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劳动价值在量方面的相对性
仅仅懂得价值在质的方面的相对性还是很不够的,还只能说我们刚刚弄清楚在资源共享的和谐社会里人们需要什么,社会尊重什么,我们应当做什么的问题,这还仅仅只是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研究价值的目的的一个部分,我们研究价值理论的目的还远不止于此,我们还要通过对价值的进一步剖析,尽可能地弄清每个人为他人或为社会创造了多少价值,他们又从社会获得了多少回报,这一过程是怎样完成的,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人们在商品经济时代由于其特殊的生产方式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以便更好地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权益关系,解决因每日频繁发生的交换和分配所带来的种种不公。这就要求我们对价值这种东西不仅要懂得其在质的方面的规定性,还要懂得其在量的方面的规定性,否则就无以担此重任。相对价值计量形式就是我们对价值这种客观实在进行定量分析的基本方法,也是我们实际生活中对劳动价值进行度量的最常见最一般的形式。
一、劳动价值的计量形式具有相对性
为了弄清价值度量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测量问题。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测量长度之物自身要有长度,测量重量之物自身要有重量,且其长度或重量应有大家都熟知和公认的参照值。任何物体的长度,都是以某个已知长度单位为参照值去测得的相对长度。用不同的测量器具所测量的结果是不相同的,人们虽无法表示某物的绝对长度,却总是可以表示某物相对长度。比如:用以测量长度的工具既有外国人的米原器,也有中国人自己传统的尺子。一公里的长度,用米原器测得它的长度是一千尺(公尺),而用中国传统尺子测得它的长度则为三千尺(市尺),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其长度的判断,只是各自的参照系或称用于测量的相对标准有所不同罢了。事实上,人们对重量、容积、面积等许多东西的测量也都是相对值而非绝对值。
对劳动价值的测量也是如此,说某一劳动的绝对价值是多少是困难的事情,但其相对价值则总是可以表示的。人们通常的做法也是预先明确一个参照值,这个用以测量相对劳动价值的参照值就是一个正常的劳动力以正常的劳动强度在合乎人们客观需要的方向上作一个正常工作日的劳动所完成的有效劳动量,我们称之为一个价值量单位。实践中人们一般用“工”来表示其单位。比如:做某一件家具需要5个工,意思是说做某一件家具需要耗费一个正常技艺的劳动力5个工作日的有效劳动量,或者说做这件家具的劳动具有5个单位的价值量。
工的概念最早产生于中国古时候的农村,许多人在做房子或做家具时需要请人做工,也有一些家庭土地多而劳动力少需要请人帮工,还有些家庭在做某些农活时需要适当换工。换工主要发生在一些相对带有某种专业技术性的工作中,如有的家庭无人会耕田,但会纺纱织布的人却是有的,此时就需要与别的家庭换工。这里就有个对其劳动价值进行确认的问题,通常有计时和计量两种方法。计时方法所用的参照系是以一个正常劳动力以正常的劳动效率工作一个正常工作日为一个工。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你的劳动有效值和劳动生产率必须与一个正常劳动力相当,如果你是一个小孩给人帮工通常情况下计工是要适当打折的,除非你与大人们有同样的做事效率。计量的方法则是根据经验预先确定做某项具体工作一个正常劳动力一天平均所能完成的劳动量值,然后将你实际完成的劳动量与之相比较,你实际完成的劳动量是正常劳动力的多少倍即是多少个工。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对一个正常劳动力的日工作效率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经验值。比如插秧,假如经验值是一个工平均能插一亩稻田,那么,无论大人小孩,也无论你每天实际做了多长时间,一概以亩数记工,如你实际插了1.5亩即为1.5个工,而不论你是一天完成的还是两天完成的,这两种方法实际沿用至今。外国人发明的在工厂里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在工的单位之下又有了更精确的单位——工时。 “工时”的概念是指一个正常劳动技艺的工人以正常的劳动强度在合乎人们客观需要的方向上工作一小时所完成的有效劳动量。在这里,价值量被一个人们已知的有效劳动量所表示,我们称这种以一个人们已知的有效劳动量来测量其它劳动的价值量大小的形式为相对价值计量形式,简称相对价值量。鉴于目前人们一个正常工作日通常为8小时,所以工和工时的换算为:1个工=8个工时。
用“工”和“工时”这种形式来衡量每个员工在某个时段内为组织或他人提供多少价值,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典型的价值表现形式之一,虽然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企业采用了直接为单位产品核定工资额这种相对价格形式的,但这种相对价格的核定总是以相对价值的计量和单位价值量的当前货币价格为前提的。
