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资的概念与社会理念(一)投资的概念
事实上,投资的实质内容从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已经存在,并发挥着作用。最初,人类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所进行的体力投入就已经具备了投资的本质特点--强调收益性。而投资作为经济术语,则是基于对资本的认识和界定,并且在社会整体供给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投资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不断的更新。
佳信思维对投资的定义为:“投资属于理性经济行为范畴,是主体为了获得预期收益而进行先期投入的行为。”在这一定义下,侧重指出了:
第一,投资属于经济行为的范畴,因此具有经济行为的基本特征。
首先,投资活动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即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供给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资料、人力、方式等前期准备,以实现不同主体对于供给活动的目标,并最终促成全社会范围内供给满足需要的平衡成立。其次,投资活动要创造间接隐性价值(概念见第四章)。作为经济行为,投资必然受到当时当地供给水平的限制和制约,其视角也应该符合供给水平。投资要创造间接隐性价值,其价值体现在供给能力的形成。再次,供给活动具有可操作性。一般认识上包括三个基本的步骤:1 认识环节,指主体对自身以及外部各种客观环境的认识,具体而言就是对可控资源以及控制方式的认识;2 在认识环节基础上,主体主动实施对可控资源的调整、配置和利用;3 主体对实施情况作分析和再评价,并进行不断的修正。
第二,投资具有较强的主体性。
其主体性主要表现在:1 主体严格确定。作为行为承担者的主体应当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责、权、利一致。因为以所有权明晰、使用权明晰和转让权明晰为中心的产权明晰准确的界定了可控资源的范围,规范了操作方式,成为认识和利用的基础;另外,在责、权、利一致的条件下,主体既是行为的发出者,又是行为结果的承担者,换句话说,主体对于行为拥有了较强的主动性和潜在的收益权,使投资行为成立具有了心理动因。2 主体主导地位。主体是投资行为的设计者、主观评价者和执行者,在整个投资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投资步骤中,主体的中心作用得到集中体现--主体对投资的主观认识和把握组成独特的理念,同时,结合对可控资源的客观认识形成了明确的操作被选项和主观评价标准,从而确定了投资行为的理论形式(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最终确定了具体形式。可以说,以选择、决策、实施为形式的主体主导作用是投资行为得以实现的决定力量。同时,主体行使主导作用的能力成为投资行为取得成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三,投资的终极目标和本质特征--强调收益性。
“理性”、“心理动因”等实质上都是对投资强调收益性的不同侧面的描述,而这一特征也是我们划分投资活动与非投资活动的基本标准。我们认为强调收益是供给产品社会化与分配消费个体化矛盾的产物,也是需要向供给的第一类要素转化的宿点,这种要求收益的动机又成为供给第二类要素和第三类要素活跃变化并不断与需要发生互动作用的内在动因——在存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我们总可以将社会的总产品看作是一个整体,然而,分配和消费则必须具体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体,这样矛盾就产生了。解决矛盾的唯一方法就是形成一个在社会范围内可以被广泛接受的分配原则——有条件的对个体的社会绩效贡献进行考察。所以,主体愿意(投资)参与社会供给并愿意不断提高(再投资)供给的个体水平。
另外,强调收益性的特征还要体现在对投资问题的主观认识和把握上。其中认识分为微观认识和宏观认识。微观认识是指基于独立主体(企业或个人)产生的对投资的基本追求,即投资为了对社会产品的个体分配的追求。宏观认识是指基于封闭的主体群产生的对于投资的整体追求,即投资为了满足系统内主体的可实现需要。这两种认识都要受到供需辨证运动的影响,不断发展,并且分别形成不同的理性观。而把握是指基于理性观,合理操作可控资源、科学安排工作的能力。
