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和谬误



研究领域:经济学中的语言分析,经济理论体系分析,制度经济学。

            学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初稿:1992年10月15日至17日于徐州

            再稿:2004年6月20日至29日于徐州            

再校订:2005年5月12日于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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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和谬误

 

                         目录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科学分析和伦理判断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

四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谬误

五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

六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被研究的学术史

七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巨大意义

 

  

 

 

 

 

 

关键词: 科学分析,伦理判断,耗费劳动,折算劳动,所有权。

      

摘要: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一维的黑格尔哲学;他把科学分析与伦理判断混淆在一起铸成大错;商品经济中所有权关系不同决定商品交换及商品价值不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是人类正确认识商品经济的工具。

      

 

核心论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本来应该研究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理论。即研究,在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指存在资本所有权,劳动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及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中,决定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的因素是什么。但他在“资本论”第一篇实际研究的却是,在“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即只存在劳动所有权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而从次以后,马克思将在“简单商品经济”中才能够成立的价值理论,不加论证地直接套用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去,得出了一系列的错误的结论。确切地说,马克思不理解,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用经济学语言讲,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前提,应该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但他在第一篇进行抽象时,无意识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前提——资本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及其在商品价值中的经济体现形式,抽象掉了,进而用这种错误抽象的结果为基础,建立了他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经济理论体系中,犯了一系列错误。

 

 

 

 

 

 

 

                 ( 以下为论文正文)

如果说一个学者的理论无论是他的支持者还是他的反对者都没有真正理解过,这种

情形的存在还是可以相信的话,那么,说连这位学者本人也不理解他自己阐述的理论及

其学术价值.就有点耸入听闻了。但是.这篇论文的结论之一就是这样一个“耸入听闻”

的观点:无论是马克思的信徒,马克思的反对者,还是马克思本人自己,都不理解马克思

劳动价值理论的学术价值。只有本文,才有能力揭示和评价他的这一理论的学术意义。

    在转入这篇论文的正文之前;请允许我打个比喻:我手中有一只苹果,面对它,我

有一系列问题和选择产生:(1)这个苹果是完好的?还是腐烂的?亦或既有完好的部分又

有腐烂的部分?依据什么做出这三个方面的判断呢,显然我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主观判

断,一种是实践判断,前者意指完全非经验的主观想象及猜测,后者指通过观察及应用

其它工具进行具体操作,加以经验性地肯定和否定。(2)如果这个苹果是完好的话,我们

吃掉它,成为我们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就完了;如果这个苹果是全腐烂的话,我们把它

仍进垃圾堆。成为大地的一部分,也了了事,这两种情形都很简单。如果这个苹果是一

部分好,一部分坏的话,那问题就来了:(1)我们能否将腐烂的方面削去而将完好的部分

保存下来?(2)我们应否将这个苹果加以这种处理,也就是说值不值得这样去做?对于(1),

存在着一个工具问题,不管是手指甲、牙齿,还是刀子。有了工具,我们才能回答‘能否”问题;对于(2),存在着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它依各人的偏好而异。如果将(1)和(2)两个问题混为一团,那就犯了摩尔所批判的“自然主义的谬误”。

本论文的题目,已披露了它的结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个一部分是真理,一部分是谬误的“半烂苹果”;而本论文的存在,也证明了我的态度和行动:我有能力和工具把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真理的东西拯救出来,而将谬误的方面加以扬弃,当然我也认为值得这

样去做。在此,我请求读者将我的上述阐述看作是未经证实的假设,放进大脑,并充分

调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以批判性的态度对待我下面的每一个论点的前提,论据及论

证过程。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英国一位在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方面非常著名也非常没有成就的经济学教授—

斯蒂德曼,曾写下如下这段歪打半着的话:“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唯物主义的剖析与坚

持马克思的价值数量分析是背道而驰的;继续坚持后者对于展开前者是一个主要的障碍。

看来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对,就对在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哲学基础与其

唯物主义哲学的不一致性,这是“半着“的地方;但他认力坚持后者对于展开前者是主

 要的障碍,却是错误的,与此正相反的观点倒是正确的,即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正

确的方面及启示的方面对于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唯物主义分析是非常有帮助的。西方有

句名言叫做: “条条道路通罗马”,我理解它意思就是:方法的不同,并不会影响所应

取得结果的同一性,如果方法的应用不出错误的话。

     一个人嘴上讲的,和他实际上做的,可以完全不同,对此,大概人所共知。对于马

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我也不是看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第一卷前言中的表

白,而是看他在(资本论)整个理论体系实际应用的到底是什么。马克思认为,他在{

资本论)中从而也就是在价值理论中应用的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但我却认为,在他的

劳动价值理论方面表现出来的哲学基础,却是和唯物主义完全不同的东西。

    我把哲学定义为存在论与认识论的统一。  在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已横扫一切的时代,

讲什么存在论,似乎是很荒谬的。但是,有一点却是一点也不荒谬的,即我们现在认为

荒谬的东西,我们的前人并不认为荒谬,而认为是真理的一部分,而且他们从这些荒谬

的东西中,给我们创造出了(或者说在这些谬误的营养基上生长出了)巨大的文明(包

括文化和科学),纵使很有名的分析哲学家—波普,也承认存在论的启示价值及其建立

人类认识体系统一性的历史意义。

    大凡有一定哲学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古希腊哲学中有一稞非常美丽且生命力旺盛的

理论之树,那就是柏拉图哲学,柏拉图哲学的存在论是理念论,即认为在变幻不定的现实世界(表象)后面,存在着一个完全确定的统一的实体世界——理念世界。在现实世界和理念世界之间,存在着许多阶梯,从世界上各种具体事物及人类思维中存在着的各种

意识到完全的理念世界之间,是参差不齐的序列,其真实性也高低不等,这些处在不同

阶梯上的事物及意识,由于分有理念的多少不同而具有不等的真实性,这就是著名的“

阶梯说”和“分有说”。以上通常被认为是成熟的柏拉图哲学的主要内容。

    不管这种存在论被现代人看作是多么荒谬,他正是在这种存在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古

希腊哲学中著名的认识论,由此认识论,取得了巨大文明成就。这种认识论有两方面的

内容:一方面是范畴论(即概念论),另一方面是方法论。柏拉图哲学给予范畴以最高

的接近理念的地位,这样,范畴的严格性和统一性,就超越了现实世界中同类事物和现

象的纷杂,从而使被认识的对象具有了人为的稳定性和可认识性,后者是科学产生的基

础。柏拉图哲学派生出的方法论,给人类认识事物建立了统一的方法指南,那就是从理

念论中派生出的“现象—实体”的认识方法,由于现象到实体之间有一系列的阶梯存

在,从而各阶梯上的事物有不同真实性,这就允许认识的重复性及渐近性的存在。这种

认识方法有一个最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的一维性,即现象和实体之间,只有一种联系     ,这种一维性和人类的大脑思维能力是一致的,确切地说,是和人类早期思维能力一致的,

要知道从一维认识(也就是线思维)经二维认识(面思维)、三维认识(立体思维)到

多维和系统认识(复杂思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人的大脑,只提供运用多维和系统

认识的可能性,绝不就是天生就有这些能力,这些能力是历史的产物!