有了相对价值这个概念,我们就很容易表示任何一件商品中所含的价值量了。比如;某个汽车零部件平均耗费一个正常工人2小时的有效劳动量,那么,工人们每做一个这样的零部件所做的有效劳动量或称其劳动的相对价值量就是2个工时。如果有一个工人只用了1小时就做出了这个零部件,那么,他这一个小时的劳动价值量是多少呢?当然是2个工时(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机器做工比重的改变会改变每个产品的实际人工含量,正因为如此,任何产品的单位价值将随着自然力做工比重的加大而价值不断减小)。每个管理严格的企业内部都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核算每个工人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的方法,因为这是他们实行科学分配(严格讲是交换,雇佣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工资关系都是交换关系)和有效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前提。
二、劳动价值的计量精度具有相对性
相对价值的测定最适用于简易复制型劳动,如生产型企业内部相同岗位的劳动价值计量,在劳动内容和劳动条件均相同的情形下,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是可以精确计算的。特别是那些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的劳动内容单一,劳动生产率(即劳动强度)也较恒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即劳动有效值100%),其劳动时间的长短决定着相对价值量的多寡。在非生产领域,相对价值的计量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存在的,如:在一些较大的理发店里其对员工就是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就是现实生活中核算相对价值的最一般方法,计件工资的本质是相对价值的价格,以不同货币表示的计件工资则是相对价值的相对价格。
但在有些行业,相对价值的计量只能做到大致,比如在商业零售中,有时顾客很多,有时则很长时间没有顾客,这就是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种情况使这类劳动的相对价值计量只能采取概略的形式,即只计时间不计强度,或者把不同时间内不同的劳动强度作一个较长时期的平均化处理,而对不同劳动强度的岗位分别取不同的劳动生产率平均值,以这个平均值乘以劳动时间就是该劳动者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概略值。
实践告诉我们:在大多数规范管理的生产企业内部,各种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单位相对价值含量通常都被预先核定,这也是他们实行计件工资的前提。由于这些企业对各种产品和零部件的相对价值核定都采用评估值,又由于各个不同企业所取的价值参照系又是相对独立的,所以,在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甚至在同一企业的不同岗位上,人们对各种劳动的相对价值的测量都是不甚统一不甚精确的。
一般地说,测量劳动的相对价值量是可以由多个不同的参照系来测量的,就象测量物体长度也可以有多个参照系一样,这虽然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人们对劳动价值的测量精度,但对人们实际生活的影响并不太大。因为人们有办法对其进行换算,只要参照系的设置和相应的换算的方法都是科学的,换算的结果就是可信的。即使在不同企业之间,相对价值的参照系各不相同,但人们仍然可以通过各自参照系在设定上的差异,发现其误差之所在和大小,从而找出相应的换算方法,为判断自己的劳动付出与工资报酬是否相当,是否达到社会平均数,是否需要重新选择自己的职业、岗位或提出新的工资要求提供依据,或是为自己判断自然资源、社会资源(资本、文凭、称职、职务、各种特权)的利益大小提供依据。
三、劳动价值的计量适用范围具有相对性
相对价值的计量方法并不是普适的,即使在有些企业或部门内部,由于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性质的差异极大,其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要求也极不同,各不同岗位的劳动形式、劳动强度、劳动付出的均衡性也各不相同,相对价值的计量在这里常常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这就使得企业管理者在对这些岗位实施分配时颇为其难。
在对企业管理者和某些科技工作者的劳动价值计量时,常用的相对价值计量方法是基本不适用的。这是因为工人们的劳动与管理者、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有着巨大的区别,工人们的劳动有专门时段,有规定动作,有可见形式,脑力和体力支出也较均衡,大多具有很明显的复制性(不排除特殊情形下的创新性),相对价值量的计量比较容易,而管理者和某些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时间上从早到晚时断时续并无专门时段,强度上时紧时松极不恒定,形式上多用大脑少用体力时隐时现无一定形式,随机性和非复制性(也不排除有一些基本的按部就班的程序式工作)的特征明显,相对价值的计量难度极大,这也是实际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需要在此说明一下的是:企业管理者的劳动关键在质而不在量,量的问题通常可以分解到其他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去做,一个人觉得过劳可以由多个人来做,而质的问题才是问题的关键,决策失误或执行不力,管理者就是再累也无功。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确有许多企业的管理者生活的很累,也有一些企业的管理者活的很轻松,而轻松自在的那些管理者在管理上未必一定就比那些一天到晚忙得不亦乐乎的人管理的差。有些人喜欢说什么科技和管理者的劳动是高级的脑力的复杂劳动,其劳动生产率数倍于简单劳动,这无非是说科技和管理工作者的劳动能在同等的时间里完成较多的劳动量而已,这有什么意义?劳动量大价值就大吗?我们说价值是有效劳动量而不是指劳动量,就算你是高级脑力劳动,就算你的劳动生产率数倍于普通劳动者,但企业倒闭了,或科研成果一点没有,你的劳动量数十倍于简单劳动又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只要在管理中把握了关键,或在学术上出了成果,即使你很轻松潇洒自在又有何关系呢?灵感一闪念所形成的发明,如果要论其相关人员的劳动付出可能微不足道,无论你采取何种方式计量也大不到那去,但其对社会的贡献又岂是以简单或复杂劳动的计量所能包容的?所以文明社会对此一般不采取价值计量的方法而采取某种奖励性办法,比如现代社会一般对各种有价值的创新发明人给予知识产权和相关专利的奖赏。