对投资有一个大致的界定和认识之后,我们可以开始对投资问题在新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和变化进行分析研究了。
(二)投资的理念问题我们认为在新经济条件下,投资问题将作为经济的起点,发生重大的变化,而理念的变化则是投资变化的起点。在研究理念的变化之前,有必要引入几个有关概念:
(1)交流价值论:充分的交流可以创造价值
充分的交流是指参与的主体充分,交流的内容广度充分,深度充分。交流价值可以分为创造价值(知识普及为核心加速能力积累)和节约价值(信息对称为核心降低转化成本),两种价值都属于隐性价值。
(2)资源辨证无限论:人们可以用于满足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是无限的,但是在科技水平一定的条件下资源具有相对有限性。所以提高供给的第三类要素是解决资源的有效手段,而合理的利用资源是解决相对有限的重要手段。
(3)供给活动的两重意义
供给活动在广义的角度上看(即不考虑具体的主体),具有整体性意义。此时,供给活动可以抽象集合,形成社会总供给,提供维持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成果。广义供给与广义需要相对应,是供需辨证运动中最单纯、最直接的矛盾体。供给活动从狭义角度上看(即考虑具体微观主体),具有个体性意义。即供给活动是主体要求社会分配的手段。
这里要讨论的投资理念主要是不同主体对投资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中具有共性的部分。我们认为在新经济时代中,主体的投资理念将会从原有简单的追求增值性上升到主动服务需要,即从货币的追求到对价值的追求。
新经济时代要求主体应该注重供给的整体意义。传统条件下,主体对供给的个体性意义的追求总是积极和主动的。这是因为:首先,受社会产品整体化与分配消费个体化矛盾的作用,主体的行为动机总是出于自身的需要,主体最容易理解和接受个体性意义。其次,在供给水平相对较低的时候(供小于需),主体通过投资就可以参与到社会总供给中来,其对于社会的绩效贡献也容易得到认可和接受,继而顺理成章的获取对社会总产品的索取权。所以,传统的理念局限在对投资的微观认识上,以个体的增值性作为投资的终极目标,表象化的为获得货币(索取权象征)而追求货币。
但是,随着社会整体供给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源相对有限的限制被拓展,日益充分的交流加速了知识的普及,主体原本存在资源独占、技术独占等方面的优势逐渐缩小。投资本身已经不可能完全决定主体能够在社会分配中拥有稳固的地位。在理论上表现为供给成果的认可和接受关口前移至对投资的认可和接受,即投资本身存在了是否合理的判定。表现在实际中是许多主体在追求增值过程中过分的集中,破坏了供需的平衡对应,造成竞争的出现和加剧,致使局部供大于需(例如1999年的“网络现象”)。主体对社会总产品的索取权因此受到了威胁。
打破了“投资即收益”的现实使微观认识的价值显得越来越有限——投资只能是获得收益的必要条件——微观认识无法提供衡量投资合理性的有效视角。这使得主体不得不打破微观视角的限制,主动的趋向作为衡量绩效贡献的本质原则的整体性意义,以期在新的社会分配规则下寻找立足点。需要说明的是供给的整体意义在投资上一直有所体现。即通过投资的方式形成了抽象化的社会经济协定——社会的需要总是客观存在的,资源具体的占有者,基于对投资的客观认识,在收益动机的驱动下,愿意促成供给能力的成型。从整体上看,各异主体的不同投资如同签署了一份社会经济协定,细致的划分领域范围,具体的确定了“要做什么”、“谁来做”、“做多少”、“如何做”的条约细节。只不过这份协定是在主体不自觉的状态下形成并贯彻的。不难发现,整体性意义的这种体现正符合对投资的宏观认识。所以我们认为将视角上升到宏观角度,改变“不自觉”的状态,主动的认识和接受供给的整体意义,正确看待投资作用,理性的参与社会协定,是适应变化的必然结果。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整体范围内关心需要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并合理结合自身条件,寻找最佳契合点,通过调整投资的方式积极与之相适应,追求价值创造,服务需要并主动促成供需的适度对应保持社会协定的综合平衡,才能在新的社会经济协定中获得参与供给和享受分配的地位。
同时,新经济时代空前的供给水平也为我们的新理念提供了实现的基础。信息技术的广泛发展,尤其是交流价值的成立一方面使主体把握需要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加速了主体在服务需要过程中的能力积累。而整体供给水平的上升突破了上一水平下资源的相对限制,增加了资源的类型,丰富了主体在服务需要时的选择范围。
认识的拓展,把握能力的提高标志新的理念将最终形成,而理念的变化又将引起投资的方方面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