    柏拉图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了发展,尤其是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黑格尔哲学,

其渊源及发展的痕迹都极为明显。黑格尔的存在论、范畴论、方法论都可看作是动态的发展的柏拉图哲学。这里没有必要详加举例,我们只要看一下黑格尔关于“现象—本质”关

系的研究与柏拉图关于“现象—实体”关系的研究就可确证。尽管如此,我也并不认

定只有说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是柏拉图哲学才是正确的,我只是说,这是我在

研究之后得出的假设。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受

柏拉图哲学和黑格尔哲学影响比受唯物主义、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影响的总和还要大。

    对于上面的论点和假设,除了马克思口头承认的以外(他在前言中讲,他在(资本

论)中玩弄起了黑格尔哲学,并自认为是黑格尔的学生,我们还有这样两个体现在整

个{资本论}体系含劳动价值理论分支的证据:(—)从范畴(概念)应用上看:马克思认

定商品交换背后有价值,价值的实体是劳动,从而说明马克思是受到黑格尔哲学进而受

到柏拉图哲学的存在论的影响的。黑格尔有“本质”而没有“实体”这样的概念,只有

拍拉图哲学才有“实体”、  “本体”这样的范畴。㈡马克思从(资本论)第一卷到第三

卷对价值理论的阐述,明显存在这样一个序列:  “价值实体—各种阶梯—市场价格”。

马克思认定(他自己认为是证明了)  “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的凝结,而各种阶梯是从

商品平均价值经生产价格到市场平均价格之间各种价值、价格形式,它们越来越“表面

化”,和劳动(即价值实体)的关系越来越远,从而反映价值的真实性也越来越差,到

了市场价格,则几乎看不到“价值关系或价值规律”了,似乎市场价格只受供求的调节

后者又反过来调节供求。这一序列和柏拉图哲学中的序列,何其相似。此外,马克思提

出劳动价值理论而没有提出象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论,这种认识的一维性也是极其

明显的,对于这一方面,让我们和边际效用学派的一维认识方法及马歇尔的供求决定价

值论的实证主义的二维认识方法比较一下,也许有益于对这一假设进行论证(下面箭

头表示决定和被决定因素,两线表示双向决定和被决定关系:

    1)马歇尔二维方法:

    供给--价格--需求

    2)边际学派一维方法:   

价格——价值——边际效用  

 3)马克思一维方法:

    劳动——价值——价格

    当然,当代的经济学者会以多维和系统的方法来认识市场价格决定的复杂性,对此,

我们没有必要详加叙述,这和本文的主题关系不大。这儿只想强调这样两点:㈠我们的

假定是有根据的,㈡由此假定得出的结论是有启发性的,不管用什么认识方法,对市场

价值决定因素及形成过程的分析结果,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即是说结果不应

因方法异而异,只要方法应用正确的话。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科学分析和伦理判断

        在评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之前,让我们先对价值理论下一个定义,如果

我们连‘价值理论’定义是什么及其研究对象是什么都不清楚的话;那么又如何谈得上

评价某人的价值理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呢?我想这样一个定义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从

狭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商品之间进行交换时其交换比例受何因素决定的理论;从广

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理论。本文下面及上面所用的“价值理论”

一词的含义,主要是狭义的定义。定义清楚了,其研究对象是什么也就明白了。

    一)科学分析部分

    我们将这样的部分称为科学分析部分:凡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进行描述、分析而不

加以主观偏好评价的知识。由此标准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决定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因素是劳动时间,一种商品需要耗费的劳动时间越长,则价值越大。这种观点不管是否正确,都可归得上是科学性质的研究结论部分。

   二)伦理判断部分    .

    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还有第二个部分,即伦理判断部分,或者说它是被马克思人为地由劳动价值论推断出来的,即众所周知的剩余价值理论,俗名为“剥削理论”。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就成为工人阶级,

只能得到劳动力价值即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这种收入叫做工资,而其余的部分即超过劳

动力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构成利润和地租的源泉,从而被资本家阶级和地主阶级“剥

削“去了。

    在这个部分,我们不管“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这个论断是否正确,都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谁创造了价值,就应该归谁所有吗?只有对这个问题作肯定的答复,才能得出下面的“剥削理论”,而这个问题的伦理判断性质,是昭然若揭的。

    在此,我请本文的读者认真比较一下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这两个部分的性质,它们是

如何地不同!只有彻底分清了它们,才能对我下面的分析有一个理解的基础,对此,在下

面还要详细谈到。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

    在这儿,我们要给出一个重要的区别:即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与耗费劳动价值理论的

不同。凡认为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受各自投入的即耗费的劳动唯一决定的理论,我们

称之为耗费劳动价值理论,不管这种耗费劳动是活劳动还是"物化劳动”。凡认为商

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可通过商品中折算的劳动加以确定的理论,我称之为折算劳动价值理

论。对于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来说,只存在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而不存在折算劳动价值

理论。

在这里,我先简要讲几句似乎是题外的话:我粗略看了许多学者的文章,感觉有如下问题:1他们的“价值”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不清:经济学上的含义是指其社会购买力,应和伦理观念上的含义[如对人的重要意义]分清,更不能有多重含义。2把“价值”的决定要素[如劳动]和用劳动作为分类及测量手段[纵使是测量购买力即价值本身]混为一谈。在这一点上,所有相信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正确的学者,都比较严密:他们都不提耗费劳动为0的商品的价值决定。事实是:任何商品经济中的全体商品[含纯粹人类及非人类服务],其中耗费的劳动,是一个从0%到100%的序列。正如其中耗费[占用]的土地和资本是一个从0%到100%的序列一样。3折算劳动价值理论重点在于揭示所有权对商品价值决定的意义。纵使全部耗费为0的商品的价值决定,如爱琴海岛上出土的维纳斯女神雕塑,也存在所有权对她的价值决定的影响,当她被所有并被投入市场之后。4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并不否定消费偏好和社会购买力分配[有效需求]对商品价值决定的意义。相反,它是把这两个基本要素看成相对独立的价值决定要素。                                               

