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强大的科技企业 没有强大的企业就没有强大的中国之三--没有强大的管理就没有强大



  谈到管理,对中国的企业来说似乎又是一杯苦羞的酒,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伴随着国家的立法越多越混乱,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大,也是越大越困惑。表现在国家对企业管理的失控和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先天不足。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象潮水般涌了进来,但是我们的企业是越学越糊涂,越学越不得要领,各种所谓成功的管理思想模式都是昙花一现,无法经受起市场和时间的考验。表现在:

  一、企业法律制度的形式化

  改革开放,我国有关市场经济的立法与日俱增,多得连我们这些专业的法律工作者都目不暇接了,从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有关市场主体的立法(十二类),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破产法、银行法、票据法等等,但由于参与立法的法学家阶层大都缺乏社会实践,缺乏对中国社会现实的了解,炮制出来的法律往往与现实相脱离,法律规范中“皇帝的新衣”现象与没有生命力“法律木乃伊”现象比较严重。

  因为立法工作处于对国外法律制度的照搬照抄、东拼西凑盲目引进上,形式的完备与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是我国目前立法的基本特点。以公司法为例,虽经修改依然是旧瓶子装新酒,对企业很难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导致假公司、假股东、假董事长、假经理、假投资、假交易、假帐册、假财务报告、假盈利、假负债、假资产等等,比比皆是,一个公司除了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真的,其它都可以是假的,公司注册和上市的过程,往往就是造假的过程。与此公司对企业的自治机制设置不合理,国家对企业缺乏应有的监管手段,所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处于一种放任自流和随心所欲的状态。国家对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国家的利益、投资者的利益、交易者的利益得不到最有力的保障。小而散,大而乱,是中国目前企业的基本特点,让这样的企业去承担起富民强国的责任,不能不令人担忧和深思。

  近20多年来,国内不少自由派专家学者和“理论权威”,极力推崇西方“三权分立”的那一套东西,可以说已达到顶礼膜拜,五体投地,如醉如痴的颠狂程度。他们在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学讲台,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地向思想单纯、心地善良、涉世不深的青年人鼓吹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竭力灌输“三权分立”是最完美、最和谐的政治体制或模式的理念,力图使人们相信,只要中国实行了“三权分立”,无论专制问题,还是腐败问题,都会统统被荡涤干净。一句话,一切中国现存的不合理现象和丑恶现象都可以被一扫而光。由于中国法学界对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痴迷几乎到了病态的地步,西方伟大的三权分立思想在中国已经陷于沦为思想的海洛因境地。

  以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制度,在中国既没有思想基础,也没有文化基础,更没有实践基础;而公司法制定者,却将以三权分立制度为基础的公司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立和制约模式,暗渡陈仓照搬到了我国的公司法中,而这种公司权利的分配和分割模式对中国人是不起作用,相反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独裁和专制的保护伞。

 日本最强大的科技企业 没有强大的企业就没有强大的中国之三--没有强大的管理就没有强大

  现行的公司法立法的宗旨是:规定经营者和监督者之间透过公司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董事会、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而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联系,并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机关,分别行使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的权力分配,使各行为人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保证公司交易安全,运行平稳、健康,使股东利益及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等)共同利益得到平衡与合法保护。

  但实际上的效果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制度和以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形成的权力分配模式,在中国用到哪里乱到哪里,公司在设立经营管理以及上市中的混乱局面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实践中假公司、假股东、假董事长、假经理、假投资、假交易、假帐册、假财务报告、假盈利、假负债、假资产等等,比比皆是,一个公司除了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真的,其它都可以是假的,公司注册和上市的过程,往往就是造假的过程。如果一个法律制度能让任何一个公司无所不用其假,显然这是法律制度引用上的失败。

  现行的公司法,一不能实现国家对公司有效的管理职能,二不能使公司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自治机制,没有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经营管理的职业化,财务管理的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如此的公司法,等于是一艘没有帆和浆的小船。这样的法律无论是把比喻为“皇帝的新衣”还是“法律木乃伊”都不过分。

  二、落后的企业自治机制

  不管法律上如何规定的,中国企业的自治机制依然是我行我素,谁投资谁说了算,谁是老大谁说了算。“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使我国的企业仍处于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原始发展阶段。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机制和强有力的政府监管,使得传统文化中的权利本位思想丑恶现象在企业的自治中表现得如江河湖海一样淋漓尽致。

