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国国企,由于普遍效率低下而难以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因此需要改制。但是改制事关重大,同时也是对“是否代表广大民众利益”的‘试金石’,因为国企是“全民所有”性企业,全民都有份。但现在的许多国企改制,民众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连知情权都被剥夺!只由少部分人说了算,甚至在黑箱操作下瓜分贪污国有资产。这种行为不是对国企的改制,而是对改制的破坏行为!因为国企改制如果存在产权交易,必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而不是低价出售。要做到等价交换,就应该以挂牌公开竞卖的方式,而不是私下交易的方式买卖。任何隐瞒民众所作私下交易买卖国有资产,都是非法行为,因为资产是全体民众的,而不是政府的,更不是“县委书记”个人的。山西所发生的这个事情同时也说明一个问题:国有资产到底有它的切身责任人否?许多人都认为国有资产的责任者就是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它们会象私人企业的业主一样,以切身的责任感来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但现在我们却见到了另外一种情况,即这些主管部门对低廉出售优质国资并不十分可惜,不象私人业主那样对属于自己的买卖讨价还价。可见,长期以来国企难以搞好,实际上就是因为没有切身责任者,它的主管者对国企资产与经营没有太大责任感。――黄焕金】
山西沁水煤田改制疑问:5亿国资变成1250万?
山西沁水因煤而著名。位居山西五大煤田之首的沁水煤田,盛产优质无烟煤,并因此上了中学地理课本。
从2001年起,沁水县开始不平静,原因是沁水县的财政支柱———占全县财政收入60%的“三矿一站”改制,这个“改制”到现在还让当地一些领导和百姓气愤难平。
记者调查采访时,他们提出了一连串疑问。
近五个亿的国有资产怎么变成了1250万元
“三矿一站”是指沁水县内的永红、永安、侯村煤矿和嘉峰煤炭集运站。改制前,永红矿已完成技术改造,成为年产百万吨煤矿,侯村矿也已年产90万吨煤炭。
2001年11月,代表“三矿一站”的沁水县国资局与4家公司草签了合组“沁和煤业”的合作协议。“三矿一站”合为一个股东,由沁水县国资局代表。新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三矿一站”占25%的股份,仅值1250万元!
这个数字,甚至比被沁水县委县政府及沁和煤业认可的“审计”报告评估的“三矿一站”总资产
4.2亿元、净资产1.2亿元都低得太多。而当地的许多人认为这个“审计”远未体现“三矿一站”真实价值。
沁水县政府文件解释,“那时我们确有一种想在环境上给投资方一点优惠的心情,并以此表露我们吸引外资的诚意。”
没有采矿权凭什么采矿?
煤矿最具有经济价值的是煤炭,没有煤炭,煤矿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在沁和煤业自己的网站上,有下面一段话:“在我县地下,蕴藏着360亿吨优质无烟煤,目前已探明57亿吨。如果把它全部挖出来,按目前每吨煤400元计算,将是22806亿元人民币的天文巨款。所以,沁水地面上没钱,地底下到处是钱。”
“三矿一站”的真实价值可见一斑。
但是,在“三矿一站”的改制中,沁水县国资局没有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合法的资产评估,被“有选择性”地评估和“审计”的,只是“三矿一站”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三矿一站”最值钱的煤炭资源和土地使用权未列入评估范围,“改制”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其最核心的价值来源———采矿权。
沁和煤业承认自己至今没有拿到“三矿一站”的采矿权。沁水县一些群众说,沁和煤业没有采矿权却天天采矿,采的矿是国家的,一天几十万元的煤炭利润归沁和,你说国有资产有没有流失?
资金没到位,就可以控制收益权?
沁和煤业成立于2001年12月27日。根据“三矿一站”的重组方案,5家出资人共出资5000万元:沁水县国资局以实物出资1250万元,4家受让方以实物共同出资3750万元。
记者从沁水县“三矿一站”改制的一份报告中看到,4家投资商所付的360万元定金于2002年1月22日到账。可在包括沁水县国资局在内的5家出资人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沁和煤业从2002年1月1日起就具有了对“三矿一站”的财务支配权,定金还没到位,4家投资商就拥有了对“三矿一站”收益的支配权!
协议规定:在付出定金后,沁和的其他4家股东还须在一年内付出3750万元的资产置换款。而在改制过程中,正常运转的“三矿一站”一直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沁和煤业控制的利润收益权意味着什么呢?
据沁水县政府提供的资料,
2002年,4家投资商购买沁和煤业股份的资产置换款陆续到位,而沁和煤业当年即实现利润1.2亿元,投资方当年就收回了投资。2002年至2004年三年间,沁和公司共实现利润6亿元,税后净利润4亿元。
因为效益好,沁和煤业资产增大。而代表“三矿一站”的沁水县国资部门由于在这几年中没有再注资,所占股份已由当初的25%下降到目前的18.75%。“三矿一站”是因为煤炭行业不景气卖掉的?
沁和煤业董事长吕中楼及主持“改制”的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说,“三矿一站”改制是因为当时煤炭行业萧条。
而“三矿一站”之一的永红矿工人们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到改制前一年,煤炭行业的行情已明显好转,标志之一就是原来堆得到处都是的煤炭卖出去了,而且价格卖得不低。那时井下采煤工人每个月可以收入3000元以上;而改制后的现在,在刚刚增加了工资的情况下,一线采煤工人也只能拿到1700元。
“三矿一站”为什么至今仍是独立法人单位?
至记者赴山西采访时,号称已改制4年的“三矿一站”仍是4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但他们的财务和财产已被移交给沁和煤业,所有的收入、所有财产的支配权均归沁和煤业所有。
但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独立的法人单位仍然是抵押贷款、借款和退休职工安置等义务的最终责任人。
“改制”为什么不征求职工意见?
“三矿一站”改制,事先未召开有关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4年后的今天,许多干部群众依然通过各种渠道,不懈地向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反映“改制”的问题。
县委书记的“烟灰缸理论”
关于这次“改制”,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有一套“烟灰缸理论”:“这个烟灰缸是咱们沁水的,它有货币价值和使用价值。现在,咱们把它两块钱卖了,就产生了两种效果:烟灰缸使用价值继续存在,还留在沁水;但咱们得到了两块钱的货币价值,用它我们可以投资,也可以办别的事情。‘三矿一站’改制其实就这么简单。”
晋城市的一位人大代表评说“烟灰缸理论”:荒唐!烟灰缸值5元,如果它只卖了1毛钱,难道不是亏了?“三矿一站”好比贱卖了的“烟灰缸”,它是被低估贱卖的国有资产!
坚持反对如此“改制”的人也用一个纸杯给记者作比喻:“三矿一站”的评估好比评估了这个杯子的价值,沁和拥有了这个杯子,凭什么还占有了放杯子的桌子及整个房间?
接下来的追问则是:被贱卖了的“烟灰缸”———“三矿一站”的确仍在沁水,然而“烟灰缸”的“使用价值”———煤矿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还留在沁水吗?
于是,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又一个疑问:谁是这场“改制”的受益者?
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