依据我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当一种商品耗费的劳动为0时,它的折算劳动并不为0。纵使得到它不需付出任何经济耗费[指劳动资本和土地等],它的折算劳动亦不为0。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只是以一维的方式[从劳动的角度]去认识市场经济的思维工具,如斯拉发的“一般商品”。其实,自系统论在经济学得到应用以来,用系统的思维方式去认识市场经济,包括认识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由那些因素决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凯恩斯把他的的价值理论定义为”全部产品论”,我认为是最正确的,但也是最空泛的。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政府,所信奉的分配伦理观,都会影响一些商品的交换比例的改变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

本文所立论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不同劳动者的等量劳动时间的折算。例如:假定生产的技术水平一定,生产某种商品,甲需要n小时,乙需要m小时,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折算,甲一小时的劳动等于乙m/n小时的劳动,这种折算的基础是这样的:劳动所有权的等同性,要求其对劳动产品占有权也具有等同性,即要求工资收入的等同性。但这是以劳动者的能力无差异为前提的,而对于不同的劳动能力,其等量劳动时间的产品是不同的,从而其各自的工资收入也是不同的,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产品收入比率与其各自耗费韵劳动成反比。

为了说明得更清晰。让我们作如下假设:甲、乙两个人组成—个社会:甲无论是在织布方面还是打猎方面都比乙强,在一个时间单位内,甲的产品都是乙的产品两倍,如果实行社会分工进行商品交换,又假设他们都有相同的欲望曲线,虽然无论是甲织布还是乙织布,都只有在这样的交换比例下,商品生产和交换才会达到稳定均衡状态,即甲的一小时劳动产品必须同乙的二小时劳动产品进行交换,否则,要么甲因比例小于二而退出,或者乙因比例大于二而退出,这是由他们的经济利益决定的,因为这时他们各自认为也确实是独自生产更为有利,即独自供应自己的产品其机会收益为正数。   

    刚才我们是研究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方面有差别时,同一劳动时间如何折算,现在让

我们来看一下当劳动者劳动能力相同,而技术水平和组织水平不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劳

动能力与社会的生产方式相结合体现出不同的生产成果时,劳动时间如何折算。显然,

如果生产成果归劳动者所有的话,则情况和上述的折算方式是相同的,这一点在对行业内和国家间劳动的折算具有重要价值。这时,生产力较大的劳动,折算成含劳动时问较多的生产力较低的劳动。   

    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第二个层次是这样的:假定存在如下两个生产集体,劳动者的劳

动能力和欲望无差异,资本家的欲望和土地质量无差异,在开始的初年,各自依靠其积

蓄生活,第二年则靠其各自收入生存:(1)甲资本家:土地100公顷,劳动者:20人。合作生产大米,年终生产出20吨大米,分配比率1:9,甲资本家分得20*(1/10)=2吨,劳动者分得20*(9/lO)=18吨,100公顷土地收入价值,折合为劳动者收入2/0.9=20/9年的价值,20吨大米的价值,折合为劳动者20+(20/9)=200/9年劳动的价值。

    (2)乙资本家:土地100公顷,劳动者:20人。合作生产衣服,年终生产出40套,分配

比率l:9,乙资本家分得40*(1/10)=4套,劳动者分得40*(9/10)=36套,100公顷土地的收入价值折合为劳动者2/0.9=20/9年劳动的价值,40套衣服价值,折合为20+(20/9)=200/9年劳动的价值。

    在衣服和大米组成的商品市场上,则交换比例必然稳定在一吨大米换二套衣服的水

平上,否则,就会因收益不均(甲、乙资本家的收益不均,和(1)情况下的工人收益和(2)情

况下的工人收益不均)而引起生产要素(劳动力和土地)在两种生产部门的流动。

    这种交换比例是这样折算出来的:20吨大米=200/9年的劳动收入,40套衣服=200/9

年的劳动收入,则1吨大米=2套衣服。其论证根据是这样的:劳动能力的等同性及劳

动所有权的等同性+土地质的等同性及资本所有权的等同性—劳动产品所有权的等同

性+资本产品所有权的等同性—工资率的等同性十利润率的等同性—表现为商品交

换与折算劳动成比例。    .

    思维敏锐的读者也许会提出,在这种情况下,依据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得出的交换比

例,也是一吨大米换二套衣服。不错,这是由我们选择的投入产出比及分配比率相同而造

成的。只要情况略有改变,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之间的区别,就显现出来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和谬误

了:假定上面的生产和交换,我们命名为To时的经济状况,在T1时,有一位丙资本家

要生产一种新商品,比如说是烟草,一个单位的烟草要投入一个劳动者一年的时间且占

用土地18公顷一年,预期其市场价格为m吨大米,那么这位丙资本家应否生产烟草呢?

如果依据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则烟草的生产价格=1个劳动年的工资即o.9吨大米;如果

依据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则烟草的生产价格=1个劳动年的工资+18公顷土地的利润=

[1+(18/100)*(20/9)]*0.9=1.4*0.9=1.26吨大米。显然,这位资本家要比较

一下,生产烟草和生产大米及衣服的机会收益和机会成本。当他用在18公顷土地上种植水

稻时,他可取得o.36吨的大米收入,作为利润。显然预期市场价格m,只有在大于1.26吨大米时,生产烟草的机会收益才是正的,当m小于1.26吨时,机会收益为负(机会成本

为正);当m等于1.26吨时,机会收益等于机会成本,即生产啥利润都一样。

    毫无疑问,只有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是正确的,而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是错误的。如上

例,依据后者,则当m大于o.9吨大米时,生产烟草的机会收益大于零,这显然与现实不

符合,因为此时资本家的利润小于平均利润。   

    无论是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还是折算劳动价值理论,都必须有一个起点,即To时的

经济状态存在,作为依据,这是时序对价值决定的意义之所在,也是西方经济学者称市场经济为"试错”(trial and err)经济的原因。  请那些认为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为“循环论证”的学者明白,市场经济中就是依据To时的结构,决定T1时的经济决策;当To和T1结构相同时,经济就表现为带有‘循环”特征;纵使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他的劳动力价值(工资)的确定,也要有个T0时,作为基础。此外,试图从价值理论推出一种社会的分配依据即所有权,这是混淆了因果关系。相反,价值理论是以一定的社会分配结构作为前提的。

