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对世界经济有所了解的人都会发现,贫穷国家和富裕国家之间的经济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比如美国的人均GDP是埃塞俄比亚的四百倍。而且这种经济水平的差异还存在着一个国家的内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地区差异就更为显著。经济学家们对此作出了许多研究和解释,贫穷的国家和地区往往缺乏有效的市场,国民教育水平低,技术水平落后,生产设备老化。不具备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使得这些国家越发贫困。因此,对经济发展要素的研究,无论是对贫穷国家、富裕国家还是正在发展的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
经济学家主要从三个方面去解释。第一是以贾雷德·达尔蒙(Jared Diamond)和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为代表的地理因素理论。认为地理的差异决定的气候的优劣,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影响农业生产和人力资源的质量。第二种观点认为国际贸易能促进生产率变革和收入增长。第三种是制度因素,其代表人是诺贝尔奖的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他认为社会的规则起主导作用,能对合理的经济行为产生恰当的刺激。实证分析表明,地理因素固然决定国家的一些基本状态。沙特阿拉伯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石油,日本99%的石油都依靠进口,但沙特的人均GDP只有日本的三分之一。就国际贸易而言,贸易的发生能够提高贸易国的福利水平,但贸易却是资源存在和生产率提高之后的结果。沙特丰富的石油只有通过国际贸易,它才会获得更大的好处。经济学家发现,当两个国家的地理位置相近,自然条件相似,但是他们的经济发展程度却有天壤之别。好比当今的朝鲜与韩国,尽管同处于一个半岛上,但朝鲜数十年来都没有从制度上作出更合理的改革,使得其经济水平与韩国相距甚远。显然,前两种因素在解释问题时都不尽人意,而制度恰恰就是经济活动中的最重要的因素。制度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或建立起来的,用以减少风险和增加信任的行为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会因发生磨损而出现短缺,因此将打破旧的制度安排而形成新的制度供给。这种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即是制度变迁的表现。长期以来,新古典经济学一直是把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因素当作理想的既定因素对待,因而在经济分析中从不考虑制度因素对人们的行为和经济活动的作用与影响。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如何通过设立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或组织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合作或竞争关系的制度性问题。古典经济学在研究问题时涉及到制度分析。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则忽略了这种制度分析,把制度看成是既定的,转而集中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把制度因素高度简化,企业制度被简化成一种生产函数,市场制度被简化成一种供求曲线。以罗纳德·科斯、道格拉斯·诺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运用于研究包括法律、企业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文化等制度在内的“生产的制度结构”,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展开经济制度分析。后来,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交易成本实际就是为了完成交易活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或成本。包括搜寻或得到信息的成本,协商谈判的成本,签订契约的成本,检查和监督交易过程或索赔的成本等。交易成本构成了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部分,它往往比生产活动的成本更重要。张五常博士估计,香港的交易成本要占其GNP的80%。在科斯提出交易成本之前,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都假定交易成本为零的。后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们将交易成本概念广泛地运用于经济、法律、社会、历史和政治等研究领域。威廉姆森把交易成本比喻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阿罗则认为“交易成本是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实际上应该称为‘制度成本’,这一点科斯也完全同意。一个人以上的经济必然包含有制度,但由此而产生的成本却完全不需要有任何交易。”(张五常,2000年,P518)。处于战乱的伊拉克,市场交易只是很小一部分,但战争造成的政治成本却大得惊人。交易是在特定制度下完成的,存在制度,必然存在制度成本,制度成本无法消除,正如交易的发生同时存在交易成本。没有制度就没有交易的发生,正如比赛是建立在一定的游戏规则之上一样。没有规则的比赛是不存在的,人们可以在没有固定规则的比赛下进行角逐,这时作弊可以说是被默许的。显然,作弊也是一种默认的规则,只是这种规则是不合理的,人们的竞争成本也高了。甚至杜致整个社会的效用为负数。以战争为例,战争是一种蛮不讲理的人与人的竞争,它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想象的。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每个时代,每个国家的每一次经济飞速发展都是制度的更新。从原始社会到奴隶制,从封建制度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制度),而上层建筑(制度)又对经济有反作用。直至到人类的终极目标—共产主义社会,它还是一种制度,只是它比前面所有的制度更优越、更先进。因此,制度不能消除,只能以替代方式演进而更加优越。制度成本也就不能为零,只能通过最合理的制度安排来使其最小化。张五常博士认为,如果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指导所有的经济活动,也不会存在交易(制度)成本。因此,也可以把交易成本视为“看得见的手”的成本。作为成本,显然要达到最小化,才能使利益最大化,在特定社会中,制度成本的过高,对社会经济发展是一种障碍乃至毁灭性打击。在中国,大锅饭时期的经济制度是没有效率的,产权的模糊界定造成过高的制度成本,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现今的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得益于特区的开放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近年来的实证分析提出了三种广义的制度衡量尺度。第一,管理的质量,包括腐败贪污的程度、政治、权利、公共部门效率、行政管理负担。第二,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和法律的执行情况。第三,对政治领导人和社会精英的限制。研究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经济学家都十分重视保护制度畅通的制度安排。因为没有这些制度安排,市场要么不存在,要么就没有效率。经济的长期发展,除了基本经济要素的作用外,还需要制度来维持增长动力。上述关于制度的衡量标准中,最集中的是产权问题。从管理质量,私有财产保护或公民的平等发展等等的问题,在解决方法和最终结果上都表现为产权的明确界定。诺斯把产权看做一种经济体制中激励个人或集体行为的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一种有效率的产权,不仅有助于发挥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保证把资本和精力用于社会最有用的活动,从而使个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趋于一致。而且还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因素,从而降低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节省交易成本。如果缺乏有效的、明确界定的产权制度,经济社会的私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就可能不相等。这时,社会上可能会出现“搭便车”的无本获利者,或者因为私人成本大于收益而不愿从事损己利人的活动,社会的经济效率便会因此而处于较低的水平上。新经济史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国家对于产权制度的建立、产权制度的性质,以及产权制度的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诺斯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他和托马斯通过对公元900—1700年间西方经济史的考察,得出结论:产业革命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只是经济增长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甚至是经济增长的结果。经济增长的起源和动力可以追溯到前几个世纪产权结构的缓慢确立过程。这种产权结构为更好地分配社会财富的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所以,从根本上说,高效的产权制度是发达国家兴起的根源。最后,对于贫穷国家或者正在探索改革出路的发展中国家的建议就是:为经济增长设立一个效率的制度框架。中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中国一开始就走市场化道路,或者着手从事产权制度方面的建设,从而节约大量的交易成本,中国今日的成就将不亚于亚洲四小龙。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功同样引证了制度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参考资料:[1]达隆·阿赛莫格卢(Daron Acemoglu):《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金融和发展》,2003年6月号。[2]张五常:《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第一版。[3]蒋自强、史晋川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4]王志伟:《现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5]《世界经济年鉴2003—2004》,世界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200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