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对“竞争”研究也比较深入,在《经济学原理》导言中,他指出:竞争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他认为“竞争”这个词充满了罪恶的意味,而且还包含着某种自私自利以及对他人的安康漠不关心的意思。
马歇尔认为人的自私性在古代同样存在,近代不过是“有着有意的自私自利的特点”,他认为“近代的特点是有意识性而不是自私性”。同样近代具有的有益的无私奉献之心,在古代同样存在但只不过古代不具有有意性的特点。有意性自觉性成为现代自私、无私的特点。
马歇尔在继续谈竞争时认为在许多情况下“限制竞争”是一个令人误解的词,他掩盖了生产者中特权阶级形成的事实。他认为,当生产者发觉竞争者以低于使他们能获得更大利润的价格出售商品时,便对这种冒犯行为勃然大怒,并抱怨受了损失,虽然那些购买廉价物品的人也许确实比他们贫困,也许他们的竞争者的精力和智谋确实有利于社会。但这种生产者往往利用他们的联合力量,阻挠一个有能力的人努力从低于他们的阶层中发展起来。在抑制反社会竞争的借口下,他们剥夺了他人创业的自由。
马歇尔一方面说竞争充满了罪恶,另一方面认为限制竞争会生成特权阶级,他说了这么多,实际上是通过评判竞争, 推出一个词:经济自由。他认为经济自由是近代企业和产业的特征,不含有任何好的或坏的道德品质的意味,只是一个更能说明自力更生习惯、更有远见以及更为谨慎和自由的选择。经济自由的观念使得自由主义旗帜飘扬起来。
马歇尔的竞争理论把竞争建立在“恶”的基础之上,最后走向了一个极端,他认为,如果将竞争与为公众利益义务无私工作的积极合作相对比的话,那么即使是最好的竞争形式也有害,“在一个人人都十分善良的世界里,竞争就不会存在了”。
显然,马歇尔的竞争观念中,恶是肯定方面,善是否定方面,当善的一面达到尽善时,竞争就不存在了。但我们知道,善恶是相对的,有了善才有恶,道德经中对此也进行了阐述,二者不可能单独存在。没有恶的一面的竞争也是不存在的,没有善的一面的竞争也是不存在的,但竞争确实有两种, 一种是恶的竞争,一种是善的竞争,只不过恶的竞争是恶的一面具主要方面的竞争,善的竞争是善的一面具主要方面的竞争。
另外,善与恶在不同的时期也是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的,在不同的时期善恶内容可能相互转化,彼时善此时恶,彼处善此处恶。这也就是说,竞争的善与恶不是可以定论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马歇尔把竞争理解为充满了罪恶,是没有看到善恶的辩证关系的缘故,没有看到善也是分不同的等级的。实际上,马歇尔在分析竞争时使用了片面静止的分析方法,也就是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现在看来,它的分析是很值得推敲的。
经济自由并不能超脱于道德之外,自由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没有绝对的。当自由危及到其他人或团体的安全和利益时,必然遭到他人的反对和抵制,自身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形成对抗,从而形成自由的限度,这一限度也往往成为道德的东西予以存在,甚至成为道德的底线。我在《自由的本质》一文中已经指出:自由是对规律的双向适应。自由总是受事物客观规律的制约,但同时人通过掌握规律对事物予以改造使之适应于人。经济自由也是这样,自有经济规律对其制约,但人也是可以通过掌握规律使经济适应于人。马歇尔讲的绝对经济自由,导致的是部分人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在经济上获得了较多的自由,而大多数的人没有财富经济上陷入贫困沦为奴隶或雇工,实际上陷入了深深的道德漩涡。经济贫困阶级形成后自然形成自己的经济运行规律,马克思主义就是发现了这些规律,才形成了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从而使经济发展适应于规律,并通过掌握规律建设新社会。
马歇尔的竞争观是建立在私有的基础之上的,他谈到的是私有制社会的竞争现象,也与西方社会认为的人性恶相一致。在公有制社会,他的竞争观就更失灵了,比如公有制企业普遍的争先进,这是一种善意的竞争,为提高公有制企业的劳动效率激励员工积极性起到了很大作用。还有奖金、福利等等按劳分配的方法,都是很好的善意竞争的方法。只不过目前很多地方评先是形式,奖金福利都一样,已经丧失了善意竞争的激励作用,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总之马歇尔的竞争观没有看到善与恶的对立统一性,没有看到有善意的竞争和恶意的竞争两者的存在,没有动态地历史地去看竞争的善与恶,对经济自由也陷入了绝对化泥潭,需要扬弃。当然其竞争思想研究是很深入的,也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读后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尤其是其表达方式别具一格,对其经济学继续学习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