有些学者在讨论劳动价值的测量时,喜欢拿管理者和科研工作者说事,以此来否定劳动价值的一般测量方法,这是不足取的。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不能因为有极不规则的曲线的客观存在,我们就否定一般的长度测量方法;也不能因为有极不规则的山体表面的客观存在,我们又否定一般的面积测量方法;同理,我们也不能因为有极端复杂的劳动形式存在,我们就否定一般的劳动价值量的测量方法。实际生活永远要比我们书本上介绍的世界要精彩的多复杂的多。劳动价值的度量实质是对人类各类劳动行为的度量,由于劳动的内容及其繁多,行为千差万别,因此,此类度量的复杂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测量,它需要对一系列相互区别的行为进行度量,在这里有些时候主要采取的是模糊评估而不是精确计算,人所以比电脑聪明就是会做模糊思维。相对价值,在许多时候也只需要相对准确就可以了,毕竟劳动对人们来说虽是一种付出,但有许多时候又是一种对人有益的素质锻炼和体质增强,尽管人们在发生交换关系时会讨价还价,但也只求个大概,并没有谁执着地要求绝对精确。
生活还告诉我们:即使在这些不能精确计量劳动相对价值的领域里,价值规律依然在起作用,它总是引导人们设法谋取工作量相对较轻但报酬相对较多的岗位,同时也影响到那些工作量较大报酬却相对较少的岗位上的员工的工作情绪。这些情况又总是促使那些冷静的管理者能够比较有数的进行相应调整。
四、劳动价值的计量参照系在时间上具有相对性
一般地说,简单劳动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是随各时代劳动者平均文化素质提高和劳动技能的缓漫提升而不断变化的;人们劳动的日工作时间也不是固定永恒不变的,过去人们一个正常工作日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而现在一般只有8小时。所以,一个工所包含的有效劳动量也是随着这些因素的缓慢变化而变化的。200年前的一个简单劳动日所完成的有效劳动量与当今一个简单劳动日所完成的有效劳动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改革开放前的一个工和现在的一个工也是有某些不同的,即使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任何变化,但人们的劳动技能、素质、平均劳动强度、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已经有了某些变化(这还不包括由于机器的改良、工艺的改进和技术的进步,使自然力做工比重不断加大,其在同样的时间和劳动强度下创造的使用价值已大不相同的情形)。因此,在不同历史时代,同一个工所具有的绝对价值量是不同的,而以各个不同时代的工所进行的价值测量在量的度量方面具有相对性。
李嘉图说一百万产业工人在一年的时间内永远会生产出相同的价值,这话是不甚准确的,因为它的成立必须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这一百万产业工人当中所有人的劳动生产率、劳动有效值和日工作时间都永不发生任何变化。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人们文化素质、知识技能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使人类自身的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这就会使得人们在相同的劳动时间里创造不同的价值,劳动者平均劳动素质和劳动效率较高的社会其在相同的时间里所创造的价值也相对较多。正因为如此,在货币购买力不变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单位有效劳动量的工资水平从理论上讲是应当逐渐增长的。尤其是在那些技术密集型行业里,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相对来说提高会更快一些,其每个工的工资增长相对地说也应更大一些。无视人类自身的这种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是不对的,把因人的劳动素质和劳动强度的变化而提高的劳动生产率也看成是价值减少的重要因素之一的反比观点更是错误的。
从相对价值这个视角来看,一百万产业工人在一年的时间里永远都会生产出相同的劳动价值是可以成立的。不过这要有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以一个不断变化的相对价值的参照系去测量,即每一历史时代都以自己本时代的相对价值参照系去测量。虽然大家的劳动效率都普遍增长,绝对价值是递增的,因此社会财富日渐丰富;但是,由于相对价值的参照系的变化,过去一个正常工人工作一天做一个过去工,现在一个正常工人工作一天也只能做一个现在工,以这种不断变化的参照系所测得的相对价值量从数字现象上看是不变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一百万工人在一天的时间里不论在什么时期都是完成的一百万个工,同理,其在一年的时间里所完成的工也是相同的。