  中国人历来追求的是“我说了算”,为了保证自己能说了算就必须把决策权、财政权、人事权牢牢地抓在手上,在这种权利欲望的驱使下,经营管理者、监督者在人权与财权上的被动与从属地位,使企业所有的活动都必须归于企业主的专制与独裁的大旗下。这也就使得法律上对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权利分配模式成为形式,相反地却成了专制与独裁的遮羞布,任何的管理思想和管理制度、管理工具都成为专制和独裁的工具,企业的生命力因权利斗争的内耗而陷于虚无。如果有企业的自治机制上不能有所创新,中国的企业势必要永远在小而散、大而乱的怪圈中永远地徘徊下去。

  以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权模式和公司法中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权模式,仅仅是无限可能中的一种方法和模式,为什么我们总是执着于一种方法或模式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权是必然的,但对中国人来说要从“我说了算”的那部分着手进行分割与分配,否则分权就失去了针对性。形象的比喻是:对中国人来说,如果把一根木头在形式上分成三截每人各管一段,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某个人独占一根木头,中国人最愿意的就是把一根木头锯成三截,每人手上各执一段,在“三国演义”式的分分合合,合作、制约、斗争和较量中才可能形成一种平衡的权利制衡模式和自治机制。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腐败和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决策权、财权、人权三权集中归于一人,而反对者和监督者往往要冒着丢饭碗、丢位置的风险,如此所有的分权、制约、监督都形同虚设,相反成为了独裁者和专制者合法的遮羞布。

  所以在中国权利分配要从决策权、财务权、人事权着手,三权独立于股东大会之下,实行股东大会领导下的职业经理人、财务经理人、人力资源经理人制度,同时国家通过对财务经理人的职业管理、行业管理、法律监督来行使对财务经理人及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从现实的意义上讲,国家管住了财务经理人,就管住了企业。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的一票否决制,保证经营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可行性,勉强盲目性。

  三、探寻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

  资金与人才,是现代企业的两大主题,任何的决策和经营活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财力和人力作保障,中国企业失败根本原因就是不顾自身的财力与人力,盲目进行决策与投资、项目与经营,结果往往是企业壮志未酬身先卒。

  当然我们反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并不是否定权利分立思想的科学性,而是反对的是对西方三权分立的模式不问青红皂白的生搬硬套,中国人应该有中国人自己的分权模式。

  由于中西方对权利认识的差异,中国公司中的权利分立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以决策权、财务权、人事权为基础进行分权模式,三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三权分立”。事实上公司任何的投资和开发活动,如果没有相应的财力作后盾,没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作保障,再正确的决策都会成为无木之林、无水之源。由于公司的权利分立模式的错误,法定的公司自治模式就成了一种摆设,也是中国公司短寿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十多年来,中国的企业是前赴后继,多少公司因为决策者的随心所欲和为所欲为,把公司推向了末路。而财务系统的不独立公司的万恶之源,尤其是对真正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同时人力资源的不足,导致管理能力不足,也是导致投资失败的原因之一。因为公司没有独立于公司决策者的财务系统和经理人制度,国家对公司缺乏有效监管。规范不到位、自治无方寸,是我国公司的基本现状和特点,而公司财务体系的无序和混乱,是一切所有公司的通病。公司从设立、经营、管理乃至上市过程都可以进行造假,由于缺乏独立而规范的财务体系,国家无法监管、投资人(股东)无法监管、社会无法监管。因而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与外总监管,财务是关键,公司的财务系统是公司的牛鼻子和七寸。无论是国家、投资人、公司关系人、债权人通过对企业财务经理人管理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打中了这个七寸就能触动其最敏感的神经,同时也实现了国家对企业的监管职能。

  与此同时在中国进行市场经济,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也没有现成的人才,公司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创造人才,否则有了投资、有了技术、有了产品服务,没有合适的人力资源和人才也是枉然。为此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培养,培养和造就市场经济生经管理中需要的人才。人才是一切公司投资的根本,没有人才,任何投资都不可能产生预期的效益,如果公司没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而盲目决策、强行投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对此全社会都缺乏应有的认识,并严重阻碍了公司的正常和健康的发展,从而也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如果一个企业不能培养自己需要的人才,就意味着就失去了未来,因为市场上根本就没有适合某一个企业所需要的现成的人才,这也是我国进行市场经济一大特色。

  决策权、财务权、人事权为基础进行分权模式必然建立和完善以下法律制度:

  1、国家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完善公司内部自治机制,加化对公司监管,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托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独立的财务管理人、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制度。

  2、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监管相结合。

  3、完善公司信托制度,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4、确立独立的财务经理人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的专业化、职业化,国家通过对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管来行使对公司的监管职能,公司的财会人员由股东大会从职业的中介机构聘任或委派,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一票否决权。

