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企业之争是经营之道之争,核心竞争力之争,经营战略之争。看看下面十二家目标远大的公司列在第一位的核心目标就能强烈地感受到这种龙吟虎啸、各显神通的气息:
3M公司:创新,你不应该扼杀一种新的产品设想;
波音公司:保持航空技术的领先地位,不断开拓;
花旗银行公司:扩张主义,包括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所占地盘;
福特公司:人是力量的源泉;
通用电气公司:通过技术和创新改善生活质量;
惠普公司:对我们所从事的领域作出技术贡献;
IBM公司:充分考虑每个雇员的个性;
强生公司:公司存在的目的是“解除病痛”;
摩托罗拉公司:光荣地为社会服务,以公平的价值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索尼公司:享受有益于公众的技术进步,技术应用和技术革新带来的真正乐趣;
沃尔玛:我们存在的目的是为顾客提供等价商品——通过降低价格和扩大选择余地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其他事情都是次要的;
迪斯尼公司:不许悲观失望。
中国企业之争是经营之术上的改头换面之争,概念名目上的毫厘之争,广告花头上的移花接木之争。每当一个新概念、新点子、新包装、新方式问世,稍加改动,克隆复制者即蜂拥而至,乐此不比。
好象有一种说法为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比女人为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比女人为鲜花的是笨蛋。
中国企业界惯于近距离内与对手拳来脚往、人云亦云的人委实太多,仅有庸才、笨蛋之类的称号已不能准确地形容他们的面目,只有搬出应声虫一词方可勉为其难地担此重任。
按照我外行人的头脑想那市场上的庸人、笨蛋、应声虫们既然不善创新,后人几步,则一定要跟在先行者屁股后头讨残羹冷炙,拾人牙慧充饥,大吃苦头了,但事实不然,有时还相反,庸人、笨蛋、应声虫们不但层出不穷,方兴未艾,而且常常是酒足饭饱、昂首阔步。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一则先人一步的天才不是真正的天才,仅仅是一时的突发灵感,灵感过后便江郎才尽或纯粹是歪打正着,暗合了某个市场需要,他们的整体运作能力还远远够不上领头羊的水准,还有大量的空子、漏洞留给庸人、笨蛋、应声虫们去钻,不是后者的脸皮太厚,而是前者太稚嫩。
二则天才的实力太弱,底气不足,一个好的创意,一个好的产品不能迅速地渗透到市场的每一个角落,最多只能抢占几个中心城市,还有大量的有利可图的市场机会无暇顾及,无力顾及,只好眼睁睁地由庸人、笨蛋、应声虫们去抢,为他人作嫁衣裳是无可奈何的事。
三则中国市场运行不规范,庸人、笨蛋、应声虫们倒打一把,贼喊捉贼的现象比比皆是。谁的口袋里钱多,谁的嗓门大谁占便宜,消费者既没有那个精力,也没有那个能力去鉴别究竟谁是第一,谁是最早。有时一个品种会冒出好几个第一,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
四则中国的语言文字太丰富,差别太细微,为鱼目混珠者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天才比女人为鲜花,庸人、笨蛋、应声虫们比女人为鲜艳的花、鲜美的花、鲜活的花、鲜嫩的花,比你天才还进一步。你的化妆品叫赵娜,后来者叫钱娜、孙娜、李娜,这该不是剽窃、侵犯商标权吧!你是雪碧我是云碧,你是沙宣我是沙宜,除非是火眼金星,明察秋毫之末的考据家,否则,一般进商场时匆匆,出商场时也匆匆的消费者怎能够分辨良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