所以,笼统地说一百万人在一年的时间里永远会生产出相同的价值来是不对的,它会使人们模糊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的区别,不同时代的相对价值测量有不同参照系的区别,提高劳动生产率与不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区别,注重劳动有效值与不注重劳动有效值的区别,提高人的劳动负荷强度和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程度与提高机器做工比重的区别,导致多干少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五、相对价值的计量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体现的
相对价值计量形式在一切形式的活劳动交换这个环节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因为,活劳动总是有形的可以计量的,而在活劳动以外的各种商品的交换这个环节,劳动是以物化的隐形的形式出现的,相对价值不好度量,所以,这一过程大都是个博弈过程,许多因素都将介入其中,非等价交换屡见不鲜,甚至根本就不与商品的相对价值量多寡保持任何联系。
最早掌握相对价值原理的并不是我们那位理论家,而是工人和资本家。
资本家在他们的生产实践中早就懂得了决定企业命运的(仅指企业内部因素,而决定企业命运的外部因素是很多的)不是劳动量而是有效劳动量,其向工人支付工资不是为了购买那些无效的劳动而是有效劳动,仅把工资与工人们的劳动时间相联系是愚蠢的,只有使每个工人的工资最大限度地与其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有效地激励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从而使其做出最有利于企业利益的结果来。这个理论在资本家那里被发挥至极致,他们为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工人劳动在质量上提出了严格要求,产品不合格不仅要扣工资,许多时候造成损失还要作相应赔偿。在此基础上再将工人工资与工人提供的劳动量(这里指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时间之积)保持密切联系,而不是简单地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有些企业主还会相应采取一些更刻薄的措施,他们或降低单位产品的相对价值定额(即工时含量),或利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不断压低相对价值的价格(即单位工时的工资额),用这些方法来从工人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让相对价值理论为其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服务。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工人们也懂得了相对价值原理,并用这个理论为争得自己相关权益而不懈努力,他们总是要求资本家所支付给自己的工资能尽可能体现出自己劳动的相对价值,他们总是据此向资本家提出合理的工资要求,否则只要条件允许就要考虑走人,有时也采取出工不出力的形式来对付那些只懂得延长劳动时间而不懂得科学管理的贪婪老板(农村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如周扒皮要长工们起早吞黑,而长工们就在地主看不见时在工地上睡觉)。他们把工资能否体现自己劳动的相对价值作为择业条件之首选条件,也把相对价值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正与否的最基本参照系。
那么,为什么资本家时刻不忘从工人身上榨取剩余价值,却经常出现经营性亏损,工人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到那里去了呢?还有那机器生产所创造的超劳动的经济效益那里去了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资本家在生产经营决策上失误致使企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工人劳动无效化(产品不适合市场客户的需求,结果常常卖不到好价钱甚至根本买不出去),或者说是资本家在错误的方向上用工太多,致使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而造成的,而企业雇佣工人劳动是无论发生经营亏损与否都要按相对价值支付工资的,因为工人劳动的直接服务对象是企业,只要工人们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就是有效(相对)的,相对于雇佣工人的劳动来说,企业是工人劳动的直接购买者,购买劳动而支付报酬是天经地义的。这也就是说,企业所创造的相对价值决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工人们所创造的价值的代数和,企业生产决策的正确与否对企业的劳动价值具有一票否决权。而按照传统价值理论,商品未销售出去就是价值未实现,那么,不论价值实现与否却一定要付给工人工资,岂不是说企业亏损的真正原因不是企业决策者的失误,而是工人们经常在剥削资本家才造成了企业亏损?这符合客观实际吗?现实社会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有能力去剥削资本家吗?难道工人们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生产还要承担决策者失误带来的风险吗?