  5、确立独立的人力资源经理人制度,实行人力资源经理管理的专业化、职业化。国家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独立的权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一票否决权。

  6、严肃法纪,对公司经理人、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经理的失职和违法、违纪活动给予严厉的制裁。

  在中国式管理的探索实践中,很多公司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在公司重大中采用了人力资源经理、财务经理的一票否决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万科公司的王石也正是得益于这种制度,而可以放下公司去游山玩水,逍遥于崇山峻岭之间。

第五节、创新,也只有创新才是中国企业走向强大的唯一出路

  强大的企业造就强大的中国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而强大的企业必须有强大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所以集企业投资体制与自治机制二位于一体的企业法律制度,必须在原来有基础进行创新,创新,也只有创新才是中国企业走向强大的唯一出路。

  一、创新造就强大

  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聪明才智不容置疑,中国人的创造力也是堪称世界一绝,但是由于我们的民族过于听老祖宗的话,墨守成规,伟大的创造力用错了地方,在商品经济时代到来的时候,我们比人家慢了几拍,导致了近代的落后挨打。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的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只要我们继续以发展民族经济为主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的大旗下,充分利用我们民族的创造力,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再次雄立于世界强林,复兴伟大的中华文明。

  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创造新型的社会关系、创造新型的社会制度、创造全新的文化和文明,一切从创造财富出发。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创造人,通过投资吸引的创造人才,并以此为基础创造财富和新型的社会关系。

  只要我们充分发挥我们民族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我们民族发明力、创造力,我们就一定打造出支撑起强大的中华民族的企业,总之要培养和造就强大的企业是创新的根本。

  二、使命决定创新

  纵观国际大企业,在自我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承担起了富民强国的使命和责任,这样的企业一方面具备强大的自我创新和发展能力,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支撑起强大国家的同时又自觉地履行了聚富于国、藏富于民的责任,同时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创造人,通过投资吸引的创造人才,并以此为基础创造财富和新型的社会关系。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

  1、有着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社会财富创造能力。

  2、有着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支撑起强大国家的同时又自觉地履行了聚富于国、藏富于民的责任。

  二者缺一不可,因为有了如此的品质,它们才具备了如下能力:

  1、首先是它的自我创新和发展能力能得到国家和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取得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取得民众及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可,从而可以获得源源不断投资,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中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3、得到国际资本和外国企业的认可和信任,吸引到国际上先进的资金、技术、人才来共同发展。

  4、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大大地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并同时创造新型的生产关系,并进尔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如果用公式来表示的话:一流的创造能力+一流的品质=一流的企业。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感,是不可能成为国际上一流的企业,也就无所谓其强大。强大的企业来自富民强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中国的企业要走向世界、走向强大,必须走出追求权力、财富、名誉满足个人欲望的狭窄的小胡同,从为国家的民族创造财富和新型的社会高度出发,完成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升级换代。

第六节、一流的创造能力+一流的品质=一流的企业

  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12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2月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1050.99亿元,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

  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2004年我国全年国民生产总值,假如这些钱全部用于投资,能创造出多少个世界五百强,假如其中有三分之一用于投资企业,能打造几个世界五百强企业?

  这样投资又能解决多少个内资企业发展的资本饥渴,以此投资又能吸引多少外国资本的输入,这笔帐可不是下子能算明白。

  但有一点可以很清楚,现在中国民间资本相当雄厚,只是没有投资的渠道和可以信任的机制。国际经济一体的结果,资本无国界、企业无国界、市场无国界,所以我们的企业在天天高喊“渴死了”的同时,有没有反思过这样的问题,你的企业值得别人投资吗,你的企业能让人放心投资吗,你的企业值得投资者信任吗,你是否具有一流的创造能力和一流的品质了吗?

  问完这些问题后,就知道什么是市场了,什么是市场经济了。市场永远是最公平的,资本的眼睛永远是最亮的,资本永远只往最安全、最有效益的地方流,就象海水不会往山上倒流一样。最后作一些小结:

  一、没有强大的企业就没有强大的国家,强大的企业造就强大的中国。

  二、没有强大的投资就没有强大的企业,没有强大的管理也就没有强大的企业。

  三、造就强大的企业,外部环境、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是保障、内部自治机制是根本。

  四、使命决定创新,创新成就强大。

  总之一句话,中国企业要强大,就必须有能力把别人的资源变成自己的资源,把别人的技术变成自己的技术、把别人的人才变成自己的人才、把别人的市场变成自己的市场,靠的是强大的吸引投资和吸引人才的能力,归根到底在于企业创造财富和社会关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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