    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第三层次是引入了需求因素。假设社会对于大米的需求是这样

的,当每吨大米其价格为10/9个年劳动收入时,需求为20吨,则生产大米量超过20吨时,

所投入该部分各要素所折算出来的劳动量,大于社会应投入该部分的折算劳动量,这时,有效需求对折算劳动有决定性的影响。  

    我讲,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存在真理的部分,是指在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存在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萌芽片段,我是有根据的,这些根据就是存在于(资本论>中的下列阐述:(—)马克思关于不同能力的劳动者等量劳动时间,形成不同价值量的阐述;㈡马克思关于商品国际价值与劳动之间关系的论述,他明确地说具有较高生产力的国民劳动应折算成较大的劳动,从而有较大价值;㈢马克思关于对外贸易可以提高一国利润率水平的阐述,如果依据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如李嘉图的),这是不可能的,也是错误的。㈣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的论述;[五]固定资本折旧,尤其是无形折旧理论的论述。

    让我们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我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作一番比较:

    劳动——工资                                          效用偏好

    土地——地租——有效供给——商品交换比例——有效需求——

    资本——利润                                           购买力分配

 

显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部分片段,但没有第二层次,而第二

层次却是最精华的部分。    

   四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谬误

    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详尽研究,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至少存在着如下四方面的谬误。

    (—)语言学和语义学上的谬误: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前提“劳动创造价值”,这个句子的话言结构及语义问题。

    很显然,如果说“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那么说‘劳动创造价值”,一方面有同义反复之嫌,另一方面用“创造”也不合适。这就需要对“创造”和“价值”也加以

研究。大家都知道,对于古典学派和效用学派来说,他们都相信商品之间交换的背后,

有唯一的因素存在,这一因素决定商品交换及商品的价值。区别不过是:前者认为是劳

动,后者认为是边际效用。这种现象是和其存在论及认识论一致的,尤其是和一维认识

方法一致的。

    再让我们看一下现代的观点,大家都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具有的社会购买力,

说“劳动创造社会购买力”这种讲法的荒谬性是极其明显的。但是这种讲法却和如下的

观点联系在一起:由于商品生产中需要劳动这个生产要素,则由于对劳动要支付工资,

从而耗费劳动较大的商品,因需支付工资较多,而对其它商品具有较大的购买力;以及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对商品的形成有重要作用,人们习惯于(实际上是由于根深蒂固人类自我本位主义的表现)说,商品是人生产的和创造的,而不提土地和资本对商品形成的作用。把

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合在一起就容易产生‘劳动创造价值’的谬误。

因此,我们讲,从一维的认识方法是得不出‘劳动创造价值”这一论断的,这一论点

是一种合成谬误,是典型的语言学和语义学上的错误。尽管我说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

论的谬误之一,我却不说他是马克思创造的,从而应归咎于他,我在‘马克思劳动价值

理论的经济学渊源’节中将具体讲这方面的衍化。

    琼.罗宾逊把“劳动创造价值”看作是一种形而上学,我觉得这似乎是一种没有什

么意义的解释,她本人也没多少语言和语义学的素养,从而也发现不了这种合成谬误,更

不知道这一说法的学术渊源了。

    科恩讲“认定价值必须被创造出来本身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这完全正确,但这种说法,只是知其然而未知其所以然。

  ㈡“自然主义”的谬误:   

  在本论文第二节中,我们已经讲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一个方面是属于伦理性质的。马克思从‘劳动创造了价值”这个前提开始,得出了“劳动者只得到了劳动力价值

(表现为工资),而剩余价值却被资本家和地主剥削去了”的结论,他丝毫没有意识到,

在这前提和结论之间,还需有一个中间环节,即还需有这样一个小前提“劳动者创造出

的价值应该归劳动者所有”,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三段论。事实上,马克思是把这个小

前提看成是自明之理,是大前提“劳动创造价值”的属性。很显然,大前提和小前提之

间具有巨大的区别,纵使大前提成立,小前提也不一定成立,把小前提和大前提混为一

谈,视后者和前者具有统一性,是犯了摩尔所批判的“自然主义的谬误”。

    至于这种“自然主义谬误”的学术渊源也请参看“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节。

    ㈢混同了测量理论和价值理论:

    首先,让我先向读者介绍一下测量理论的内容,假定存在如下生产和分配状态:

    资本家:100公顷土地,劳动者:20人,共同合作生产大米,年终产晶20吨大米;分

配比率1:9,资本家收入20*(1/10)=2吨,劳动者收入20*(9/10)=18吨。

    如果我们以劳动人·年作为测量单位,则资本家收入=(2/20)*20=2个人·年,而

劳动者收入=(18/20)*20=18个人年;如果我们以土地公顷·年作为测量标准,则资

本家收入=(100/20)*2=10公顷·年,而劳动者收入=(100/20)*18=90公顷·年。

前者20吨大米=20人.年劳动,后者20吨大米:100公顷.年土地。

    我相信,读者看到20吨大米=100公顷·年,资本家收入=10公顷·年,劳动者收入

=90公顷·年,一定会感到荒谬,感到不可思议;但是读者却视20吨大米=20人·年劳

动,从而资本家收入=2个人·年劳动,劳动者收入=18个人·年劳动,为正常之极,请思

考一下,如果认为前者荒谬的话.那么后者不和前者性质相同,而一样荒谬吗?

    很显然,测量理论是以一定的生产和分配状态为前提条件的,它既不意味着20吨大

米全是由劳动者创造的,也不意味着20吨大米中有18吨是由劳动者生产出来的,更不意

味着是劳动者被剥削了,亦或资本家被劳动者剥削了 (和马克思相同,一些学者因混淆了分配顺序和分配伦理,而提出劳动者剥削了资本家的理论)。它仅仅是一种测量工具和认识观念,如同用米来测量身高,既不意味着米创造了身高,亦不意味着米剥削身高一样。这里举例是存在于分配中的测量理论,还有存在于生产(即资源配置)中的测量理论。

    如果有这样的观点存在,我们就可以断定作者混淆了价值理论和测量理论:1)商品总

价值量等于社会总劳动量,又等于社会总价格量。2)以及说什么总劳动时间在不同部门配置决定商品价值。上文中所用社会总劳动量就是社会总耗费劳动量。

    凡读过(资本论)第一、三卷的人,都可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在那儿混淆了测量理论和价值理论,与此相对应,他在第一卷中本是以劳动时间作为测量标准,却大讲工人阶级受到了剥削,从而还犯了我们在上两小节谈到的“自然主义谬误”和语义、语言上的谬误。    ’

   [ 四]混淆了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我们已经分析过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之间的差异,并确证前者是

错误的,后者是正确的。在这一小节中,我们将重点放在寻找马克思在哪儿完成了这种混

淆,即指出这种混淆的地方。    :

