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试药”,来中国?
以“人体试验”检验药品在临床上的效果这是被允许、但也是被监管者严格监管的。但一些跨国药企却极其隐蔽地在中国开展人体试验并游离在监管之外,并由此形成了“试药部落”的一个经济圈子。笔者曾在今年第七期的《医药商业评论》上的《中外“研发战”》有所提及,但由于未作深入探讨,立场可能略显模糊而屡屡感到不安。希望借本文发表的机会,唤醒那些尚沉溺于“天上掉馅饼”美梦的人们。
“试药”试出人命来
试药,就是药品在正式出品前最后一道工序——人体试验。这是一道必然的程序,不然人们怎么会相信通过猫、狗等动物所做实验的药品,放在自己身上会没问题。人们希望产品安全,自然就不愿意以身试药,但是,没有经过临床的人体试验,新药又怎么能够出厂呢?于是一个试药群体应运而生。
并不是简单的重复,笔者只是想把一直以来潜伏于人们身边的“试药”危机再次展现。早在2001年,拜尔就曾经由于拜斯亭与吉非贝齐药品合用可能会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不良反应而被迫停止其在中国的销售;美国的三大“伟哥”——万艾可、希爱力、艾力达,均已收到多起患者服用后出现失明的病例报告;就在不久前,辉瑞趁尼日利亚暴发脑膜炎,利用患有脑膜炎的尼儿童试验新型抗生素药品,致使11名当地脑部感染的儿童服用未经临床实验的药物丧生的事件曝光——在中国,“海宁试药事件”、“河南基因实验事件”等黑幕的曝光,使潜藏在浮华之下的“试药”阴谋漏出了冰山一角。
以上所列事实,相信关注的人在网络上曾经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不同版本,无论其中是否出入,至少有一点是人们普遍达到的共识——唯利是图。然而,在矛头集中指向跨国药企的同时,人们似乎忽略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内鬼”的策应,在中国人生地不熟的老外们怎么试验? 其实,医院圈内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潜规则——外企送药国人试,患者“好”,我也“好”。跨国药企试药会得到的回报就不必说了,反正花点小钱对于财大气粗的医药巨头们而言只是九牛一毛;在国产药因药监风暴难以信任,进口药价位居高不下的时候,医院(特别是无医保享受的民营医院)需要物美价廉的新特药,治好病人在其他医院治不好的病,显然会大大提升其声誉;以大学生为主的试药人群往往还属于消费者,因此乐于争这种“外快”,深深体会劳动艰辛而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更是可能接受这种“恩赐”,危重病人则更是别无选择。
偏偏资料显示仅北京地区的试药人群就达到上万。对于不知情的病患,笔者只能哀其不幸;而对于明知风险仍以身试药的人,笔者只能怒其不争。
“试药”尽在中、非
对于试药风险可能带来的纠纷,跨国药企们绝不是没想到,如美国动辄百万千万的赔偿就让它们心有余悸,所以才把试药地点选择在中国与非洲——这句话是不是很讽刺?但事实如此。
野心家们之所以做医药,就是看准了其中的高利润,绝不会因为对临床实验的限制形成的高风险而放过这个诱人的机会,他们一定会千方百计地找到薄弱点来突破。这个点,就是试药监管尚不严密的中国、非洲各国。
之所以这么选择,除了病患可能因文化水平底而廉价试药(笔者曾对许多美国朋友讲述由几个鸡蛋构成的报酬,都被当成天方夜谭)外,更重要的是,由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对低,因此能找到许多没有服用过大量药物,体内没有多余药物成分的试药者——宛如试验的小白鼠一般干净。
而一旦出事,他们推卸责任的功夫也跟推销药品一样出色——白鼠就是白鼠,怎能被试验品扰了自己。
就拿前面提到的例子来说。尼日利亚的事故起因当然是辉瑞的一意孤行,但依照该国法律,没有尼日利亚政府的首肯,即使是暗地进行,也不可能在当地展开如此大规模试验的。尼日利亚政府公共卫生危机中的略显犹豫,不仅给了辉瑞一个借机试药的机会,客观上还形成了辉瑞脱离责任的证据——在这种形势下,辉瑞与尼日利亚政府形成了博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或许这就是当地法院被迫做出“原告请求不予采纳,择日再审”的决定的真实原因。
至于“海宁试药事件”则更是可笑,试药者竟不知道自己是在被做试验,仍以为自己服用的不过是体检时附赠的保健药品。此事更是不了了之。
在美国进行新药人体试验,是必须依据严格的法律条文来规范的。法律又向志愿受试患者一方的权利倾斜的。一旦遭遇毒副作用损害,获得的补偿理赔的数目更是大得惊人。中美对比,不禁让人汗颜。
“试药”主要靠“中介”
一名曾参与“试药”的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笔者,虽然试药的报酬只有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但是还有很多医科大学的本、专科生愿意有偿接受临床实验。他认为,这是由于我国的物价仍然低于国外,许多学生家境不太好造成的。但是他们一般做的都是一期临床实验——只是弄清药理,是针对健康人的——这说明医科大学生们仍然是十分有理性的小白鼠,至少他们往往不参加二期之后的有针对性的试验。而这往往就交给“社会人员”了。
但是试药人群往往是潜在的,不会有人会挂着块“我原意试药”的牌子满大街走,如何迅速找到地底下的白鼠呢?公立医院的非盈利性质使其不太敢大张旗鼓地找,于是这个“重任”就落到了某些中介机构与某些民营医院手里。
当您看到“免费体检”的牌子,您会怎么想?所谓试药中介机构,往往挂着“免费体检”的牌子,或是对外宣称临床实验代理机构——这就跟写着“外贸”字样,实为走私的服装店一样欲盖弥彰。虽然其貌不扬,但是这种机构有着令医院、跨国药企满意的地方——一方面,中介机构常常与各公立、民营医院以及各地政府机构打交道,在公关上没有什么问题,跨国药企非常青睐这种愿意跑腿又敢于“承担责任”(一旦出事,跨国药企可能会对外宣称是一些中国人的胡乱作为)的“勇士”;另一方面,中介机构积极寻找的试药人群往往都有一定经验,人员组成较稳定,医院便于追踪观察病患病理;甚至社会上闲散的试药者还必须与其打好关系,才能得到试药机会。
中介机构的提成据说能达到30%—40%,其中暴利不言而喻,而由此引发的中介与试药人群之间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试药”,安全第一
在笔者就北京地区搜集的资料当中,地坛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坛医院等大名鼎鼎的医疗机构在非法试药的名单中赫然榜上!
笔者看过这样一组报道,据生物学博士方舟子查证,哈佛在河南进行的所谓治疗艾滋病的胸腺核蛋白,临床试验根本未通过,却被当作美国公司赠送的“一种最新有效的治疗方法”介绍给河南农村的艾滋病患者。虽然笔者对方舟子称中药是“伪科学”的行为颇为鄙夷,但也看得出即使是西药支持者也对跨国药企在中国的违规做法不满。
美国对药物试验监管的严厉程度就不必多说了,现在连美国药监局(FDA)发布公告,欢迎国人举报在华违规试药的外企。中国的情况却是相对放任的,长此以往,民族尊严、伦理道德何在,还要出多少个可怜的“白鼠”。笔者势单力薄,身份地位,也只能写篇文章发泄一番,其他的人、部门是时候做点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