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的《破坏生产力的唯生产力论批判》首篇和第(二)篇(关于“充分涌流”),揭示了作为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变种的唯生产力论的两个错误:
一、只看到生产力的物质性表现形式,而把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排除在生产力的范畴之外,实际上是“唯物质性生产力论” ;
二、把物质生产力看作是人们幸福的唯一源泉,而“忽略”了人们对于精神福利的需求,以及合理的物质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关系,带给人们精神福利的可能性,以及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所造成的、对劳动者的精神压迫及其对于生产力的损害。因此,这实际上是“唯物质主义生产力论”。
现在,有一个让人们不解的问题:在第一篇批判中,你说“保护雇佣劳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就是破坏生产力的经济政治制度”,但是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都那么繁荣富强?
答(对第18节的补充):欧美国家,在未对外进行殖民扩张以前,它们初期的自由资本主义,与以前的封建时代相比,对于国内的生产力既有促进,同时也有所损害,但两相比较,在总体上促进大于损害。但自从它们用枪炮打开世界的大门,向其它国家推行殖民帝国主义扩张以来,它们国内生产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筑在对世界其它地区生产力的大规模摧残毁灭的基础之上的。请经济学家们算一算:它们在军事上(两次世界大战、和前前后后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暴力)、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对全世界的屠杀、掠夺、损毁,曾经摧残了、并且还在更大的规模上摧残着,多少生灵、多少资源、多少生产力、以及生产力发展的潜力!难道别的国家的生产力不是“生产力”,而只配作为“牺牲品”供在它们“繁荣”的祭坛上?!难道它们“繁荣”的“盛宴”不是建筑在既摧毁了别人的文明、又泯灭了自己的人性以后留下的、物质和精神的废墟之上的?今日之伊拉克即是最近的一个例子!
试想,如果欧美国家没有实行对外扩张侵略,而达到了某种程度的繁荣富强,也就是如果别的国家不受它们侵略、压迫、压榨、摧残,这些其它国家会不效仿它们而或先或后达到同样的繁荣富强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资本主义制度才是不容替代、万古长青的啊!人们还有理由反对它?但如果世界上再多一些国家像欧美那样,依靠掠夺别人、牺牲别人来发展自己的生产力、达到繁荣富强(其实,即使在它们国内,也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繁荣富强”),别的不说,单就自然资源和生产环境来说,世界的资源早就耗尽了,我们的地球也早就面目全非了!哪有后来者生存的余地?!〔注〕我们需要这样的掠夺性“生产力”吗?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你还能说,在世界总体上,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促进大于对生产力的摧残、对人类福祉的促进大于摧残吗?只看到它们国内的富裕,但视而不见更多的他国人民的牺牲,这不是实际上在为强盗逻辑、“丛林法则”作掩护和辩护吗?
〔注〕陆寿筠:《政治经济学新论(四):不合理资本无节制扩胀的严重恶果》,见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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