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观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企业、供应者、营销中介、顾客、竞争者和公众。
五、竞争者
竞争者是指与企业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和个人。企业与竞争者的关系是一种竞争关系,竞争的结果通常表现为此消彼长(当然也存在竞争中共同发展的情况)。从消费需求的角度看,企业的竞争者包括愿望竞争者、平行竞争者、产品形式竞争者和品牌竞争者。
“愿望竞争者”是指提供不同产品以满足不同需求的竞争者。比如,电视机制造企业的愿望竞争者就是生产冰箱、洗衣机、地毯等不同产品的企业。因为如何促使消费者更多地首先购买电视机,而不是首先购买其他产品,这就是一种竞争关系。“平行竞争者”是指提供能够满足同一种需求的不同产品的竞争者。例如,自行车、摩托车、小轿车都可作为家庭交通工具,这三种产品的生产企业必定存在一种竞争关系,它们由此而相互成为平行竞争者。“产品形式竞争者”是指生产同种产品,但提供不同规格、型号、款式的竞争者。如摩托车有50、70、125、750等型号,两轮摩托车有两冲程和四冲程之分,三轮摩托车有边三轮和正三轮等不同形式。这些专业生产企业就是产品形式竞争者。“品牌竞争者”是指产品相同,规格、型号等也相同,但品牌不同的竞争者。如摩托车有“嘉陵”、“新大洲”、“南方”、“木兰”、“雅玛哈”、“本田”等品牌,这些企业相互之间必定存在一种品牌竞争的关系。
很显然,“产品形式竞争者”和“品牌竞争者”都是同行业的竞争者。同行业的竞争者是企业必须特别重视的竞争者。在分析同行业的竞争者时,要特别注意分析卖方密度、产品差异、进入难度三大方面。“卖方密度”是指同一行业或同一类商品经营中卖主的数量。这种数量的多少,在市场需求量相对稳定时,会直接影响企业市场份额的大小和竞争激烈的程度。“产品差异”是指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差异程度。“进入难度”是指某个新企业在试图加入某行业时所遇到的困难程度。产品差异愈小、进入难度愈小,则企业面对的竞争将愈激烈。此外,企业还要将“平行竞争者”分析提高到应有的地位,因为世界高科技的发展迅猛无比,许多替代品的出现,对企业的冲击亦是十分巨大的。
六、公众
公众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通常是指所有实际上或潜在地关注、影响着一个企业达到其目标的政府部门、社区组织、群众团体和居民。企业与公众的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公众一般可分为政府公众、金融公众、媒介公众、群众团体、当地公众、内部公众和一般公众等七大类。“政府公众”是指政府有关部门;“金融公众”是指关心可能影响企业获得资金能力的团体,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媒介公众”是指报社、杂志社、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群众团体”是指消费者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及其他群众组织;“当地公众”是指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居民和社区组织;“内部公众”是指企业内部的公众,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等;“一般公众”是指除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居民和社区组织以及企业内部的公众以外的居民、员工或组织团体。
公众对企业的影响有时十分直接,有时却又是间接而深远的。比如,媒介公众对企业有利或不利的宣传报道;金融公众的资金支持;政府公众发展政策与发展方向的确定;消费者组织、环境保护组织等对企业产品的认可及企业产品在普通老百姓中的形象与地位等,均对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公众的关系,使之成为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成功的巨大推动力。
上述企业市场营销微观环境六大因素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微观环境系统。企业只有全面综合地考虑又有重点地考虑各因素的影响作用,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百战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