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的方法论由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经济人”(理性人)假设和经济学的交换模式构成。
(1)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个人是构成团体或组织的基本细胞,个体行为的集合或累加构成及行为。因此,人类的行为包括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都应从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公共选择理论将个人主义用于分析政治领域及政治过程,将个人看作是评价、选择和行动的最基本的单位,把社会存在看作是各种个人而非团体或阶级之间的相互作用,主张用个人的动机和目的来解释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现象。它要探讨个人的偏好、决策、选择与行动在一个特定的组织或制度的结构中是如何产生某种复杂的总体后果,即探讨个人选择如何加总为集体的选择而产生某种总体后果,这一过程在私人活动中表现为市场过程,而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为非市场(政治)过程。
(2)“经济人”假设
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关于个人行为动机以及行为模式的假设,即“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所谓“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也就是认为,个人无论处在什么地位,其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极大化个人的效用作为最基本的动机;或者说,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遵循理性原则,即在作出个人决策时经过仔细的计算和分析,力求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人”假设应用于对政治领域或集团选择过程的分析。依照这种假设,个人在政治活动或集体选择过程中,同样追求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公共选择学者的理论从一开始就假定“有代表性的或者普遍的个人在参与市场活动和政治活动时,都是以同样的普遍价格尺度为基础而行动的”。它认为人就是人,人并不会因为他占有总经理或当上政府官员而使其本性改变;不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个人在私人或经济领域中是利己主义者,而在公共或政治领域中则会变成利他主义。
(3)经济学的交换模式
公共选择学者将政治学也看作是一门交换的科学,将政治制度视为政治市场,将过程视为交换过程。在布坎南和塔洛克看来,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两者都代表着由两个以上的个人进行的合作。市场和国家两者都是手段,合作就通过这些手段而被组织起来并成为可能。人们通过在有组织的市场上交换货物和服务而进行合作,且这样的合作还意味着相互获利,个人进入一种交换关系。在这种交换关系中,个人通过某种直接有益于交易的另一方的产品或服务而促进其自己的利益。基本上,按照个体主义的国家观,政治的或集体的行动与此非常相同。两个以上的个人发现,合力完成某些共同的目标对彼此都有好处。按照这种个体主义的政治观(国家观),在政治领域中,重要的命题并不是国家、团体和党派,而是这些团体之间与组成这些团体的个人之间,出于自利的动机曾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有效的政策结果并不产生于某个政治领袖或神秘人物的头脑,而是产生于团体之间或组成团体的个体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妥协与调整的政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