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媒体的看法 关于《新媒体新闻趋势是废除记者证》的一些看法



 刚才一不小心看到曹喜蛙老师的一篇博文,题目很让我惊讶,所以就认真研读了几遍,关于曹老师的观点,我觉得自己有些话想说一说。

  我首先说明,我是地方报社的一个普通摄影记者,记者证的作用对我来说用得不多,但是又不能没有这个证件。

  “因为新闻一向强调快捷,而恰恰在电报、铁路、高速公路、飞机、互联网没有诞生之前,要采编一条好新闻并把它及早发布出来,的确是需要一点特殊办法的,而记者证就是那样的情况下的一种创新。如今附加在记者证上的特权和不平等,都是副产品,绝对不是发放记者证的初衷。”

  不知道按曹老师博文的意思,士兵证、军官证、警察、教师之类职业的证件是不是在今后也该全部废除?因为在特定时刻,每个人都会成位其中的一份子,而这些人也可以享受很多普通群众无法享受的优先待遇。希望我这样没有曲解博文中的原意。

  我是这么认为的:

  首先记者是一个神圣职业,不是今天想做就做,明天不想做就不做的游民,有了这张证的记者无非只是在采访时多一个身份证明。就我接触过的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经常跳槽,而且跳槽后未必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如若把记者证发给他们,那新闻管理部门如何有效管理新闻从业人员?“废除记者证应该是新闻立法的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样的看法我感觉不妥,国外新闻从业人员是否也是处于类似的状态?在新闻机制相对成熟的西方国家,是否也存在废除记者证之类证件的情况呢?

  其次,至于有朋友在博文回复中提到进景点不用门票之类的说法,我认为这不是我们记者要求的特权,这种经常遭大家口舌的待遇,通俗点说就是“这些地方看得起我们这些人”,实际上也是方便他们的自身宣传,受人恩惠总不会不回报的吧。我想大部分记者也不会天天拿着新闻出版总署发的证去游山玩水的,更何况现在有很多景点已经取消了类似的“优惠”。军人、教师、人大代表什么的在很多地方都有优惠待遇,为什么记者享受一些待遇就会遭遇这么多非议?会有这么多的冷眼?

  再次,医生、教师等等职业都已经明确立法,而我们至今还没有一部《记者法》或是《新闻法》,我们采访的权利常常得不到保证,这张记者证,起码在一些采访中保护了我们的采访权,同时也保护了民众的知情权。一旦废除记者证,我们拿什么来保护自己采访权?被采访者又如何区分李逵和李鬼呢?这对记者和新闻事件中的当事人都会造成了很多不便。

  全民皆记者,这样是可以监督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但是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其中的道理可想而知:在大炼钢铁的年代,究竟炼出了多少合格的钢?网络媒体的发展的确很快,但是也不能忽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很多已经被管理部门解决了,而还有一些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网络造就了现在发达的信息时代,足不出户可以看遍全球,但是众多虚假信息给我们、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全民记者究竟能否挑起这一重担?现在,普通民众在浏览网站后,发现同一内容,各个网站的报道却不尽相同,虽然多角度报道可以让人更了解事实,但是事件的真相到底怎么样,我相信很多读者和网民还是需要借助传统媒体的,这一点毋庸质疑。

  手捂这张记者证,我很骄傲,发自内心的为自己骄傲,因为我始终坚持着新闻的原则。从业几年来,我没有用它提前买过一张火车票,也没有用它为自己牟取什么利益,除了用它进过一次景点外,我出示它只是为了获取我应该知道的新闻。我不能想象,假如今后有一天,我们采访时被要求出示证件时没有记者证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有记者证在一些采访中尚且还要遭遇冷眼,没有记者证的时候,这样的采访报道岂非寸步难行?

  换一个角度,一些特殊突发事件,一般群众能否被获准进入现场?我想这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记者肩负着采访、报道的任务,一般部门是不会随意阻拦的,如果全民皆记者,那么在类似事件中,新闻该如何报道呢?更重要的是,新闻从业人员大多都经过培训,业务能力不是一朝促成的。我认为,我们的《新闻法》对记者证的使用方面应该做出一些具体规定,而不是废除这张证,光凭嘴巴说“我是记者”肯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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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粗浅的看法,随口说一下,希望不要招来太多口水,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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