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一个美国医药巨头的专利药在被印度药企仿制,而这种专利药尚未在印度上市。这已经不是什么爆炸性的新闻了,为了普及大众急需的药品,同时也为了壮大民族药业,亚非拉的几个主要的仿制药生产国纷纷启动了国家机器。尤其是在抗艾领域,更是家常便饭。
“正版”与“盗版”的历年恩怨
早在1997年,巴西政府就实行一项决策,由国家出面,购入国内制药公司的抗艾仿制药,再免费发放给艾滋病患者。由于仿制药低廉的价格,这一措施实行顺利,巴西艾滋病患者的死亡水平线陡降。但这也意味着这是近几十年来第一次有国家以自身的名义废除药品的专利权。
此举一出,效仿者众。南非、泰国等国都强制压低了专利药在本国的售价。而印度更甚,停止给食品和药品颁发产品专利。这样不仅印度的药企可以免费生产仿制药,仿制药也可以通过不同经销商流通(在英、美、法等保证药品专利权的国家,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不仅要求生产专利药的是一家企业,连经销商、甚至代理商都往往是一家),这造成了印度药品市场的残酷竞争,客观上将药品价格压得非常低。
制药巨头们并非等闲之辈。它们利用自身雄厚的财力,通过其控制或具有良好关系的媒体,指责此举不仅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将会极大打击自身的生产与研发积极性,进展缓慢的不利最终会转嫁到苟延残喘的患者身上,这无异于犯罪。有的巨头甚至趁议会、总统换届选举需要资助的时机,影响政府决策,通过本国政府机构向仿制药盛行的国家加压。如美国政府就曾通过贸易制裁、世贸组织等多种渠道或手段向巴西施压。同时,亦有几十家制药公司在美国政府的默许下对南非政府提起诉讼,指责南非践踏专利权。
美国政府与企业一些高压外交引起了国际舆论的轩然大波,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游行示威。由于担心形象受损而危及自身全球战略,处于幕后的巨头们都有些泄气,美国政府更是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此时一些国际组织适时的调停给了它们一个很好的台阶下。于是,美国政府宣布暂时不对巴西、南非等侵犯专利权的国家实施贸易制裁。巨头们对南非政府的诉讼亦草草落幕,同时联合决定仅以成本价向发展中国家出售药物。
许多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举动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默认国家在关系大众卫生与医药企业利益想冲突时可以取消药品专利保护的依据,以后很有可能会不断发生类似事件。从此以后,仿制药工业似乎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车道。可是巨头们是绝对不会甘心让自己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心血白白被人利用的,暂时的失败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斗志,围绕专利保护与取消的斗争从没有停止。
医药分家,国人没有实现的“梦想”
不同于国内“以药养医”的政策与医药联系紧密的现象,印度的“医”“药”是不能连在一起念的。
去过印度的朋友都知道,印度的医院非常奇怪,医生的任务只是完成病人的咨询,并开出处方。药品都是去外边药店购买,不存在“天价”处方的可能。那么医院如何盈利?医生又是怎么心甘情愿地放弃“回扣”——这一永远不断的“油水”呢?
原因很简单,根据印度的法律,一旦查实医生收取回扣,其将会面临指控,甚至有可能终生吊销执业资格。医药分开既杜绝了令人深恶痛绝的“回扣”交易,同时规定诊疗费用单独收取,医生要增加收入的方法就只有在数量上增大患者流量,而这就必须先在质量上使患者满意,从而提高知名度。为避嫌,处方单中只提及药物种类而不会指明品牌,毕竟这可以随时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由于以上这些原因,医生只能遵守职业道德,只能想方设法让患者在康复的前提下少花钱,因此他们一定会向消费者推荐物美价廉的仿制药——这等于是诚心诚意地为印度国产药打了免费广告,自然不会出现迷信进口药的风气,药价就是想高也没有市场。医药分开成功地使得医生为了招揽更多的患者,站在患者的立场上与药企对峙,而不会出现国内常见的医院与药企相勾结,抬高要价的黑幕。
