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诺斯是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而最能体现他这方面观点的著作,则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年,陈郁、罗华平等译)。此书的不少精妙之处,笔者一读、再读,受益良多。为了方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接触这方面的知识,本人主要以摘录的方式,将该书的主要内容叙述如下(个别地方笔者稍为作了表达上的处理,但绝不会有违原意)。
译者的话(一)(陈郁)
1973年,诺斯与罗伯特·托马斯合作出版了《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华夏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在西方经济史学界乃至整个经济学界产生了巨大反响,为经济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广阔的领域和展示了一个全新的前景,即:根基于当代经济学的最新进展而用最先进的经济理论去重新解释历史。不过,这部书更注重的是“史”(历史的史实),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制度变迁》则更注重“论”(历史的理论)。并由此提出了在新经济史学派中独执牛耳、独领风骚的制度变迁理论,触及经济、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诸多方面,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
长期以来,经济史的就像历史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研究工作一直局限于史料的收集、整理和考证,经济史的作品不论是采取编年史法还是采取主题叙述法,都往往是材料的堆砌和罗列。而诺思和以其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开始应用自己的学术武器——经济理论——去认识世界和解释历史。也从此,新经济史学的兴起一下子改变了经济史学本身的历史,经济史学家才真正开始用经济理论去研究历史,理论与历史因此被融于一炉。
经济史学中这场革命的缘起,首先依赖于凯恩斯革命所产生的宏观经济学以及由此而形成并完善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计量学,它们成为经济史学家分析经济史的强有力工具。诺斯运用这些分析工具,首先对1790-1860年的美国国际收支状况进行了经验性研究,然后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关于同期美国经济增长的模型(《1790-1860年美国经济的增长》(1961年))。与此同时,新古典理论的价值判断、道德伦理和理论规范,则在理论上为他对历史分析进行规范性归纳提供了“哲学”基础。
一般而言,在各种有关经济增长的模型中,制度因素是被排除在外的,即将制度视为已知的、既定的或将制度因素作为“外生变量”,主要是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变化和经济增长与否。其中,经济增长的技术创新论风行一时。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当物质生产要素不变时,尤其是技术不变时,生产率就无法提高,经济增长就不能实现了呢?显然不是,因为历史上存在反例。诺斯正是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于1968年发表了《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一文(为新经济史学的代表作)指出:尽管这一时期海洋运输技术没有大的变化,但由于海洋运输变得更安全和市场经济变得更完全,使得海洋运输生产率大有提高。因此,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形下,通过制度创新或变迁亦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笔者注:具体到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同样是牛耕地(技术没变),但在人民公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种不同的制度底下,绩效有天渊之别。所以,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话,那么制度更为重要,因为倘若制度不好,那么再先进的技术,也形同废纸一张——袁隆平被捆住了手脚,再大的本事也枉然。计划经济为什么失败?最根本的原因也在此: “在80年代以前,计划经济像一个大水泥块,把我们都封在下面,我们再大的能力也发挥不出来。”(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
任何一种建立理论的念头,都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观察或对历史素材的分析中的若干思想火花。相对于传统经济增长理论的狭隘性、即不考虑制度方面的因素而言,诺斯在与戴维斯合作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1971年出版)一书中认为, 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有相似性,即推动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行为主体都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变反,这就是制度变迁的原则。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具体分为这样五个步骤: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方案;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第五,这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与通常的经济增长理论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将制度作为一个变量,而后者将制度看作是既定的和已知的;两者的相同点是,都以收益最大化原则作为理论的起点。
诺思在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中,不仅归纳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则和过程,而且还多次考察了美国历史上制度变迁的产权含义,即制度变迁与产权结构的关系。他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一个不同凡响的观点: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中译本P1)当然,有效率的组织的产生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对人的经济活动造成一种激励效应,根据对交易费用大小的权衡使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该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应该得到的最低限度的报偿或好处。反观通常的观点,则是将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和资本积累等看作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可在诺斯看来并非如此。它们本身就是增长。因此,产业革命就不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之所在,而恰恰是其结果。
笔者注:上面一段对,对于我们正在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有重要参考价值。根据张五常的观点,中国衰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保护专利的制度。
当然,诺斯的上述观点是通过对公元900-1700年间西方经济史的考察而得出的。历史上的产权没有做到使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等,其原因就在于或是没法阻止“搭便车”的行为,或是创立和行使产权的费用超过了收益。我们也曾为这样的问题而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历史上的经济增长没有在整个西方世界同时出现而首先在尼德兰和英格兰地区出现?根据诺斯的理论,原因在于尼德兰和英格兰地区最早进行了产权结构方面的变革,从制度上激发和保护了经济领域内的创新活动,因此它们首先在西方世界崛起,而法兰西和西班牙则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它们在竞争中失败并大大落伍了。
笔者注:或许,上面一段话亦可为解答“李约瑟难题”提供参考?由于诺思成功地将产权理论运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史作了重新解释,因此,他对西方经济史的考察成为“产权运动”的四大支柱之一(其他三大支柱是:交易费用概念、产权经济学和比较经济组织研究,见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P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