    (1)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中,马克思进行了这样的著名论证,第一,同

 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

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

者其它天然属性。商品的物理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

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象商品的使用价值。如

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商品体就只剩下一种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对此,庞巴维克正确地加以了否定,但他的论证还有不完全的地方,我想再加以补

充:第一,抽去了商品的具体的使用价值,不等于抽去了抽象的使用价值,例如,我可

以抽去苹果、桔子、桃子等产品的特殊性质,我还剩下抽象的‘水果’所具有的共性。

抽象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效用,它是由人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并对商品之间的

交换比例有影响,至于如何影响,这儿不谈。如果说“抽象的使用价值”是一个荒谬的

概念,那么‘抽象的劳动”也具有同样的性质。第二,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体也

不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它可能有劳动产品的属性,也可能有资本产品及土地产品的属性,更有可能有劳动`土地、资本共同产品这样的属性。只有在不存在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

权的情况下,资本产品的性质和土地产品的性质,才在生产功能和分配功能两方面转入

劳动产品中去。

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即劳动二重性,在此重复一遍我的理由:许多学者,和马克思一样,都认定人类劳动具有等同性,似乎这种等同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在本论文中,已经揭示出:在商品经济中,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和土地等同性及资本的等同性一样,只是一种商品经济中的价值的等同性,它来自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的等同性。其实,你只要想一下,劳动有二重性,资本和土地也同样具有二重性乃至多重性,这就是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经济制度(含运行机制)的不同之处。马克思揭示出了劳动者及劳动收入,作为劳动所有权下的生产要素及其收入(工资制度),在商品经济中的表现形式,这是马克思对人类认识商品经济制度是如何运行的,即广义的价值理论的一大贡献,尽管这其中包涵了巨大的谬误。另外,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只是人类的认识工具之一,并没有啥先天更高的必然性。

                       

    庞巴维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尽管是正确的,但却是不彻底的,他是只知

其然,而未知其所以然。马克思之所以做出上面的论证,得出那样的结论,其根本原因是

不了解所有权关系的不同,对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影响,从而混淆了耗费劳动价值理论

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几乎所有的对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进行研究的学者,都困惑他在该篇研

究的是简单商品呢?还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呢?这绝不是偶然的。尽管这些学者也并

不理解,所有权关系不同,对商品之间的交换会有不同的影响,更没有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但他们都直觉地认识到,这里面存在着矛盾。其实这种直觉是对的,商品经济本身就是一种

所有权经济,只存在劳动所有权下的商品经济,和资本所有权下商品经济,和行业,集团,社会及国家所有权下的商品经济,绝对不存在没有所有权的商品经济。象马克思及其支持者所想象的,所谓的“简单商品经济”,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是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商品经济,很显然存在如下的因果关系:劳动要素的同

质性+劳动所有权的等同性——对劳动产品占有权的等同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的等同性——表现为等量劳动时间的产品等价交换,好象耗费劳动价值理论也成立,这时由

于产品全归劳动者,所以分配比率为1,折算劳动量和耗费(投入)劳动量相同。至于资

主义商品经济,我们在第三节已经研究过了,在此条件下,折算劳动价值量和耗费劳动价值量是不同的。

    (2)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第十章中有这样的论述:既然商品总价值调节

总剩余价值,总剩余价值又调节平均利润率,则价值规律调节价格。在这儿,马克思的

总价值等于社会总劳动。对这个论点,庞巴维克也进行了正确的分析,并得出了否定的

结论,但他并不知道马克思之所以会犯此错误的原因,仍如上述:马克思不知道所有权

关系的不同及其对商品价值的影响。

    很显然,如果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话,则商品的总价值及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的

确与耗费劳动(折算劳动量和耗费劳动量相同)有直接关系,并与劳动量(还有工资)有关系,表现为商品价值与劳动成比例。注意,我们在此研究的商品是投放资源可增加的产品。但在存在劳动所有权`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商品之间的交换,只与其各自投入的折算劳动成比例。这时生产价格,不仅与工资相关,而且与地租、利润相关,从而这时劳动耗费只是决定商品生产价格的因素之一,只是通过工资才间接影响生产价格的。除劳动耗费外,还有工资率水平,利润率水平以及地租率水平及资本、土地的各自投入量,从而还有五个决定因素,他们和劳动量一样是决定生产价格的因素。   

    马克思解决不了劳动价值理论和生产价格理论之间的矛盾,因为马克思没有折算劳

动价值理论的最中心的环节,而这又是因为他不理解所有权关系对商品交换比例的决定作用,当然也就不知如何进行劳动折算了。如果依据我们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显然不存在由

劳动价值理论得出的商品价值与现实中得出的生产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只是对于耗费劳

动价值理论来说,才会存在商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不一致的问题。

    所以,确切地说这一小节是名不符实了:因为马克思并没有本节严格意义上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当然也就不存在混淆了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和耗费劳动价值理论的问题了。正确

的说法应是:马克思因对所有权关系不同如何对商品交换比例有巨大影响这一点不理解,所

以没有能力运用分配关系,折算不同经济分配形式及其投入量,进而构成折算劳动价值理论,而因此犯了一系列错误。

    (3)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之分的问题。对于折算劳动价值理沦来说,劳动

力的价值就是工资,也就是总产品中分配给劳动者的部分,根本不存在劳动创造的新价

值,及分为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问题。只有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因为解决不了商品价

值由耗费劳动决定,及商品价值不仅与劳动耗费成比例,而且受工资率、利润率、地租率

及投入的资本量、土地量影响之间的矛盾,才不得不提出这两概念,是企图运用语言和语义上的歧义,解决这种矛盾的努力和尝试。

实际上,使李嘉图劳动价值理论破产的两大问题,马克思一个也解决不了,因为马克思

并不知道所有权关系对商品价值决定的意义及由此意义构成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4)商品价值构成分析。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等于c+v+m,其中c等于不变资本,

v为可变资本,m为剩余价值。其实这个价值构成式本身正是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

劳动价值理论的合成(马克思并不知道这种合成带来的结果)。其中v和m按马克思的说法

是由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也就是由耗费劳动决定的,但是c却不同,因为c有两部分来

