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这样的评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在第一财经上的博客上也有人在上面做过这样的评论了:
就是我的邮箱里也存有几天这样的信息了,甚至我的手机短信也接而的收到这样的评论了。因此看来颇有为自己说两句的必要了。
我不否认,有许多严重的异议可以提出来反对伴随着人的精神要素由来学说,这一学说是应该同变异和自然选择为依据的。我曾努力使这些异议充分发挥它们的力量,比较复杂的行为和本能的完善化并不依靠超越于、甚至类似于人类理性的方法,而虽然在我们的想像中这好像是一个不可克服的大难点,可是如果我们承认下述的命题,这就不是一个真实的难点,这些命题是:体制的一切部分和本能至少呈现个体差异——生存斗争导致构造上或本能上有利偏差的保存——最后,在每一人类行为的完善化的状态中诸级存在,每一级对于人类(当然其他的种类也是如此)都是有利的。这些命题的正确性,我想,是无可争辩的。
在这里我们想提及的只是关于变异这个概念,这个最基础的话题:
我们必须承认:变异在整个有机世界是具有普遍新的,几乎没有有机物不发生变异的。这是因为有机物质赖以生存的生活条件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他能够直接作用于有机物质体本身。而变异的形式它包括一定变异和不定变异。
1.一定变异:是指在同样的生活条件下,几乎所有的个体都发生相似的变异。
2.不定变异:是指在相同的生活条件下的个体发生的不相同的变异。这时有机物本身的内在特性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也就决定了我们这个物质世界的多样性,那么是什么主导和决定了的呢。也就是变异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呢:
外因是生活条件,内因是有机物质的本性,在现实世界里内因比较外因更为重要,他决定了变异的性质和方向。
也就是说,我们赖以存在的生活条件是第一位的,是不可以逆转和改变的,但我们在适应过程中却存在一个主观能动的要素,而这个要素,事实是在适应的过程中,往往占有主导作用。也正因此他保证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多样性。
也正是如此,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我们的文化和社会的制度本身也存在多样性的可能。企业管理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