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即是矛盾。这是怎样的哲学命题,它所引起和代表的最为广泛的人与自然的频繁作用形式;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共存方式;无机世界与有机世界;人的思维与客观物质世界神秘且丰富的依存关系似乎变得简单起来。一切都处在有机联系之中,一切都在不停地进行着相互作用与影响,从而构成统一的彼此贯穿的整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抽象意义上的亲属或同事朋友等的关系,而是更深层的某种必然发生的频繁接触、周期性作用与影响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下所形成的整体性存在。父、母、子、女是家庭的构合体;同事之间是以单位为连结点的群体;朋友呢?没有语言的交流,思想的融汇,感情的投入是很难走到一起的。所有的人际关系中都贯穿着必须付之行动的成份。关系或联系体现着这种动态的行为过程。同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显得更为频繁与紧密了,不仅时时刻刻离不开与自然环境发生的接触与作用,人类的起源以及思维运动的形成,人体的组成都是自然的产物。天地赐予了人所拥有的一切,语言、文字、思维创造都有其必然依托的物质载体,以至于活动于人内心的不断涌动的灵魂又何曾不是微观世界的电磁引力在激活着人体器官所发出的种种慨叹呢?
世界是普遍联系着的,又是普遍矛盾着的。联系即是矛盾,而矛盾又体现着规律般必然改变的结果的发生。事物之间所发生的关系是普遍的自然现象,没有关系体现不出物质的运动,而普遍的周期性、频率般运动现象背后却深含着普遍的必然发生的两种因素的融合。机械运动是作用一方与反作用一方互为改变自身状态的显现;化学运动存在着正负离子矛盾地结合;生命运动是遗传物质DNA与RNA的转换过程;社会运动更是离不开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的内在联系;微观粒子更是存在着复杂的作用关系。而由无数具体事物所组成的宇宙整体也摆脱不了不断被改变形象的命运。
矛盾的问题是具有普遍现实意义的哲学问题。人体感官所能感受到的一切物质存在现象都具有矛盾的品性。正象毛主席所说的那样:“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我们身边所能感受到的一切,甚至于我们的思维无不处于矛盾般运动之中。自然科学所无法穷尽的自然存在现象,在哲学家们的视角里已仿佛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与终结,不然的话,他们的内心怎么会显得如此坦然呢?
唯物辩证法是揭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普遍规律性的法则。它所具有的概括性已包容了广泛的社会及自然科学的内容,甚至最为普遍意义的物理学定律如牛顿力学的三大定律,赫尔姆霍茨等人总结的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还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都以更为简捷的形式为其表现。这样神奇的辩证法已有了超越科学之嫌疑。它本身所具有的与物理学定理等价的客观性很难为普遍的人群所接受,甚至许多灵活地运用过辩证法的人也很难把辩证法当成活的具有普遍现实存在意义的客观规律加以更深入地认识与理解。神奇的辩证法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在列宁、斯大林那里,在毛泽东那里成了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最锐利的武器,成了推动近代人类历史进步的最深厚的根源。正象两千五百年前中华《易经》所起到的神奇推动作用一样,人类文明的某种内在动力源都寄托在了人类社会意识环境所营造出的更新的观念认识的解放之上。形成了和拥有了新观念、新认识为依钵的人们成了时代的宠儿和骄子,成了推动人类进步的先驱。科学是推动人类进步的最直接的物质力量,而人类科学观念认识的形成则导致了伟大的科学时代的到来。人的思想力量,即使象孔子、老子、已经离开了人世上千年,但其现实的伟大体现却在左右着今天的人们。同样无数人类精英的无私创造过程塑造了普遍的时代意识风貌,并为这样一种普遍的传统意识在改造着人类已拥有了的一切。矛盾这一自然与人类社会及思维运动的普遍特征,在客观自然的物质基础上具有了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客观画面的先决因素。一切在矛盾中来,一切又归于矛盾之中。自然、客观世界最为本质的表现就是人的思维运动早已发现和揭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