源,一部分是流动资本价值的转移,一部分是固定资本价值的折旧补偿,无论是前者还

是后者,我们都只能看成是对资本所有权要求的满足,因为它们显然不能只与其生产时耗费

的劳动成比例,而且还要受其它要素和收益率的影响,纵使假定固定资本只是由活劳动

生产的,折旧也不能只和活劳动成比例,至少还要和一般利润成比例,如果这种商品是在资

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出来的话。

因此,凡是进行下列推理的,都是犯了前提不清的错误:假如产品(A),由固定资本(B)和劳动力生产,而固定资本(B)仅由活劳动生产,则产品(A)的价值等于耗费在(B)上的劳动的转移(假定一年折完)加上活劳动的投入或耗费。  原因很简单,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个大前提下,固定资本(B)不仅与活劳动成比例,而且至少与一般利润有关系。略去了一般利润,就等于否定了资本所有权的存在,即改变了研究的大前提,这是古典学派中常见的错误,马克思亦不例外。

    (5)‘虚拟社会价值’的阐述。这种说法对于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是不存在的,只

对于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才存在。地租,无论是绝对地租还是相对地租即级差地租,都和

利润、工资一样,决定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从这种意义上讲, 它一点也不比后者虚

拟。

    (6)关于“三位一体”的批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最后一篇和《资本论)第

四卷第三册中,皆详尽地批判了斯密的工资、地租、利润构成价值理论,这一批判本身

就充分证明了马克思只知道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而根本没有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五、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

    我们可以这样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几乎所有主要构成部分,都是他从他的前

辈经济学家著作中找来的,没有任何独创性。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将这些部分搞的浑然一

体,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这些碎片已经成为总体的一部分,看不出其来源和创

造者了。   

    经过潜心研究,我们可以找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经济学渊源,这是一条清

晰的思想形成线,从配第、洛克、斯密、李嘉图,到西斯蒙笫,马克思继承了这些经济

学家的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真理的部分和谬误的部分。 

(—)配第的劳动价值理论  

 配第是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分析部分的创始人,他最早试图对市场中变换不居的交换

关系加以理性思考,由于他不理解"劳动所有权下商品经济,和劳动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

并存下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这一点,因此他一会儿说商品交换与耗费

的劳动成比例,一会儿又说商品交换比例不仅与耗费劳动,而且与使用的土地有关系。不

仅如此,配第还试图寻找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等同关系”,以求达到使土地折算成劳

动或把劳动折算成土地。尽管由于他的历史局限性,他没有完成这一任务,但作为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和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创始人,其地位是无人企及的。

    马克思继承了配第的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否定了配第在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方面的

努力,认为后者是“误入歧途”,是“天才的谬误”。

    ㈡洛克

   洛克是劳动价值理论中伦理部分的创始人,他最早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

并援用上帝来为劳动所有权辩护。他的“产品99%应归功于劳动创造”的说法,是“

劳动创造价值”这一语句形成的最早起点。尽管前者只是一种比喻的形象化的方法,以

强调劳动在生产中的重要意义及劳动所有权的正当性质(他本意为新生的资本主义辩护),

但却引起了一系列的语言谬误,尤其是和对劳动所有权的辩护混在一起,就更是如此。

    马克思继承了洛克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这一伦理方面,却将洛克援用上帝来为私有权的正当性辩护这一点抹去了,使人们看不到这一方面的伦理观性质,似乎这一方面和配第的科

学描述及分析方面性质是一致的。

    ㈢斯密

    斯密在劳动价值理论方面有如下几方面的贡献和损害。在贡献方面有(1)对不同质的

劳动的折算,这是第一层次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来源;(2)对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成立的条

件进行了著名的分析,指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耗费劳动价值理论不成立,商品在

“早期社会”中按等量劳动交换,是由于产品归劳动者所有的缘故,这是第二层次折算

劳动价值理论的萌芽;(3)斯密看到商品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其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决

定。如果从劳动角度看,似乎不与耗费劳动成比例,而与可交换到的劳动成比例,

这说明他还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即作为科学分析工具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在损害

方面有(1)通过“加上”和“不劳而获”及“扣除”三个概念,发展了语言和语义上的谬

误。斯密讲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加上”的,但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只得到了一部分,

其余部分都被地主和资本家“扣除”去了,并说地租是“不劳而获”;(2)将测量理论和

价值理沦混为一谈的始作俑者。斯密在《国富论)第四篇第一章中,就明确地说社会总

价值和社会总劳动及社会总财富是同一的。(3)把耗费的劳动决定价值与可交换劳动决定

价值视为同一,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他也并不完全理解所有权关系对于商品交换的重要

意义,也没有三种所有权并存的商品经济中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缘故。(4)把价值理论

和与其含义完全不同的人类伦理观念中的“牺牲”、  “安逸”和“辛劳”混为一谈,说

什么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固为生产它而牺牲了等值的人类福利;(5)说生产商品所耗费的

劳动是社会三大收入(工资、利润、地租)的源泉,同时又说三大收入构成商品价值,

在此,他不仅犯了上已讲过的(2)的谬误,而且犯了同时运用西种方法来研究价值理论的

错误。

    马克思继承(照抄了)斯密贡献中的(1)部分和损害中的(1)、(2)部分,而抛弃了他的其余部分。

    (四)李嘉图

       李嘉图在劳动价值理论方面被公认是大家,其实他几乎对劳动价值理论没有任何正

 

  面的贡献,而是增加了一系列的损害:(1)李嘉图发展了斯密损害中的(1)部分,他明确地

 

  说“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地租是价值的创造,而不是财富的创造”;(2)李嘉图发

 

  展了斯密损害中的(5)部分,他在其所著的{原理}第一章中既有使用一维认识方法形成的

 

  劳动价值理论,又有使用二维认识方法形成的生产成本理论,从而使该章充满歧义和前后

 

  矛盾;(3)李嘉图在运用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时,偷换了大前提条件(见上面与此有关的分

 

,析),要不就会陷入使他理论体系垮台的两大问题,即解决不了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

 

  劳动产品价值和劳动力工资价值不等以及商品价值和商品生产价格不符的矛盾。李嘉图能说得上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贡献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出了“物化劳动”的概念,尽管这一概念和定义是属于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范畴的,但它可以给人以启示: “能否把非劳动性的资本和土地折算成劳动”?这一启示富有创造性。

 

    马克思全部继承了李嘉图的损害方面(1)和(3),同时发展了李嘉图“物化劳动”错误

 

的方面,而没有发展出正确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㈤西斯蒙第

 

    西斯蒙第只在劳动价值理论一个方面有所贡献,即强调社会需求对价值理论的意义,

 

这一点被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却是向着错误方向。

 

    如果我们去掉马克思从其前辈经济学家继承来的劳动价值理论方面的贡献和谬误(

 

损害),则我们可以这样讲,马克思对于价值理论的贡献的部分为(1)关于国家间劳

 

动如何折算从而对外贸易为何造成一般利润率提高的理论;(2)两种社会必要时间共同决定

 

