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房地产问题发表了几项简要的主张,经济学家林毅夫本月早些时候一度受到批评家和舆论的抨击,深圳英联国际的董事长郭建波和我在电话里聊天的时候,就提到林毅夫,他也就此写了一个小文章批驳了林,因此说话那时候言语之间还难免抱有不满和遗憾。
令郭建波们对林毅夫感到不满的是,林毅夫在北京开“两会”间隙对中国住房政策发表了一番言论。林说,他本人是不大赞成建经济适用房的,而是鼓励多建普通房,标准不是很高,但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不要一味地把房屋价格提前压低。此外他还说,对于需要补贴的特殊人群,如教师、公务员、医生护士等,给予现金补贴,让他们到市场买房。
郭建波害怕林毅夫堕落成第二个张维迎,因此写文章规劝林,认为这种言论对于一个经济学家的威信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伤害,因为就在中央政府和总理明确要进一步调控房地产的时候,他所爱戴的林老师还在走歪路。
尽管林毅夫的观点没有展开,但是从他的话里我还是能够看出他有这样几项项主张:一,不要大建特建经济适用房;二,要多建低标准的普通房,说白了也就是要多建一些低档的商品房,简单省事一点,不要搞得浮华而不实用,让大家都消费不起。当然,这些普通房也不要国家去插手解决价格的问题,也就是不要人为指定价格,或者直接去调控它,要让市场去决定它的价格应该是高还是低;三,这是尤为重要的一点,林毅夫说,他主张不要一味地把房屋价格提前压低。这也就意味着,他认为高房价应该被认同并保持下去,不要受人为调控与抑制;第四点,林毅夫还认为,公务员及医护人员都是特殊人群,在市场里面购房应该享受补贴,而且是现金的补贴。
林毅夫本人没有对他的观点做出更多必要且合理的分解。而我分解出的这四点,应该没有歪曲他的字面含义。将这四点归为林毅夫的名下,恐怕没有人不会骂他的。
林毅夫是一个经济学家,经济学家但凡办事讲话均喜欢遵循市场与经济规律,这本无不可。可是,经济学家在遵循经济规律与市场原则的同时,更应该着重考察社会制度与现实景况,然后再作出合理的而非纯经济理论的判断和主张。经济学家的责任很多时候必须建立在社会层面的人文关怀基础之上,这才不至于会发生中伤民众的事情。
通过林毅夫上述表态,我们不难发现,这位经济学家对于中国的住房现状有着极大的谬见与错误主张。郭建波说他怕林老师的言论会影响中央的决策,我担心的不光是这个,我更担心他在影响中央决策的同时,还祸了国殃了民,将十几年来好不容易还留存到现在的“住房保障”四个字全部废弃。
他那有可能带来极不良后果的错误认识在于,一,他否定了国民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性,甚至根本就不认为中国需要有住房保障,因为他主张不要建经济适用房。可是众所周知,无论是在国务院的文件还是在建设部的文件上,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保障制度中是首当其冲的一类居住模式,这种模式之所以能够确立,在于它可以同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和民众的财力负担,政府出政策扶持,民众出低价购买,双方均有承担相应的代价,这显然是公平的。
况且,在过去的若干年间,其他类型的保障模式如廉租房政策,可以说是迟迟不见动静,根本就没有被广泛推行,而经济适用房虽然没有大范围的实施,但是毕竟有一个建设基础,也最先获得了认可。1999年迄今,经济适用房总共解决了30万人的居住问题,廉租房则约等于零,其他类型居住模式则基本没有出现。如果进行一些配套政策的落实,相信受惠于经济适用房的人会越来越多。
经济适用房在中国是符合现实居住需求的,如果没有经济适用房,穷人的住房问题无疑将进一步加剧,引发相关的社会矛盾。退一步说,中国的住房问题将更加突出和难以解决。而且多数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过,一个能满足广泛居住要求的国家,就必然是一个住房保障多元化且到位的国家,这在新加坡等地是可以见到的,不用过多地非议。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深化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多种住房保障模式,建立健全一套保障体系以维持庞大的住房需求得以运转,执行不力或者投入不够,需要决策层进行关注和指导,需要政策加以监督和追究,但这不应该成为废止和停建的理由,否则,便有一指感染而剁去整条手臂的危险,完全会是得不偿失。
其二,林毅夫认为,可以多建普通房,让市场自行调节价格。我不能不认为,林毅夫不了解中国住房消费的现实困境。林毅夫太过于相信市场,而可能忽略了市场里面存在的扭曲与失衡现象。
一个基本的评价标准是,当前的供求关系是处于严重失衡状态的,供求不相称的时候,市场必然会将价格的砝码交给供应方,造成价格的悬置。房屋作为一件稀有商品,不可能会是处于需求风波中心还稳价不动的。
在此情况下,通过两年时间的观察,我们发现,连经济适用房和二手房的价格都在节节上涨,我想不出普通商品房有什么理由可以逃脱这个命运,置身事外的,况且林毅夫还强调了市场,是将普通房纳入市场里面由其自由交易的,这就更加可怕。
