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难点,就目前而言,是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问题。因此,研究和探讨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对解决农民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什么是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它是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初,农村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告别“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劳动力获得第一次解放而言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挣脱了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束缚,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从而唤起了亿万农民对土地的热爱,对劳动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极大地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农村生产力水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劳动力第一次解放的第一推动力,也是农村一切积极变化的第一推动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历了20年,它推动的农村劳动力的第一次解放,就目前而言,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解决了农村劳动力量的解放问题,而没有解决质的解放问题。社会发展到现在,农村大多数地方集体经营名存实亡的过于细小的单位是难以解决劳动力质的解放问题的。因此,仅有“第一次解放”还不够,还需要有“第二次解放”。 影响和制约农村劳动力第二次解放主要有以下因素: 1、落后的农业小生产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本质上是一种小农生产方式,它把农民紧紧钉在很少但能养命的那点土地上。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仍沿袭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方式。他们生存的方式建立在与土地“生死之交”的关系基础之上,即使外出打工者,农忙季节也得风尘仆仆赶回家。那一亩几分地,不但牵挂着8亿农民的心,也束缚着他们强壮的躯体。他们生活的追求建立在“吃饱穿暖”的基本生存条件之上。他们的生产目的,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剩余价值,而只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消费。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下,农民的生产条件难以出现质的飞跃,难以改变靠天吃饭的境况,没有抗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这种单位规模细小、总量巨大的小生产方式所支配的交换方式、生活方式涵盖到全国近70%的人口。
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尽管极大地稳定了整个农村社会局势,但与现代市场关系却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制约了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步伐,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解放。
2、庞大的农村劳动力的浪费或闲置。
农村劳动力的浪费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公开性浪费。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数越来越大。1998年,除转移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事非农业生产的1亿多人外,大约为1.4亿人。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其基数还将增加。二是因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季节的变化而产生的短期浪费。三是农村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青年人因不能进入高一级的学校而停留在社会生产之外。第二种情况是隐蔽性的浪费。它是指劳动者能够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耕作,但劳动能力不能充分利用。一是就业人员违背自己的愿望,浪费他们所掌握的技能。二是农村能人或具有专业技术人力资源的浪费。三是在既有的可用技术条件下同负担的任务相比,就业人数过多,人浮于事。
农村劳动力的浪费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是地少人多。现在我国耕地19.5亿亩,由2.4亿农户耕种,户均规模只有8亩多地,南方大多数农户每户平均耕地面积还不到全国平均规模的一半,每个农村劳动力物化在农产品中的劳动量每年不足80个劳动日。以今天的农村生产力水平计,被浪费的时间不算,按农业生产资料现有科技含量,现有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一个熟练农村劳动者的经营面积可扩大到56亩耕地(是目前的10倍)。19.5亿亩耕地,只需要3480万农村劳动力,那么就有3.14亿农村劳动力被闲置。二是小农生产方式的人口规律。由于小农户本身不是机械化农业、高科技农业的载体,生存与生活的追求主要靠活劳动投入。因此,它的人口规律必然是多生,生男孩,无论计划生育措施有多严格,每年都有1500万低水平的人口再生产来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后备力量。
3、素质低下的农村劳动力产出。
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表现为:一是劳动力素质萎缩。由于种地不赚钱,大批有能力、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进城经商,在家耕种的多是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文化素质不高的劳动者,农业生产的主力军素质下滑。二是知识因素在劳动力中的比例小。由于缺乏教育和科技投资,文盲、半文盲比重很大,非文盲中85%以上只有小学或初中水平,所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生产技术、市场经济知识都不能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知识因素在农村劳动力中的比例之小,显示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之低。
劳动力素质低下,是由劳动者低下的消费水平决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作为劳动力载体的劳动者的消费过程,就是劳动者消费生活资料再生产出劳动力的过程,即劳动力的补偿过程。因此,劳动者的消费不仅仅是物质资料的消费,而更为重要的是劳动力的生产。我国农村的消费水平是很低的。1998年,农村人均消费1893元,城镇人均消费为6201元,仅为城镇的30.51%;农村8.7亿人口总消费只有16435亿元,而城镇3.8亿人口消费有23528亿元。农民这种低下的消费水平又是由农民低下的收入水平所决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之比已由1984年1:1.71扩大为今年上半年的1:3.17。农民的现金收入几乎全靠外出打工。农民收入消费水平低,自然难以生产出高质量的劳动力,由此决定了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较差。
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就是要消除以上影响和制约劳动力进一步解放的因素,使众多的劳动力大军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方式中解放出来,从固守在少量的“承包地”上解放出来,努力提高劳动力的总体素质,使农村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合理的运用,做到人尽其力,人尽其才,人尽其用,让农民走上富裕,过上全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小康生活,这就是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
二
促进农村劳动力的第二次解放,消除影响和制约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可依据农村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
1、调整小农生产方式。
调整小农生产方式,可以通过“单位集约化”经营与类似于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来进行。
第一,确立“单位集约化”的经营思路。
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可以通过农村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来调整生产方式,解放农村劳动力,但在整个中国农村推广是行不通的,它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把这种代价压到农民身上不符合中国农村国情,而比较实际易于推广的是“单位集约化”的经营思路。
“单位集约化”的经营思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农户“集约”。几家几户农民联合起来,增强农业劳动力的生产能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收益,使单位面积的收益达到足以诱惑外出打工者返乡务农的程度。
二是“土地集约”。通过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和流通的一、二级市场,让土地向种田能手和大户集中。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地在一定程度和规模上实现农村的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外出经商和打工者的土地权益产生较大的收益,减轻他们的负担,促进他们更多地永久性地向工业、城镇地区转移。
第二,建立一种稳固的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民团体,可谓之为合作社的组织。
