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信用工具,采取某种方式开展资金融通的场所。它的交易对象是一种特殊商品:金融商品,即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是一种不能直接进入生活消费或生产消费的商品。金融市场有时是有形的,有时则表现为无形的市场。所谓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有专门组织机构和人员,有专门设备的组织化市场。如常见的银行、证券交易所等。无形市场是指无集中的场所,亦无专门组织,其交易可通过电话、电传、电报等手段进行的,分散在全国及世界各地的非组织化的市场。。
金融市场由资金供求者、信用工具及信用中介三大要素组成。金融市场的供求者主要有金融机构、政府、工商企业、经纪人、家庭或个人。金融市场的供给者是信用工具的发行者,金融市场的需求者为信用工具的购买者。金融市场的信用工具是指证明信用合同存在及有效的一种合法凭证,包括公债、国库券、股票、公司债券、借款合同、抵押契约等。金融市场的信用中介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作用的人和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资金的供应者与需求者之间,通过中介机构作媒介而进行的融资活动,称为间接融资方式;不通过中介机构作媒介的融资活动称为直接融资方式。由于间接融资方式以银行信用为保证,克服了直接融资的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与局限性,因而成为主要的资金融通方式,被广泛应用。
2.金融市场的分类
金融市场可按不同的标准分类。按偿还期,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按交易层次,可分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按交易场所,可分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按交易范围,可分为地方性市场、区域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和国际性市场。当前,在金融市场的营运过程中,最一般的分类方法是按交易的对象来分类,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
货币市场是短期资金借贷的市场。根据不同的借贷方式,可分为短期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及大额定期存单市场。资本市场是期限一年以上的资金借贷和有价证券交易公开市场,通常称证券市场或长期金融市场。货币市场被融通的资金基本作为再生产过程中的货币使用,而资本市场则是作为资本的货币来使用。外汇市场主要从事外汇买卖活动,中央银行、政府、经营外汇的银行、外汇经纪商、进口商、出口商、投资者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交易对象为外汇额度与现汇。黄金市场是专门对金银及其他贵金属进行交易的市场,有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分。黄金市场具有很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它主要对金银等贵金属生产者与消费者起沟通、调剂等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