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有十个分公司与建材超市都有合作,比较各地与超市合作的条件却有天壤之别,主要是因为各分公司经营的品牌、区域市场、以及超市在当地是否强势等原因,但与部分公司对超市的操作模式不熟悉,合作协议中部分条款的签署不当也有很大关系。
一、了解建材超市的合同
建材超市的协议条款较为复杂,一般都由标准合同文本、和补充协议组成,动辄几十页,但其核心部分是具体利润、返利、费用帐期等条件组成的一两页,这才是合同的关键所在,其间许多条款单独看都是比较合理的,让人能够接受,但这些条件累加以后条件就高得离谱,这就是超市合同中的陷阱,供应商在一套精心设计的“组合拳”下往往是束手就擒,采购经理能签到理想的合作条件,也得益于合同的设置。
二、合同的洽谈:通过前面的分析,供应商和超市洽谈合作协议时一定要有总支出的概念,具体可以分以下七步走:
1、确定合作的结算方式:经销、代销:
当前国内超市OBI采取经销模式较多,其他超市一般都是代销,经销与代销由于在货物交接、货款支付上的本质区别,合作的其他条件也相去甚远,故是其他合作条件的基础,必须最先明确;
2、毛利要求:
毛利是超市合同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供应商最关心的条款,毛利高低与地域、品牌、超市在当地市场是否强势等有关,不能一概而论,提请注意的是,毛利一定要与返利结合考虑,另外要关注返利是以销售还是以回款为基础,避开采购经理设置的价格陷阱;
3、合同回款帐期:
帐期的设置决定了供应商的资金回收速度及资金周转效率,当然是越短越好,但超市对帐期一般也有自己的要求,代销结算的供应商一般是三十天,经销的供应商帐期会偏长,以三十到六十天居多,这里同样要考虑品牌及超市在当地市场的强势情况;
4、费用:
超市的费用一般包括:进场费、广告费、促销海报费、展示费(正常展位、促销位置)、店庆费等形形色色的费用,是建材超市目前的主要利润来源,这就是超市主要的“组合拳”之一,供应商一定要注意哪些是必须要支付的,那些是能“逃”则坚决要逃得,最好是和采购的关系到位的情况下给一个总费用的概念,让他细分;
另外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头年支付的费用上可以慷慨一点,让合同好看,每年都需支付的项目一定要慎之又慎;
5、产品的展示位置:
两个方面:展示面积、展区位置,要综合考虑,另外超市开业时展位一般都是要收钱的,不一定是越多越好,强势品牌可以在开业之后根据超市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要增加位置,开业之后的调整超市是不会和供应商收取费用的,也可以避免投入过大的风险;
6、售后服务的条件:
合同到此已基本到位,须注意的是即使有优势的售后条件也不要在合同里体现,,合同里的售后是不会和消费者见面的,还要受合同的约束,好的售后服务在门店里同样可以宣传;
7、退换货条件:
采购一般和供应商是不谈这一点的,除了像洁具的科勒、TOTO等品牌才享有洽谈该条件的可能,对于我公司经营的品牌基本都要接受无条件的退换货条件,我们遇到这个条件时只能尽力而为;
以上是和建材超市洽谈合作协议的基本项目,从重要性看可以按上述的顺序,每份合同的洽谈过程都是复杂漫长的过程,不尽相同,无法找到最优的方案,只能提供一些合同中敏感的问题点,避免不经意间的小“陷阱”。最终和超市的合同方面,良好的个人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在超市处于强势的今天,加强公关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