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散发着古旧气息的晋商、徽商乘着时代的风帆从历史深处重新走来,跃然电视荧屏和各种纸质传媒;当粤商、浙商、苏商得风气之先,藉着资本的力量潇洒地游走于大江南北,或圈地置业,或投资建厂……有着近亿人口和足以令周边省份惊羡的GDP的我们,也在不经意间套用了“地名+商”的句式,造出一个“鲁商”的概念。 很难说“鲁商”概念的提出有多少时髦的成分,它至少代表着一部分理想主义者对山东企业家群体的某种厚望,毕竟将一个省份的简称的后面加上一个“商”字后缀,是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但在记者看来,“鲁商”多多少少有些伪概念之嫌。 “农耕情结” 让“鲁商”群体难产 任何一个商帮的形成都离不开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和机遇。某个商人群体从一个个偶然出现的个体,到被统一贴上一个“某商”的标签,首先是一个内部认同的过程,而这种认同往往首先基于一个相对特殊的生存环境。 历史上的“浙商”是以宁波商帮为主体的,这一商帮曾经因背井离乡,在上海这一旧中国最大的商埠从事国际贸易而名扬海内外。改革开放之后的“浙商”则被定义为从温州出发、足迹遍布全国的靠小本生意起家的“草根”企业家群。再如“晋商”和“徽商”,更是因为分别遍布长三角从事茶盐生意和跨省跨国从事金融业、商业而彪炳史册。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最大的共同一个特征就是离开家门,异地谋生。置身异乡,无论走到何处,他们总是当地的少数分子,相对弱势的地位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本能地达到高度认同,进而通过共同的努力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并在客观上强化了原有的共同特征,这使得他们能够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形成特点鲜明的团体。所以说,商帮现象不单单是一个商业现象,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现象。
反观山东,情况就大有不同了。历史上山东一直是农业经济占绝对主流地位,重农抑商的经济思想和后来历代封建王朝的相关施政措施,都是忠实地继承儒家文化精髓的结果,而山东正是这种经济思想最理想的“试验田”,同时也是效果最好的“样板田”。放眼近四五百年的历史,除了100多年前满洲贵族的“龙兴之地”东三省开禁之后的几十年内,山东人有过大规模移民关东这一记录之外,似乎再无大规模外迁的壮举。同样是背井离乡,与同时期“晋商”和“浙商”有所不同的是,山东人这次大规模外迁的诱因并不是商业利益驱动,而只是在求生本能支配之下的逃荒。其结果,没有造就几名富甲一方的富商巨贾,却涌现了民国前期中国政坛诸多名噪一时的政治军事强人以及无数啸聚山林的草莽“英雄”。
资源型经济
与“商帮现象”无缘
资源与物产的相对丰富,使得山东的商人群体不必像温州人那样因为资源匮乏而产生向外扩张的谋生冲动,而只要坐倚本土,经营好脚下的二亩三分地,就能过得相对滋润,加之山东人乐天知命的人生态度,使得山东的商人群体更安心于固守本土。这意味着山东商人群体走出本土与外界交流的机会相对减少,并往往因资源和利益空间的相对狭小而引发激烈的内部竞争。他们时常感受到的,不是来自外部的压力,更多的是来自同地域内同行的挤压。这种商业生态自然不利于以更大地域为背景的共同利益团队的形成,容易诱发商人群体中个体间的离心倾向。明清两代,渤海湾内的商业贸易一度繁荣,曾经形成了一个原始意义上的环渤海经济圈,处于这个经济圈南部边缘的胶东半岛北部出现了一个有别于当地占主流地位的农耕文化的商业亚文化区,但是,就在这个面积不大的商业亚文化区内,竟然也出现了诸如“掖县鬼子”、“黄县嘴子”、“蓬莱腿子”之类用以彼此区分且颇具贬义的词汇。这是古往今来山东商人群体内部认同状况的真实写照。
近一百多年以来,近代科技给山东带来了以矿藏开采业、农产品加工和纺织业为轴线的新型产业链。这些产业依然是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很高的资源经济型,这与前近代商业时代山东商人群体以农业资源为商业基础的特色并无二致,仅有的区别只是投入的多寡和货值的大小而已。
耐人寻味的是,当中国经济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高歌猛进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蓦然回首,人们发现中国经济依然没有摆脱资源型经济的沉重背景,而在山东,资源型经济的底色依然浓重。这意味着,山东的企业家群仍然缺乏集体走出山东的客观条件,当然也就不具备被别人集体认知的客观环境,内部认同机制也远没有形成。
称“商”道“贾”等闲看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版图上,比较密集地出现了分别以“粤商”、“浙商”、“苏商”、“闽商”等词汇命名的商人群体。细细想来,“某商现象”的出现其实是一件比较偶然并且多少有些尴尬成分的事情。首先,他们之所以要抱成团,是因为他们感觉自己弱小,希望抱团实现自我保护;其次,他们多是因为本土资源匮乏才不得已走出家门的,外出打拼也纯属无奈,个中甘苦只有他们心里知道;另外,已然成功的他们,永远只是他们本土庞大的人口分母之上的那个数量难说很大的分子,只是他们聚集在外地并集体出现在别人面前时,给了别人一种“某某地人全部这样优秀”的错觉。
不同的生态环境孕育出不同的经济形态和不同特点的企业家群体,别人称“商”道“贾”是客观需要也罢,是热闹也罢,是时髦也罢,那都是别人的事情,其他地区的企业家们大可不必邯郸学步。不称“商”道“贾”并不代表着没有实力,也不代表着没有贡献。如果其他地区的企业家们不需要背井离乡外出谋生,那就不必把大家生硬地往一个实属伪概念的笼子里赶;如果不被别人集体认知也不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损失,那就大可不必争着去抢那顶并无多大价值的高帽儿往自己头上戴;如果即使统一被贴上了一个什么样的标签也不可能给企业带来质的变化,那也大可不必追求这种所谓的“品牌效应”。
毫无利益诉求地关起门来自称“这商”、“那商”,无异于自说自话,到头来,势必是“豆腐一碗,一碗豆腐”。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事情,搞好自己的企业。在这里套用一句老话,寄语拥有浓重的资源型经济底色的山东企业家群体———“深挖洞,广积粮,缓称‘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