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按照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实行过将工资与劳动时间保持最大联系的分配制度,将“同工同酬”理解为同出勤就拿同样工资,正是这种非科学的分配,才造成了当时企业中大量的出工不出力,劳动效率低下的局面,这都暴露出传统价值理论的缺陷,也使得资产阶级学者攻击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了事实的理由。
六、建立相对价值计量参照系的作用
1、为政府设计和制定与分配、交换相关的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资源、物价、工资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制度提供参考。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在设计和制定各种法律制度和政策时,都应当尽可能地使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收入所得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保持最大联系,而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资源政策、物价政策和市场制度的设计则应从宏观上保证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不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偏离太远。良性的市场应当使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大体相当。现行的制度是否科学,市场的运行是否出偏,主要也是看其能否最大限度地使人们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保持密切联系,当市场运行的结果使绝大多数人们的收入水平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出现了大的背离时,就说明我们所设计的制度和市场机制有问题。此时政府就应相机采取行动,以抑制这种势头的发展,只有那些腐败的政府才不会这样做,相反,他们就是要制造各种特权和特惠,并在分配和享受这些特权和特惠的过程中为自己捞取的巨额的超劳动的财富。
国家税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调节经济,那么怎么去调节呢?是故意制造特权特惠和不平等的政策待遇以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呢?还是尽可能使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与其提供的相对价值相接近?我们常说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是凭什么作出这种判断的?人们凭什么说市场存在分配不公需要税收政策来调整?其所谓公平的参照系是什么?一切这些决不能仅凭人们的收入水平是否有差异或差异达到了某个数字来断定,而只能根据每个人收入水平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两者之间的偏离状况来判断。税收制度就是要及时矫正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偏差,防止一部分人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相对价值量相差太远。因为在实际经济运行当中,由于制度建设的不够完善,也由于各种政策的制定总是会受到社会强权的意志和利益的左右,总会有一些人在政策的关照下或钻政策的空子快速暴富,负责任的政府对此决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听之任之。
货币政策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重要政策,通货膨胀总是使持币的民众经济受到损失,而同时又使国家和持物的民众得到巨大的好处,而通货紧缩政策又常使持币的民众得到好处,而使投资和持物的人们蒙受损失。所以,保持货币币值相对稳定应当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国策,在特殊时期采取通胀政策只能说是一项不得已而为之的暂时性政策。货币政策决不可以今年一个工的平均工资为50元,明年一个工的平均工资就变为100元,如果这样,货币政策就是在对广大持币的民众进行掠夺,让他们多年的辛苦积累瞬间变成废纸。所以说,最易搞乱分配关系的就是金融货币政策。国际上有一些机构是专门利用货币政策的缺陷兴风作浪损人利己制造金融风暴的,为民服务的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来制裁和打击此类行为。
在一个价值体系错乱的国度里,工资是经常与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相脱离的,那些挣钱获利丰厚的企业未必一定就是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企业。检验某个企业或部门的劳动是做了正效益还是负效益的标准,不是看其劳动集体或个人所获得的货币量的多寡,而主要是看我们的社会(当然也包括其本单位)有多少人们的客观需要因之而得到满足或是损害。在一个毫无环保意识的社会里,企业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是从不作社会扣除的;在一个毫无公平意识的社会里,坑蒙拐骗也是不用交罚款的。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条件下,污染严重,制假造假的企业尽管其劳动的实际效益常常是负面的,但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却也常常高于同类的正规企业。
2、为企业进行科学分配提供参考。
