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崎岖路
本刊记者 覃博雅
历经8年的风雨,中国医药电子商务显然仍然处在一个非常初期的阶段,此前那些号称资金雄厚、模式领先、理想远大的网站多数已经灰飞烟灭,真正具备较大规模化电子商务的没有几家。什么才是我们需要的医药电子商务新模式?
8年进程
如果以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指定上海医药经贸信息网等两家网站为中国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企业作为中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开端,那么,至今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走过了八个春秋。虽然目前包括海虹、华源、九州通、京卫、金象、搜药、金药等等纷纷起家,但总体而言,市场仍欠火候。即便是那几家被称为“大户”的,也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生存困境。许多原定位于电子商务网站的网站不敢称是电子商务网站,而习惯于做成医药门户网站。
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走过了8年多的路程,但至今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这一领域的大概进程,当然,医药电子商务还得从医药产业信息化说起。
“八五”期间,我国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投资约3亿元,完成医药电子信息应用项目60多项,全国医药系统推广应用财务、统计、仓储及业务管理等网络系统,这些都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九五”以来,各有关单位更是将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技术改造总体规划。2000年2月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规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2001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电子商务流通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正式开始;《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GSP认证信息化程度得到提高,为电子商务打下硬件基础。2005年9月底,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并于当年12月1日允许企业申报。对照一般的电子商务模式,医药交易商牌照分为B2B、B2C以及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三种。
医药电子商务从1998年起,慧聪、民生、易方达、海虹,以及上海医药经贸信息网等是较早成立的。但如今,再回头看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认定的两家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和200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8家医药电子商务论点企业,如今仍然在运行的并不多,能够运行得很好的更是凤毛麟角,甚至可以说是“没有”。
在“试点”风潮之后,互联网产业迎来了近三年的低潮期,但在医药领域,这个时间却是医药B2B招商网站成立的一个小小高潮,包括当代医药市场、医药123、金药网等纷纷出现,这些网站目前多数仍然在运行,但并未取得突破,它们的收入仍然停留在纸质的招商信息发布,在网站上一年能收成几十万就阿弥托佛了。另外,九州通医药电子商商务网、华源医药网纷纷出现。
2003年以后,医药电子商务网站才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高潮。主要原因是一早期的医药网站业务人员在学习了点本领和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后,就纷纷自立门户,这也导致了医药B2B招商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包括虎网、百度虫、万维、点金、药狐等等,不不胜枚举。这些网站都是千篇一律的招商内容,依托的都是经销商。
到了2006年,中国医药B2C开始出现,京卫第一家获得了网上药店的资格,随后,上海大药房、北京金象、辽宁盛邦先后获得同样的资格。
搜药网董事长郭亚洲一针见血地指出:“互联网是一个快速制造财富的领域,但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历经8年进程,进展仍然十分缓慢,关键是没有抓住产业内各方的需求。”
B2B,现状不佳路未明?
目前,按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分类,B2B的就二种形式,即集团内部的B2B和医药企业之间的B2B。内部的B2B显然缺乏市场潜力,也不能带来什么市场价值。人们普遍看好的是后者。
后者当中,一种类型的B2B主要针对医院,并且集中到药品采购上了。但事实上,针对医院的B2B电子商务,以海虹为代表,并不完全是电子商务,只能说是在倍受争议的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应用了一些信息化的手段,药品销售方与采购方并不能直接左右整个交易,而是需要通过“招标”这么一个过程。
行业里都流传这样一个故事——身处海南的海虹医药网曾在云南招投标,由于路途遥远,物流成本高,但是采购金额本来就低,没办法,只好取消这一产品的云南链条。实际上,由于各地政府的区域性保护政策,要真正实现目前形势相对好的B2B,特别是跨省的流通,在程序上的困难很多。
西安九通生物有限公司策划总监张更生认为,海虹医药网是依靠政府背景,招投标起家,属于国家强调扩大内需时的特定时期的产物,外界对此褒贬不一。而面对更多的全国性质或跨省的电子商务竞争,采购冲突越来越容易发生。除了常见的终端问题外,外界环境利益日益显得重要。如政府采购企业与流通企业形成利益链造成外地企业B2B困难,就是很常见的现象。
医药企业之间B2B的另一种类型是以九州通医药电子商务网和华源医药网为代表的由制药到医药商业的电子商务站点,从九州通医药电子商务网的成效额看,一年据称接近10亿元,算是比较成功的了。
北京红先锋网络营销机构CEO赵程分析,作为医药流通行业而言,10亿元也仅仅是一个极小的数额。电子商务无论是在哪个行业获得成功,B2B的交易额都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如果以10亿作为一个衡量的筹码,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赵程认为,这些电子商务站点都依托于传统的医药流通企业,其主流客户为种类中小型的医药分销商,少部分是药店零售商和一些小型的医院、诊所。但随着医药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医药中间商将大为减少,依托这些客户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前景难以令人乐观。
另一种所谓的医药B2B电子商务就是以产品招商信息发布为主的医药招商网站,这类网站目前为数众多,但同样面临经销商减少带来的生存压力。更何况,经销商们都已经习惯于免费获取信息,生产商也因为此类网站为数众多带来了更多的选择而占据了主动地位,愿意付费发布的并不多。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下属机构高层人士证实,这也是导致了该领域曾经赫赫有名“易方达”等网站步入困境,这家网站曾经为摆脱困境而寻求这家机构收购,但最终未果。
那么,在其它产业B2B正如日中天的情形下,在医改迟迟未出台、医院招标问题重重、医药流通渠道日益被排挤的形势下,倍受难道医药B2B就没有了一个明朗的前景了吗?