另外,林毅夫所指普通房,并没有给出普通房的标准,经济适用房也是普通房的一种,如果林所指的普通房标准是高于经济适用房的,那就是商品房。是商品房就必然成为高价格的东西,没有可例外的。
林毅夫这个观点的最大错误在于,他可能过多地相信市场,也过于天真地认为市场是公平和公正的,却不知道中国的住房市场其实因为受制于供求的不平衡,一开始就没有公平可言。因此,让市场自行调节价格的提法缺少任何现实意义,只会引起更大的混乱。
其三,林毅夫要求不要过早压低房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不是提前和过早,才是恰当打压房价的时机,也不知道现在压低房价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到火候。总之,林毅夫的言外之意,现在就早早要求降低房价是不可取的,而人为干预房价显然也是不应该的。
我们设想一下,过去两年间中国城市房价的涨幅速度,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的数据,大城市月涨幅保守一点说是同比超过了5%的,而有些中型城市的涨幅比这个还厉害。在这种全面上涨的情况下,户籍当地收入比没有能够跟上去,买房是一件非常吃力且费神的事情。收入差距和房价涨幅的不成比例,已经让许多人感到严重不适,在这种情况下,住房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稳定因素和经济发展促进动力,显得过于飘渺。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林老师的观点,中央不果断地采取抑制性措施调控,恐怕眼下一些城市已经发生连锁式泡沫破灭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个政府干预的问题,林的观点其实在过去两年间有不少学者提起过,认为既是走完全市场化的路子,政府就不能再过多去管制房地产。这个看法显然是荒谬的。不要说中国的市场,就是西方高度发达的市场,采行宏观调控策略干预市场也是比比皆是的,没有哪个国家会放任到让他们的市场自生自灭的,否则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出于保护本国市场所需而发起的贸易制裁与壁垒。这都是策略问题,中国的经济学者不应该有所忽略。
我想我们质疑政府干预的问题,更多时候可能是着重于是适度干预还是过度干预,是适时干预还是缓滞干预,林毅夫认为不应提前压低房价,就是这类问题。他认为政府的干预是非适时的干预,是没有在一个恰当的时机里压低房价。
时至今日,林毅夫还认为不应该过早地压低房价,这种观点本身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他的错误在于,商品房的价格政府其实多年以来并没有计划性管制过,哪怕是从前年开始的这场调控,中央也只是说要稳定住房价格,并没有进行过打压。而这种稳定性政策,并非是在葬送房地产业的前途和好梦,是在使其发展寿命能够得以延长与稳固。都说两害相权取其轻,假若不加以规制,缩小规模,拖慢步伐,在房地产业链的作用与蝴蝶效应下,中国整个经济将难免面临巨大的崩溃性风险和危机。试问,此时不压低,更待何时?
最后,他认为应该给教师和公务员一类人发放现金补助,让他们去市场里买房。他把教师一类人看作是特殊人群。林毅夫给出的特殊群体让人大跌眼镜。我觉得,他们是不是一类特殊人群还有待商榷,哪怕是一类特殊人群,也不应该是享受现金补助的一类特殊人群,因为他们并不是困难群体,不是低收入者,换言之,不是一般工薪阶层。
公务员年年加薪且不说,医护人员在这些年医疗改革和市场化浪潮中,成了典型的暴发群体,收入是非一般地增长的,这样一群人还需要林毅夫去呼吁给补助买房,损不足而补有余,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了,这恐怕有点助长投资甚至投机炒房的嫌疑。
如果完全按照林毅夫的市场论,一边要停建经济适用房,一边价格又完全要由市场来决定,那就不应该再找任何借口(况且他还没有找什么借口)给公务员等优先群体以补助,形成典型的人为干预市场交易,促进虚假繁荣。
另外,如果给了那些收入优先群体以补助,这种言论难免暗示出林毅夫公开鼓励阶层分化的用心。事实上,中国的九亿农民至今未能获得十分稳定的收入保障,城镇失业人口也有一个大的数量,加上走出校门的千万人次大学生和城市里存在着的下岗工人及低保户,这些人如果要买房却得不到补助,反而补助到有岗位且收入稳固的公务员等人身上,这实在是一件让猜想不透的傻举动。人们不仅要问,那真正的低收入者怎么办?真正的特殊群体怎么办?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林毅夫的提议实在是一个谬见,同时也是一个馊主意。尽管这样,的确是有许人被他的提法给吓住了,比如郭建波就明确说他是给吓住的。连郭董事长都被给吓住了,中国许多低收入群体又如何不由怕生怒,结果群起而攻之呢?
此文系《房地产导刊》杂志个人专栏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