“同工同酬”这一概念中的“工”,如果是指我们所讲的相对价值量而不是指传统经济理论中所讲的劳动时间量,那么,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从理论上讲是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相对科学的,也是和谐社会所真正追求的。
在现实社会中,随着劳动者权益的日益被社会所承认,对每个劳动者每天所作的劳动价值的测量问题已日益突出,谁若忽略这一点,谁若无视每个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作价值的差异,谁若不懂得将每个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他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他就不是一个精明的管理者,同样也不是一个称职的管理者。他既无能力将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正确地引导到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上来,又不能妥善处理各位员工因多干少干和干好干坏的不同所带来的矛盾,既影响到每个员工劳动积极性的发挥,又不能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现实生活告诉我们:一切聪明的企业家在处理分配问题时,总是尽一切可能将每个员工的收入与其所作的有效劳动量保持最大联系,在这里,尽可能精确地测量每个员工的劳动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是其正确进行分配的基础。
有了相对价值这个参照系后,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分配时才有了真正科学的依据,它能较准确地告诉企业管理者某个员工为企业提供了什么以及提供了多少,按照现时单位货币的价值含量应当给他多少工资报酬,按照现行市场的劳动力均价又应当给多少报酬。劳动群众也可以藉此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分配究竟与那些因素相联系?与价值创造的联系紧密程度如何?价值当前向什么东西倾斜?比如,有两个人在同样的岗位上做同样的工作,他们两人为组织所提供的相对价值完全相等,但却因为文凭或职称的不同而所领取的报酬不同,这就说明,在这里,价值的实际分配是向文凭或职称倾斜的。在这种分配制度条件下,就一定会有许多人为谋取文凭乃至假文凭而不懈努力,他们对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那么在意了。
相对价值只反映个人为组织或为他人所作的贡献大小,而决不表明他一定能从组织或他人那里得到相应的回报,相对价值绝对不是现实生活中分配与交换的现实标准,但却是解读和研判现实生活中分配与交换关系公正与否的重要参照系之一。实际生活是极其复杂的,仅仅知其某个侧面就说懂得了生活是幼稚的。实际生活中,贡献的大小与所得报酬的多少相脱离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某些人的年度收入超过其劳动的相对价值十几倍几十倍的事都是常有的,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该社会的分配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它将不断造就成批的特权阶层和不劳而获阶层。
3、为个人提出工资要求和择业提供参考;
用相对价值理论来分析分配问题,就会发现社会财富的分配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一切社会财富均以劳动为唯一分配准则也是不现实不科学的,比如自然资源怎么分配?能按照每个人所提供的有效劳动量来分配吗?还有大量的科学发明,其对社会的贡献大小是不能用其付出的劳动量大小来衡量的,还有税收等宏观分配调节也是与按劳分配难以协调的),而真正有过的只是部分的按劳,甚至将按劳分配曲解为按劳动时间、劳动能力、劳动者工龄或职称等等进行的分配。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里的计件工资虽然与工人们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保持着最大联系,但工人们所得到的收入并不等于自己劳动所创造的相对价值,计件工资只是特定社会制度下的特定企业在特定时期支付给工人的某个一定量的劳动的相对价值的价格。
相对价值还不是价格,相对价值是任一劳动中所含的有效劳动量与一个工的有效劳动量的比值,而价格则是任意二物在现实市场中的交换比例。相对价值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人际关系、人权关系、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物价政策、市场垄断、营销策略、价值判断、欺诈使假、品牌声誉等等的影响,而价格则是这一切因素的综合反映。相对价值计量形式是测量任一劳动的价值含量的基本方法,而价格则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政治经济关系的综合体现。仅仅只懂得交换受价值和需求两个因素的影响是浅薄的。
无论你做什么工作,判断你劳动的相对价值大小的基本要素大致有四点:1、你是不是一个正常智能的人;2、你是不是以正常劳动强度工作;3、你是不是按正常时间作息;4、你所做的工作是不是完全合乎你服务对象的客观需要。如果是,那么从理论上讲你的工资就应当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当。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报酬不能体现其劳动的相对价值,甚至出现大的偏离,就说明你所在的单位或企业存在分配不公,在此情况下,只要有可能人们就会另谋它就。
一般地说,具有同等劳动技能的人对不同职业的选择如果出现较一致的倾向时,则说明价值的分配在不同职业之间出现了某种偏颇。如果大家都觉得某个行业(或职业、岗位)的劳动报酬很合算并争相谋取到那里去就业就职,通常说明在这些行业(或职业、岗位)可能存在某种特权或特惠。