价值的理论;(3)无形折旧的理论,

 

    六、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被研究的学术史

 

    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理论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一百多年中,数以万

 

计的经济学者曾对他的这一理论进行过研究,但在此之前,没有一位经济学者真正

 

完全地揭示这一理论的正确的方面和错误的方面,并指出其之所以正确和错误的原因。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在这一理论研究方面没有人取得过重大的进展,与此正相反的

 

是,我认为一些经济学者的努力,还是富有成果和启发性的;这儿我简要阐述一下这

 

一学术史。

 

    (一)庞巴维克(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终结)

 

    庞巴维克和威克斯蒂德在<资本论)理论部分出版齐之后,对它的劳动价值理论进行

 

了批判,尤其是庞巴维克《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终结)一书,是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

 

的经典性著作,在本论文发表之前,其学术地位可说是无书可以企及。在这本书中,庞

 

巴维克论证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两大基础性错误(见本文第四节第㈣小节),这种

 

分析的正确性无可辩驳。但是,由于庞巴维克和马克思的认识方法一样,都是一维性的

 

“实体—现象”认识方法,且他并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包括折算劳动价值理论),

 

所以他知其然(两大错误),而不知其所以然(为什么错)。我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

 

理论逻辑不能成立的证明》一文中,论证说,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只是对于“有闲商品”

 

才成立,而对于可以通过供给及存量改变影响生产价格的商品,则不成立。庞巴维克正是由

 

于忘掉了边际效用理论的成立前提而阻碍了他对劳动价值理论中科学和伦理的部分的认识,

 

从而也阻碍了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真理和谬误形成原因的认识,结果他在近百年前

 

就宣布过的已终结的理论,至今没有“终结”的迹象,相反还时常卓有生机。它现在仍占

 

据着西方许多名牌大学激进派经济学者头脑和中国等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学教科书,

 

就是一个充分的证据。

 

    ㈡“转形理论”

 

  俄国经济学家德米特里耶夫在1898年,和波兰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鲍特基维茨在1906

 

至1907年问所做的研究工作,一方面证明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对价格形成和决定分

 

析方面存在的缺陷,另一方面又试图在保持马克思耗费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对其作一

 

点修正,这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转形理论`,即价值如何转化生产价格,又进而转化

 

为市场价格的问题。这两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经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理沦}一书宣传广

 

为人知,成为近于半正统的“阐释”和“贡献”。但是我们的研究成果已充分证实,不

 

管这些学者曾因此耗费了多少精力,并由此得到了多少名望,  “转形理论”都是错误的,

 

是一种维护耗费劳动价值理沦,试图用数学解决劳动价值和生产价格不一致的努力。这

 

种努力注定要失败,因为这些学者也不理解所有权关系不同对商品交换比例的影响。要警

 

惕利用数学进行辩护的欺骗性。

 

 ㈢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

 

    斯拉法自称他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发展了李嘉图——马克思的耗费劳动价

 

值理论,这种说法只在如下意义上才是正确的:(1)斯拉法设计的模型证实了分配比率是

 

既定的、历史的产物,而商品交换比例关系与这些分配比率有关;(2)斯拉法的“标准商

 

晶”体系,提供了一个“试错”的核算依据,在此体系上可以产生这种启示,即时序对

 

商品价值及商品生产决策有重要意义,而时序是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成立的基础之一。

 

   但是,斯拉法并没有折算劳动的概念,他也不理解所有权关系对商品交换的意义及

 

时序对商品价值的意义,由于他在论文中假定了一个完全不变的经济状态,就排除他对

 

上述两大问题的理解的可能性。

 

    可以讲,斯拉法使人们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了一点理论基础。这可从两

 

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斯拉达文稿出版后,他的崇拜者几乎都是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

 

理论的人;另一方面,斯拉法严密的形式逻辑再现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这种关系与价

 

格关系一起阻止了许多靠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解释价格及货币现象的可能性。这本书确有纯

 

粹理论的意义。

 

    尽管斯拉法的著作以严密的逻辑揭开了货币关系与价格关系的神秘面纱,从而对经

 

济学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却并没有完成他自己认为的那种工作,他对李嘉图—马克思

 

的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并没有根本性的贡献,他没有也不可能指出李嘉图—马克思耗费

 

劳动价值理论错误及原因所在。

 

    斯拉法之后的这段时间,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几乎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较

 

大的进展:在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在伦理判断方面也只有科

 

恩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剥削的概念)一文,有一点进步。该文试图对这一方面进行语言

 

和语义分析,但这一工作也做得很租糙,既没有原因形成分析,也不知道为何马克思

 

试图从劳动价值理推出剥削理论,而不是如他那样抛开劳动价值论,直接求助于“更简

 

单得多的真正基础”的理由。

 

    [四]我的研究基础及研究过程   

 

    我的研究基础有两方面:其一,是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包括经济理论及其历史和经济

 

发展史;其二是非经济方面的知识,包括许多学术理论及其历史和社会发展史。学术理论中

 

的哲学、法学、伦理学、语义学对我的研究影响很大,凡读过上述论述的的人都可看

 

出这一点。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学说史的知识。只有具备

 

这一系列的条件,才能游刃有余地完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不仅知共然,而

 

且知其所以然。

 

      我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在通读马克思及其前辈经济学者著作的前提下,开始进

 

行的,研究这一理论对我最有启发的入门书是庞巴维克<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终结)和康

 

芒斯(制度经济学)。前者使我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发生了质的飞跃:从信仰到科

 

学理解的转变;后者使我认识到法律及所有权关系对商品经济的重要性。此外,康芒斯

 

对“价值”概念演化的分析使我对“合成概念”和多重语义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些认识

 

经摩尔的(伦理学原理)及其它分析哲学著作的影响,铸成了我的分析工具中非常锋利

 

的一件。从摩尔那儿,我还学会了分清伦理范畴和科学范畴。

 

    我的上述研究是在严酷的生活条件和孤寂的心理状态下完成的,这也证实了学

 

术史上的一条真理:理论和思想是贫困和寂寞的女儿。

 

在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分析方面,研究的突破口,来自对配第“自然等同关系”和李嘉图利润率下降原因分析及思考,从而开始形成与耗费劳动不同的折算劳动的概念,而对斯密(国富论)第一篇五六、七三章诸句反复分析,又形成了我的测量劳动范畴,对于以上几方面科学内容的反复思考,使我产生了时序对价值形成作用的理论,使建立在时序和所有权关系(分配比率)基础上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能经得起分析研究。至于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沦伦理方面的研究,我则主要靠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书中对洛克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和启示,有了这种启示和分析哲学的工具,我就可以解开一系列将伦理含义和科学含义合成—体的概念的死结,使人们看出这同一概念所具有的完全不同性质的二重及多重含义。

