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端,就指出了这一点。他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中的每一个和另一个都完全相同。它们都具有同一的幽灵般的现实性。它们变成了同一的升华物,同一的无差别的劳动的样品。它们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这个共同的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归根到底,如果把生产活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是人的力量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的,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人类劳动力的运动在不同的生产活动中只是改变形式,它当然必须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仅仅是人类劳动,是一般的人的力量的耗费……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
这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即必须要将其中的"价值"概念理解成人类劳动的耗费性质,而不是效用性质。马克思是通过"劳动二重性"来导引出这一点的,因此他把劳动二重性看得非常之关键。他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明确指出的。这一点是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在人类劳动的各种有用性中,存在着具有同一性质的"耗费劳动";这就是劳动二重性的基本意义,它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劳动有用性去揭示劳动耗费性,从而在这种劳动耗费性的基础上,建立起整个劳动价值论。
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机器创造价值"的要素价值论与财富价值论,在"价值"出发点上是完全不同的,不能用要素价值论和财富价值论来批判劳动价值论,当然也不能相反,用劳动价值论来批判前者。我们的任务,是要将它们两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人类劳动的耗费程度会随着科技进步而越来越小,如此,所生产的单位产量所包含的价值量也会越来越小。这是人类这说明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是这却产生了一个重大问题:既然科技进步只需要人类劳动作更小的耗费,那么,什么样的劳动耗费才是具有有效价值(所谓有效价值即是能够实现出来的价值)的劳动耗费呢?比如,在过去工场手工业时代,许多人的手艺劳动耗费都可以获得市场承认,因为那个时代的生产技术条件与生产水平就是这样。但是在机器生产的今天,这些手艺劳动的耗费就不能再得到承认了,因为这些手艺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由于成本较高而无法得到市场承认,市场只承认机器所生产的成本价格较低的相同商品。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称为"必要劳动价值论",它的意义是:只有市场上承认的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形成相应产品中的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包含的批判性就在于此。因为,他在看来,除了工人们的必要劳动以外,其它人的存在(包括其劳动),是没有资格形成价值的,他们的生存,依赖于工人们的必要劳动,通过工人们的劳动所得分配出一部分来养活他们。这样,马克思的必要劳动价值论就包含着剥削论,包含着"对剥夺者的剥夺"的革命性质。必要劳动价值论并不抽象地讨论什么样的劳动,什么样的行业是"创造"价值的,因为在它看来,任何行业的任何劳动,它是否有资格在其产品中形成价值,是完全不确定的,可能昨天还有这个资格,今天或明天就已经失去了这个资格。比如某人在一家工厂的某个岗位上劳动,昨天他的这个劳动还是必要的,但由于生产工艺的改变,这个岗位变成了多余的了,这样,此人的这种劳动就不再是必要劳动,就不再有资格形成价值。可见学者们经常争论什么行业什么人是"创造价值"的。比如服务行业甚至行政机构、军事机构也是创造价值的等等。这些争论都是不切实际的无谓之争。一切都要看整个社会生产的具体条件。社会经济达到什么生产方式的水平,你就必须要采取相同的水平,不可落后。这是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