对于医院而言,由于印度政府严格限制非处方药,即使是普通的感冒药也要求持处方购买。加之印度等级观念十分严重,人们普遍认为,越有地位的人越应该上医院,越有身份的人越应该看私人医生,加之连感冒药之流都必须先去医院开处方,所以绝对不缺患者。
不同于中国的药价定价虚高而形成的产品暴利,印度目前大约有近百种药品在实行政府限价,而且降价趋势很可能会继续,再加上上述原因使药企在印度国内几乎找不到打广告的地方。在比中国还激烈的竞争中,岂不是会有许多知名度不足的企业被困死?其实不然。
首先正是由于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与严格的限制条件使得印度仿制药企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质量与降低成本上。按照印度政府在1970年颁布的《印度专利法》,印度只会对药品的生产过程授予专利,不包括药品本身的成分组成。根据此法的解读,往往是欧美医药企业的专利药刚出不久,尚未在印度上市,就被印度药企熟练地以先购买后逆向分析再仿制的流程制出,一经上市便被“节俭”的医生推荐给患者,迅速占领市场。一般国外专利药出后不久即见仿制药出售,推陈出新极快。仿制所需要的微乎其微的研究投入使上百家本土药企崛起,加上随之而来的市场竞争,使印度仿制药“不得不”远低于西方专利药。
此外,面对印度国内残酷的市场竞争,同时也为了打响自身国际知名度,印度的一些知名企业如兰伯西实验室、太阳制药等纷纷举军海外。它们开始收购外国企业的子公司或部门,并在国外设立工厂,这使得成本大大降低。只要某种药品经过临床实验后定型,便立即在其分布于全球各地的药物生产工厂进行投产。事实上,印度主要的药企绝大部分收入都来自海外销售市场。对待国内市场,它们早已养成了“坐山观虎斗”的习惯。
最重要的是,它们在严密地控制成本的同时,高薪聘请人才——某公司就曾宣称:“只要你有才,要多少钱给多少钱”。科学管理与持续创新是其保持高速进展的动力。由于其主要投资都在扩大再生产上面,中国医药市场常见的巨资包装宣传与炒作难得一见。
据统计,印度药企数量1970年为2257家,1980年为5156家,1990年为1.6万家,2005年超过2.3万家。与此同时,投资也迅速增长,从1973年的22.5亿卢比(约2.5亿美元)上升至2002年~2003年的450亿卢比(约10亿美元)。目前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为6500亿美元/年,年增速为7%,而印度医药产品销售额为60亿美元/年,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印度的医药生产成本比西方国家低50%,研发成本仅为西方国家的1/8,临床试验成本更有优势,只是西方国家的1/10。印度制药业逐渐以明显的成本优势获得了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由此看来,可以得出一个有趣的结论:印度对药品广告的严格禁止虽然限制了药企的宣传,但却在无形中帮助企业省去了不少营销成本;由于没有了药品广告,又有医生的悉心指导,印度消费者就不会出现像中国消费者那样冒着依靠广告判定疗效的风险,不存在“外行指导内行”的情况;而药企为扩大影响力只能尽力获得政府、医生、患者的信任,即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价格,这就使企业更有理由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扩大生产与研发等重要环节——这就形成了一个政府、医生、患者满意而药企赢得利润的良性循环。
仿制药击破专利保护的背后
废除专利权,利用民族药业生产仿制药以降低药价,稍有点智商的人就会明白这对大众有多么重要。然而,任何事都有正反两面,这件事也不例外。当印度的民众为本国低廉的药价,出色的医德而津津乐道时,很少有人注意到,这可能会对“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体系”以沉重打击。
医药巨头们唯利是图,靠控制手中的稀缺资源换取暴利,它们的成功是建立在一个个如果不用药就会以性命作为代价的患者身上……这种说法虽然过激,但也情有可原,前段时间就曾发生某公司拒绝向非洲发放廉价抗艾药物的丑闻。
巨头们不会做无用功,它们可以制造出一个个救命良药,不过必须有一个前提——巨额的利润。因此,似乎应该默许它们的高价做法,毕竟广大患者也害怕它们一赌气就不研制新药了。正如某公司高层所说:“如果没有我们的高效XX药,那么现在人类还会对XX病束手无策,又何来抗议呢?”