4、为人们参与市场交换提供参考。大凡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真正自由的市场上的交换过程大都是一博弈过程。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参与交换的双方通常都会极尽自己的智谋力求使自己的商品能体现或高于它所含的相对价值的社会平均价格来出售,以保证自己不吃亏。相对价值的平均价格是市场交换的价格底线和重要参考,如果某种商品的持有者作出亏本出卖的举措,那么一定是另有目的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生活实践告诉我们:在一切形式的活劳动的交换中,同工同酬,按劳计酬通常情况下总是必须考虑的,在许多时候这也是能够做到的。但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由于各种商品都是物化了的劳动,其所含有效劳动量是隐形的,不易测量和计算的,再加上在这一过程中交换双方都会对自己产品的价值含量尽可能保密,这也是博弈取胜的基本方法之一,这就使得参与交换的各方对对方的商品价值含量只能作一个大概的估算,估算失准的事是常有的。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即使某些参与者有互惠双赢等价交换的良好愿望也常常无能为力,在市场真实的交换过程中,吃亏上当比比皆是,许多人还常常不能自知。
所以说,交换过程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很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常常充满博弈、使诈和欺骗,无论是购方还是销方都十分讲究策略。再加上交换领域的供求矛盾、价值判断、贸易壁垒、市场垄断、人际关系、税收负担、购买心理、成本费用以及货币含金量等等因素地影响客观存在,交换通常情况下总是不等价的,等价的交换只是偶然的。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不同经验的人上街去买菜,同样的蔬菜买回来的价格是不同的;不熟悉市场情况的人员去搞采购,同样的商品采购的价格也是不同的。一个出色的营销人员常常能使你花大价钱买他的廉价商品而迟迟不能自知。
在这里,价值测量的作用与其说是为了指导交换,还不如说是指导人们相机行事。既然交换偏离等价原则是一种普遍而经常的现象,那么,人们就不会强求一定要按照等价原则来交换,而更多时候是由此进一步发掘价值在当前是向什么因素偏离,这一过程是怎么发生又是怎么完成的,以便从中找出规律并作出最有利于己的应对。而相对价值的测量,只是为人们作出这种判断提供了最佳的参照系罢了。
资产阶级文人拼命宣传市场行为是等价交换只不过是在蒙骗群众,效用价值论就是为了这种宣传而胡编出来的理论,它在逻辑上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预先主观假定市场的交换是等价的,然后再去寻找这个等价的东西是什么,这就如同预先假定资本主义制度是好的,然后再去寻找能够证明它好的理由在那里一样荒谬。
5、为理论家们分析现行生产关系、分配关系,研判市场运行状况提供参考。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人们凭什么判断现行分配或交换制度的公与不公,这个标准不是西方经济学者给出的效用价值,也不是我们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而只能是劳动的相对价值。如果没有相对价值系统,仅以价格来判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所看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含糊的,不是就愿打愿挨的看似自由的物物交换关系嘛!吃亏上当有谁能说得清楚呢。然而,在有了相对价值系统后,再来看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清晰多了,在对世间财富所进行的分配与交换过程中,我们会惊奇地发现除了人们为创造财富所支付的劳动是需要尊重的外,还有资本所有权、资源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各种政府政策【行政权力的一种表现,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发展政策(或扶持、优惠,或限制、垄断)、工资政策等等】都是需要尊重的。原来人们生活所需各种财富的取得有史以来就与各种权力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而与人们的所谓“劳动”之间的联系反而不是十分密切的。资源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各种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权重都远远大于劳动者对劳动产品的要求权。只有那些坐在课堂里的书呆子对这些活生生的生活常识视而不见,也只有那些对社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所谓经济理论家才从不引导人们去关注和约束这些特权。
相对价值原理还告诉我们:人无横财而不能暴富,一般人们的生活水平仅靠劳动是相差不到那去的。人们的劳动能力生来是有一定差异的,后天的努力也有差异,但仅此而已,决不会在短期内出现暴富和赤贫。加倍的富裕总是与加倍的付出和辛劳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有人吃喝玩乐不务正业而又富足有余,那么在同一社会里一定有人百倍地辛劳而贫困交加,因为这个世界上决不会有无缘无故的财富来源。如果一个社会里那些天天都在吃力地做着与人们客观需要相符的事的人们却生活得很凄惨,而一些几乎不做什么正事的人们却每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我们就要认真思考其中原委了。
二〇〇六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