 

    有了上述研究成果,我就可以顺利地完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分析,这些分析

 

成果不仅证实了庞巴维克的一些研究成果是正确的,而且指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正确和

 

错误的原因及学术渊源,这一工作应该有巨大的学术价值。

 

    我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真理的方面和谬误的方面区别开来,不仅指出了其真理

 

方面,而且指出了他为什么对;不仅指出其谬误的方面,而且指出了他为什么错。我的

 

这些工作可说是为继承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精华,而扬弃其中的谬误,提供了完全

 

科学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在拯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人们利用这一理论

 

去正确地认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也会少走弯路。

 

  ㈤额外补充

 

  除了以上比较重要学术史外,还有几位经济学者的努力,因其个人声望也值得额外补

 

充进来,这些名人的研究谈不上很有成果:

 

大经济学家凯思斯,曾宣称他的理论可以推翻李嘉图—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我以为

 

凯思斯的这种说法几乎接近于没有根据。因为用凯思斯的多维认识方法得出的宏观经济理论,可以从李嘉图—马克思一维认识方法应用中得出,只要方法应用正确的话。与劳动测量和劳动价值理论有关的部分,我们也可以在他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找到,凯思斯至少觉得“劳动创造价值”可以接受,不仅如此,凯恩斯还在(通论)中应用了劳动量作为测量不同部门生产力的中心尺度,而且应用了折算的工资单位,作为衡量分配、消费、投资、储蓄、国民生产总值的标准和依据。所以,凯恩斯应感激李嘉图—马克思的理论,至少是马克思的测量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

 

    经济学家琼·罗宾逊提过这样一个问题:  “为什么不能通过建设性的批评去掉马克

 

思体系中的不一致和矛盾之处,并且清楚地来表明尽管它带有这样那样的瑕疵,却毕竟

 

是创造性的极富洞察力的分析体系呢”?是啊,为什么不能呢?显然,能不能不仅是一个愿

 

望问题,更是一个能力问题。琼以半信徒的热忱传播、研究马克思经济理论,包括劳动

 

价值理沦;却几乎没有取得任何值得一提的贡献。

 

    至于象熊彼特这样的名经济学家,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方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我一

 

点也不感到意外。尽管他写了大部头的(经济分析史),并在其中表现出了百科全书般的素养,

 

但是深度还不够。熊彼特在《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一书中的“卡尔·马克

 

思”篇“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小节内,尽管不相信耗费劳动价值理论是正确的,却

 

讲什么剩余价值在一卷生产和三卷分配中,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这充分证明了熊彼特

 

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是多么肤浅和错误。   

 

    还有如勒克西斯这样的不那么著名的经济学家,以及其现代的翻版—非常著名的经

 

济学家萨谬尔逊。这两人都持有这样的观点:马克思在一卷坚持的是耗费劳动价值理论

 

在二卷把这一点淡化,在三卷则坚持的是生产成本论及供求决定论。这种观点是基于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浮浅了解为基础的,离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进行真正的学术研究,还很遥远。

 

    在此,我们不对那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加以评介,由于

 

这些学者中的浓厚的原教旨主义的倾向,他们很难有客观态度分析研究这一理论,而后

 

者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前提。

 

    我之所以将这一小节学者的研究作为额外补充,是因为这些人的研究成果都还没有

 

达到庞巴维克乃至科恩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研究方面创造的高度。

 

    七、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巨大意义

 

    在此,我们不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对社会实践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这

 

可以从马克思《资本沦》出版后至今一百多年血与火的历史中清晰地看到,而是只指出

 

这一理论所具有的科学认识价值即学术意义。

 

    琼·罗宾逊认为:“马克思比任何别的经济学家都更深刻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是

 

如何实际运行的……从来还没有一个人所提出的有关这个制度的看法,能够象马克思所

 

给予我们的观念那样有力,那样给人以启发”。我认为这一观点极为正确,以他的劳动

 

价值理论为例,就非常有说服力。尽管这一理论谬误的成分比真理成分多,且真理

 

和谬误成分混杂在一起,但这一理论为认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理论

 

体系基础,有助于人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际进程及其内部相互联系,作深刻地理

 

解。

 

    我们在前面曾定义价值理论为:狭义上讲是研究市场中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决定因

 

素的科学;广义上讲是研究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科学。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从狭义上

 

讲尽管有一系列谬误,或者说其核心是谬误,但却对建立正确的价值理论即折算劳

 

动价值理论,有一定的直接贡献和启示意义,从而有助于人们对市场中商品价值决定的理

 

解。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仅比同为一维认识方法结果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对这一理解更有帮助,而且比二维及多维的认识方法结果的生产成本论及供求决定论等价值理论对这一理解也更有帮助。从广义上讲,劳动价值理论作为贯穿《资本论》体系始终的一个主干理论分支,确实有助于人们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这一点作深刻的理解。这一理论可看作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解剖刀,尽管不锋利且用的不正确。但木制的刀,也可以剥开动物的内部,从而使我们对其有一定的能动认识。马克思用他的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及基于上的[资本论],虽不是完全合乎社会生理状况和规律的加以解剖,甚至于部分地歪曲了原样,它也

 

仍有助于人们对资本主义内部生理的理解。当然,这种比喻不完全妥当,因为正确的价

 

值理论不仅是认识“资本主义是如何运行的”的工具,而且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科

 

学认识,即客观存在在人类意识中反映及总结。正确的价值理论,所揭示和反映的规

 

律和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部分,即运行着的市场经济的一部分。

 

    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我们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来整理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体系,

 

只需要在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中将关于劳动是商品的唯一属性论证变成折算劳动是认识商品交换决定属性(为人类认识范畴),在第三卷第二篇第十章中消除掉由耗费劳动价值理论带来的矛盾,分清测量理论和价值理论的不同,认清科学和伦理的差异,用语义和语言清晰的概念表达原书中的理论体系中的范畴,那么,一个正确的前后逻辑一贯的,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由抽象的价值决定发展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画面)理论体系会重新再现在我们面前。所以,我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巨大的认识价值,它的学术生命力也许会因

 

我的折算劳动价值理论的提出而得到全新的公正评价。因此,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尽

 

可以不必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基于其上的(资本论)理论体系担心,马克思的这

 

些学术成就,作为经济理论史上的不朽贡献,将有永恒的学术生命力。对客观存在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它社会性质的市场经济的认识,它也有巨大的认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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