的相对不足,这一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今天,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依然没有过时。如果我们不想使社会经济陷入消费不振的危机之中,就必须重视资本主义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车之鉴: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国家经济濒临崩溃,最后不得不对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不得不采取最低工资制度、协议工资制度、税收调节制度以及赤字财政制度,对收入分配进行实施管理和调节。如果放任不管,一旦经济出现周期性过剩危机,则不仅劳动者陷入失业困境,整个经济系统的崩溃(工厂倒闭、银行等金融系统瘫痪),还会使包括资本所有者在内的一切社会成员蒙受损失。

  另外,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整个经济系统均衡运行的前提,是劳动力要素流动不能有非经济的限制。今天中国的劳动力流动不仅有国门限制、城乡限制,更有行业、身份、年龄、性别、学历等多重限制,劳动力要素不能随经济需要顺畅流动。如果不是这样,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结论或许多少符合实际情况: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得广大农民及低收入者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价格竞争使得一些行业高昂的人力成本受到抑制,低成本的劳动力对商品竞争产生重要影响,致使生产扩大、出口增加。然而实际上,就业的行业垄断使得垄断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尽管高的惊人,却丝毫不受劳动力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而低工资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因为国外反倾销政策的限制,并不能增加出口;中国国内市场又因为绝大多数国民极低的收入水平而不能有效扩大。这样一来,不干预最低工资的政策就成为不切实际的政策。

  存在就是合理的,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经历数百年市场经济发展的资本主义各国一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且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额占到GDP的50%以上,即使极右翼的政党掌权也没有试图动摇这一政策,这说明最低工资制度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说明最低工资政策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当我们对一种理论或者政策主张正确与否,争议较大,无法一下子确定其是与非的时候,最好还是看一看实践的效果,看一看经验事实。到底是纯之又纯社会主义政策观点正确,还是不那么纯粹有一点资本主义特色的社会主义政策正确;到底是组织起来好,还是分田单干好;到底是公有制企业效率高,还是私有制企业效率高,理论上难以辩清是非的时候,诉诸大众的感觉,意识形态口号上争论不休的时候,看一看历史经验,看一看别的国家是怎么搞的,别的民族是怎么做的。这样做事,虽然有一种投机取巧的实用主义态度,缺乏理论的坚定性,但恰恰是一种不容易犯大错误的经验主义态度。邓小平同志就是用他的“黑猫白猫抓住老鼠才是好猫”的实用主义智慧,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回归世界文化主流的道路,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这一点值得我们认真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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