照这么说,无论如何理应维持这一残酷的专利保护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药企,特别是医药巨头的药品专利权保护得很好,一方面由于它们提供了巨大的税收,另外,更重要的是,保护其创新的积极性。固然,保护医药巨头们的创新积极性对政府而言最终还是回到更大的税收这一层面,但这无疑会给广大患者带来治愈的福音——特别是对那些本已无药可治而绝望的人们。显然,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起的——既然如此,仍然会有人因为无法支付高额的药费而丢掉性命。而在生活水平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地方,就拿本文主打的印度而言,高药价会迫使政府对医保投入加大,财政负担加重,进而影响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一旦外国药企占据本国主要市场份额,民族工业受压制,就有可能形成药品的“卖方市场”,药价掌握在他人手中,更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
问题似乎越讲越深,也越来越混乱,我们似乎应该找些头绪。事实上专利权的保护与否,不应一棒子打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生活水平偏低,恐怕即便是降低了药价,患者恐怕也未必都能负担得起;而且在没有充分的医保机制下,仿制药品价格的降低往往会带来质量的降低,毕竟本国药企是要维持正常开支的;对单一药品的降价还可能会导致本国药企大量生产其他药品,造成暂时性缺货。
据西方研究机构统计,由政府或者国际组织主导的医学研究取得的成果是非常少的,因为只有市场才能提供足够的激励,所以如果为了促进新药研发,仍然要依靠以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体系。
就目前情况看,外国药企仍然对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信心,但仍然觊觎印度市场,一直都在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如果中国要借鉴印度的某些做法,那么就无法回避以上的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中国药企的“仿”与“防”
中国药品市场2004年排名世界第9位;而印度药品市场排名第14位。中国药品市场2004年增长率为28%,而印度为6%。与国内多家医药企业类似,印度大多药品企业是依靠西方过期或非过期专利药品的仿制起家。两国情况颇有类似。但不能因为印度轻易实现了国人渴望的模式就盲目地照搬。中国医药体制复杂,纵横交错,“牵一发而动全身”。还是那句话,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
比如印度的医药分家是跟当地风俗与政府的强力措施分不开的。而中国国内的医药机制是与整个大环境分不开的,还残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总之,一切都牵涉到一个“利”字。在没有统筹好相关各方的利益时,仅仅靠强制的行政手段——这一外力是很难治本的,必须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医药体系。而这就不是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了。
由于印度等国的发难,原来以专利权为基础的市场秩序发生了很大改变。有人认为,以尽可能满足贫穷患者治疗需要为核心目标的新市场秩序逐步形成。但事实上,这其中关联到形形色色的政治、宗教、文化因素,绝非患者需要就可轻易变化的。关键在于掌握话语权、专利权等一个个“权”的角色如何思考。这复杂的形势也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昧的仿制专利药而无创新,就会像是一股浪潮,随波逐流,具有一定风险。
很多人只注意到印度在大力生产仿制药,却没发觉其同时也在大力发展研发项目,力争摆脱“仿制”这一并不十分保险的“嗟”来之路。事实上印度做好了两手准备。
印度早在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就已经有了自主创新的考虑,加之最近迫于压力对药品专利进行保护,仿制药品的路越走越窄,促使印度医药业发展模式从工艺创新向产品创新转变。
另一方面,考虑到今后若干年里,欧美约有价值千亿的专利药到期。印度药企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分析到这里,我国药企要借鉴的地方出来了:
1、多年来,印度政府一直以“促进健康公平”为由,抵挡住了来自西方国家的巨大压力,等到印度政府向西方国家做出让步时,印度的制药企业已逐渐羽翼丰满。
我国法律也允许在必要情况下,打破某些药品专利权,但是专家对此纷纷表示谨慎,生怕此举会打击药企生产积极性,引起税收动荡。本刊认为,只有在某些疾病威胁到公共安全,并且药品专利权已经明显与患者利益相背离的时候才应该以政府名义停止——这种禁令应该是有时效性的,在风险过后,应该恢复以保证公平,保持药企研发积极性。
2、印度在医药研发上的那种敏锐、务实、快速反应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能否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抢先上市仿制药,将会考验我国药企研发能力与法律意识。未来几年是仿制药崛起的大好时机,中国药企也要分一杯羹。
3、研发一直是中国药企的心病,为了不总受制于人,应该舍得下大钱投入——为了筹资,自然可以学习印度药企的整合兼并之做法。
4、若不能下本钱留住人才,致使人才流动频繁,不仅会影响我国仿制药工业整体进度,更有可能拱手将人才相让给国外药企。
5、以印度快速“盗版”为反例,加强对自身专利药品的保护,及时向国内外各方申请保护;在可能发生对我方药品不利的情况下,且利用对各地法令、规则中对我方有利的解读来避免损失;做好应急预案,以防突发事件;国家永远是药企的后盾,应该及时向政府提出援助要求。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国药企的探索之路会随时因变化的国内外环境而越显得漂浮不定,望有识之士鼎力相助,中国的药企不单单会制出一流的仿制药,更会有自己的专利药。
本文部分参考了《医药经济报》《健康报》《环球时报》内容,在此向原作者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