这种合作社不同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合作社,这是一种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仅存在经济联系。根据我国农业的特殊性和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它应具备如下作用:一是指导事业。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科学地确定自己的种养品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二是经济事业。组织农产品的运输与销售,农民生产出的农产品主要通过合作社组织进入市场,避免千军万马闯市场的风险;帮助农民采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既便宜又可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三是信用事业。为农民提供资金调剂服务,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如对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进行贷款,组织农户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四是保护事业。代表农民向行政部门反映意见,保护农民利益,向社会呼吁,增强农业保护意识。 单位集约化经营与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可以缓解或调整小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市场关系的矛盾,可以成为我国调整农业小生产方式的发展方向。 2、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的浪费或闲置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解放的主要矛盾。农村地少人多,农村内部这个矛盾怎么也解决不了。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转移农民改变他们的身份,让他们在其它地方发挥作用。 第一,简单而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劳务输出。 一是走出国门。中国剩余劳动力的充分利用,需要国际劳动力市场。我国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公平地参与国际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国国家计委的一份资料曾分析认为,印度、巴基斯坦等国的劳务输出收入占到本国进出口贸易的10-15%,而中国仅占到1%。这表明,中国在这方面的余地还很大。现在农村中的一部分能人,已走出国门到外去种田致富,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民自己闯出的新路,值得总结推广。 二是走向西部。国家近期出台了加快西部发展的政策,西部地区大规模开发全面启动,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农村劳动力走向地广人稀的西部,一方面,可以为开发西部提供大量的廉价的工程建设和后勤供应劳动力,降低投资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转移到西部农村,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为大批工程建设人员提供价廉物美的新鲜的农副产品,促进西部经济和建设的发展。现在我国很多农民已走向西部腹地,西部将成为我国农村劳动力第二次解放的“希望的田野”。
第二,发展中小企业和开展小城镇建设。
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第二次解放的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不包括微型企业)约有1000万户,其中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约占80%。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25人拥有一个中小企业,而发达国家平均每10人就拥有一个中小企业。因此,我国中小企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中小企业与世界一些国家的确认标准相比,它的实际人数规模相对偏高,资产、资本和经营额规模相对偏低,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中小企业就业投资较低,就业制度灵活,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不高,具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巨大优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80%是由小企业吸纳的,许多闲置的农村劳动力都在这里找到了用武之地。因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解放的主要途径。国家政策、财政政策、金融货币政策都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小城镇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1979年,设有建制镇2581个,1991年为11882个,1998年建制镇达到19216个。按国际标准统计,我国小城镇的人口比重目前只有37.8%,比通常标准低7.2个百分点,就是说少吸纳了3235万人。如果到2015年中国的城市率达到45%,现在小城镇能够上档次、上规模。那么,未来小城镇可吸纳2.89亿人口,吸纳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40-50%。
小城镇建立起来,一方面可以吸引广大农民到小城镇来办企业,打工经商,转变为城镇居民,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它可以缩短中小企业的协作半径,利于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社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可以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大力开展小城镇建设,既是一场重大的改革,又是一个大规模的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需要精心组织和筹划。
第三,鼓励农民依靠自身力量解放农村劳动力。
对于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己就业,甚至还带动其他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农民,政府应该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帮助。一是帮助农民及时掌握市场供求的变化趋势,减少投资失败率,让他们充满信心地走向市场;二是提供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三是给予信贷、税收和财政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通过各方面的帮助与服务,让他们走向更高层次、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发挥作用。
3、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未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当务之急。只要农民素质提高到一定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就有了开拓新领域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就必然能在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导向下产生符合市场经济的理性行为,从而使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和解放。
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第一,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
一是增加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文化投资。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面要多方出资,构建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普及农村儿童的义务教育,实行大规模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抓好农村青壮年扫盲工作,发展农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造就一支数量庞大的、素质过硬的、适应现代农业大生产要求的农民队伍。同时,在整个农村建立广播电话网络,以开阔他们的眼界,增长知识,转变观念,提高素质。
二是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资。这主要是增加对农村人口的住房、饮水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医药卫生设施的投资,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做好地方病多发区的防治工作;大力完善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公共医疗和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倡导第二次“上山下乡”。
这里所谓的第二次“上山下乡”不同于毛泽东时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把城里的就业负担甩到农村,而是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通过利益机制和市场经济机制,把城市所有可发挥的科技能量和科学观念,注入扩大到广大农村去。我国农民由于科学文化素质低,接受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能力不强,这直接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进步和解放。现在农村中存在的一些落后现象,包括封建迷信、陈规陋习,都与农民的科学文化落后、农民所受的科学教育程度不高有关。倡导科学技术“上山下乡”,在农村广泛深入地普及科学技术教育,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也有利于帮助农民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从根本上铲除愚昧迷信赖以存在和蔓延的社会土壤。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第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减少,消费不足,资金不足,人均资金不足,生态平衡破坏,劳动力素质不高,都是人口过多的结果。从长远上看,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最重要、最直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要继续认真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在优生优育上,要逐步从单纯的优生咨询,优生宣传教育,普及优生知识进入依靠科学技术促进优生;从形态优生进入分子优生;从局部优生扩展到全社会优生以及重点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的优生。通过优生科技促进出生人口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