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唯生产力论”?
“生产力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
2。 生产力不重要吗?
当然重要!没有生产力,人类就不能生存。
3。 如此重视生产力的作用,怎么会破坏生产力?难道生产力不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吗?
先要问:什么是生产力?
4。 那么什么是生产力?
人类全体、或部分如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为了满足其成员的生存以及其它更高欲望,而向自然界索取财富的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力可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或分为“第一生产力”、“第二生产力”、和“第三生产力”三个层次。
5。 什么是“第一生产力”?
人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能力,这种生产力的提供者即传统意义上的、狭义的“劳动者”。但他们的“劳动能力”中包含着全体人类集体智慧世代积累的结晶。
6。 什么是“第二生产力”?
一切能促进上述“第一生产力”的、体现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中的科技知识。(破坏上述“第一生产力”的科技知识和技能不在此列。)这种生产力的提供者大多是科技工作者,在广义上也应称为“劳动者”。这类劳动者的技能中也包含着全体人类集体智慧世代积累的结晶。以上两种生产力合起来可称为狭义的生产力。
7。 什么是“第三生产力”?
企业和社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其中对人的组织和管理即“生产关系”)的形式和技能,即企业和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形式、和制度运作的技能,以及关于制度的思想观念、即“意识形态”。这种“第三生产力”也可称为广义的生产力。(破坏上述“第一、第二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在此列。)这种生产力的提供者大多是管理工作者,在广义上也应称为“劳动者”。这类劳动者的技能中也包含着全体人类集体智慧世代积累的结晶。
8。 制度和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怎么成了“生产力”?
概念的划分本来就是人为的、相对的。比如,试问:什么是“生存能力”?你可以说是“吃饭穿衣的能力”,也可以说是“(在古代)种田织布的能力”或“(在现代)做工赚钱的能力” 。你能说“后者是生产劳动能力,但不是生存能力”吗?显然,“生产劳动能力”是高一级的“生存能力”。同理,能够催生出新的“第一、第二生产力”(即通常所说的“对于生产力的反作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当然是更高一级的生产力。那种把相对划分的概念绝对化的思维路线,恰恰是将万事万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本来面目阉割、歪曲了。
9。 资本是不是生产力?
资本可以是生产力,也可以是破坏生产力的因素,决定于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政治制度。见笔者他作。〔1〕
10。自然资源是不是生产力?
生产力是指“人” 向“自然界”索取财富的能力,而不是“自然界”向“人”提供财富的能力。所以自然资源不属于“生产力”的范畴,但却是人类生产力的前提条件。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夺走了“米”,“巧妇”的厨艺就无从发挥,等于丧失了炊事能力。因此,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也等于是破坏生产力。
11。那么,自然资源是可以带给人们幸福的前提因素,因此,生产力就不是唯一决定因素了?
可以这么说。不过,在自然资源给定的前提下,唯生产力论者仍会说“生产力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
12。那么,生产力不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
问题的关键是:
(1)唯生产力论者所说的“生产力”通常只是指狭义的“第一、第二生产力”,而把“第三生产力”排除在外。实际上,他们是只看到前者对于后者的制约、决定作用,而无视后者对于前者的反作用、即“催生”,或“破坏”,作用。不仅如此。。。
13。唯生产力论还错在哪里?
( 2 ) 唯生产力论的错误,还在于把物质财富及其生产看作是人们幸福的唯一源泉。如:有人说:雇佣劳动私有制下的“剥削是一种创造价值的智慧,能够剥削则是创造价值的资本和能力,不剥削绝对不是慈善,而剥削之后的慈善才是美德。”〔2〕他们认为,先剥夺了你的饭碗,再恩赐给你一点残羹剩饭,就能满足你的幸福需求。且不说,把“剥削”说成是价值的源泉,是既抹杀了合理资本参与创造价值的功劳,又掩盖了不合理资本的剥削真相〔1〕;他们还根本无视这种“慈善”的“恩赐”(包括用于体智正常者的所谓“社会福利”的“二次分配”)对于劳动者人格尊严的侮辱,必然压制着劳动者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能力的充分发挥,从而破坏了生产力。他们无视平等民主的生产关系、以及保障此种生产关系的经济政治制度,不但可以促进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且其本身还“是实现人类平等和全面自由的工具”,〔3〕其中所包含的人际关系、以及人和物的关系可以给人们带来精神的满足和完整的幸福感。这本身既是“幸福”的必需内容,是劳动生产的目的之一;又反过来促进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能力的充分发挥,即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的物质幸福。
9。 资本是不是生产力?
资本可以是生产力,也可以是破坏生产力的因素,决定于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政治制度。见笔者他作。〔1〕
10。自然资源是不是生产力?
生产力是指“人” 向“自然界”索取财富的能力,而不是“自然界”向“人”提供财富的能力。所以自然资源不属于“生产力”的范畴,但却是人类生产力的前提条件。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夺走了“米”,“巧妇”的厨艺就无从发挥,等于丧失了炊事能力。因此,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也等于是破坏生产力。
11。那么,自然资源是可以带给人们幸福的前提因素,因此,生产力就不是唯一决定因素了?
可以这么说。不过,在自然资源给定的前提下,唯生产力论者仍会说“生产力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
12。那么,生产力不是带给人们幸福的唯一决定因素?
问题的关键是:
(1)唯生产力论者所说的“生产力”通常只是指狭义的“第一、第二生产力”,而把“第三生产力”排除在外。实际上,他们是只看到前者对于后者的制约、决定作用,而无视后者对于前者的反作用、即“催生”,或“破坏”,作用。不仅如此。。。
13。唯生产力论还错在哪里?
( 2 ) 唯生产力论的错误,还在于把物质财富及其生产看作是人们幸福的唯一源泉。如:有人说:雇佣劳动私有制下的“剥削是一种创造价值的智慧,能够剥削则是创造价值的资本和能力,不剥削绝对不是慈善,而剥削之后的慈善才是美德。”〔2〕他们认为,先剥夺了你的饭碗,再恩赐给你一点残羹剩饭,就能满足你的幸福需求。且不说,把“剥削”说成是价值的源泉,是既抹杀了合理资本参与创造价值的功劳,又掩盖了不合理资本的剥削真相〔1〕;他们还根本无视这种“慈善”的“恩赐”(包括用于体智正常者的所谓“社会福利”的“二次分配”)对于劳动者人格尊严的侮辱,必然压制着劳动者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能力的充分发挥,从而破坏了生产力。他们无视平等民主的生产关系、以及保障此种生产关系的经济政治制度,不但可以促进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且其本身还“是实现人类平等和全面自由的工具”,〔3〕其中所包含的人际关系、以及人和物的关系可以给人们带来精神的满足和完整的幸福感。这本身既是“幸福”的必需内容,是劳动生产的目的之一;又反过来促进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能力的充分发挥,即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的物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