这无疑是我们极需思考的问题。
“医药B2B并不缺乏机会,关键是缺少发现”,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负责医药流通研究的副所长代航向记者表示:“随着药品零售终端力量的崛起,从生产直接到更市场化的药店终端的B2B应当是个良好的发前景。”
B2C,小打小闹
医药B2C的发展情景目前看来并不好。一是药店像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大街小巷,购药非常方便;二是药店的经营理念也在不断的更新,服务的水平提高的很快,能够满足顾客的需求;三是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一般的人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不会在网上随便购药;四是科技进步神速,新药品不断面世,而这需要专业人员做具体的介绍;五是消费者的成熟,他们不会轻信广告的宣传,从保健品的销售滑坡可见一斑。
广州赛贝诺医药科技公司市场总监耿延涛认为,个人消费者喜欢听从于医生或者专业人士的建议,而中国的消费者除了一些常用药人群外,基本没有人会考虑第二次买药,更谈不上用什么B2C了。
有人说:“中国B2C都是给医生的,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B2C”——先要界定定义,如果仅从这方面看的确是这样的。药企做B2C,往往没有直达消费者,直达医生,而医生可视为医院的一部分,应该还是B2B。给病人开药的时候,病人没有选择药价的权利。至少要做到美国三巨头之一的沃尔格林那样——真正将药品送到客户手里,这才是真正的B2C。
南派营销团队首席架构师范恒星分析,中国医药B2C发展一直不是特别好,加上政府规定严格,目前全国只有四家药店允许进行网上售药。一般形式的B2C只有保健品能做,但是即使是安利、雅芳等电子商务(如做“药妆”直销)做得比较好的企业,也是以人员直销为主,商务为辅。
范恒星表示,可就算是获得网上售药许可的几家药店,也未必高兴多少。金象大药房、京卫大药房等,网上药店营业额可能只占其总收入的1%~3%。这也一度引起了是否要继续保留其网上售药业务的争论。虽然网络无疆,但这些网上药房却面临着区域性药品配送的难道,在成交量非常小的情况下,却需要自己强大的物流支撑,这是致命的弱点。作为非第三方交易平台,它们又不能依靠其它药店最后配送到消费者手中的网络。目前做的还基本上都是小打小闹的生意。
B2C,“诚信”(系统)、支付(技术手段)、物流(及时、真实、破损、赔偿)、消费者的了解程度又无时不刻地在困扰着决策者们。
赵程、范恒星都认为,B2C的兴衰成程度跟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从消费者角度看,大致是由南到北,由东到西,需求层次依次降低。但从长远看,B2C前景会非常好,如果出现第三方的平台,那将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模式。
我们要怎么样的模式?
药品,作为一种具有非常严格标准的产品,按道理来说应当上具有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基础的,但为何却又迟迟未有较大起色?
郭亚洲对此有自己的评价:“医药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的行业化应用,本身难度就大。”他认为,医药类产品作为特殊商品,政府管理监督严格,需要行政许可,进入壁垒高;医药行业信息化程度低,电子商务基础薄弱;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导致精通医药流通和电子商务技术和应用市场的专业人才缺乏;医药产品标准化程度高,更适合进行网上交易,但这线下仍然需要很多工作才能完成;此外,内部实力的不足也是8年来中国医药电子商务所处环境的真实写照。
蚂蚁舰队品牌管理&营销策划机构CEO于长江认为,国内电子商务略显平淡的原因是还不成熟。成熟的电子商务,企业与最终客户之间只需要雇佣一个网络系统就可以完成全部的交易或在线订购的过程。真正意义上的医药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平台提供为桥梁,建立医药生产企业、物流、医院直接联系的模式,实现信息、物品、资金的完全统一。这样既可以反腐纠风、杜绝回扣,降低药品的人为成本,也可以缩减中间环节,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还可以使药品的购进便捷,降低药品的库存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且为决策提供有益的数据。但中国目前多数医药电子商务没有做到这些。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发展我国医药电子商务,除加快互联网自身的建设,普及提高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电子商务意识外,还须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监管制度,使各类用户都可以方便、安全、快捷地完成医药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规范医药电子商务的经营与运作模式。
《医药商业评论》综合了郭亚洲、范恒得、赵程等人的观点,大家似乎非常倾向于一种可谓的“理想模式”:以药店为核心的B2B+B2C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新模式,B2B主体针对药店采购,而B2C主要是针对药店销售,因为药店是中国药品零售终端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也是发展非常迅速的市场。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