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惩治腐败,需要操作性强的制度加以保证,如果没有可以操作的制度,只有原则性的条例,那么腐败分子就有很多漏洞可钻,有太多机会可乘。那么,如何建立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反腐败机制呢?
从经济学上说,腐败问题绝大多数可以归结为“价格”问题,从根本上说,腐败需要一定的商品价格程度来维持,反过来,一定程度的商品价格可以维持一定程度腐败利益的存在。比如某人通过买官行为获得了某企事业单位的关键职位,则他就会利用他手中掌握的单位物资采购权,大肆收受厂商的贿赂回扣。这些贿赂回扣的一部分可以反过来供养着其一连串使他得以任职的上线当权者,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腐败利益更源源不断。如医疗部门的腐败的基础就是各个医疗机构的实权者在采购医疗用品时以过高价格购买药品、仪器与其它物品,并从中获取相关卖方给予的回扣。这些回扣的一部分会拿去供养这些实权者的一系列上级实权者,以维护自己的权力地位。房地产建筑领域的腐败规模最大,因为它涉及的资金非常大;这些腐败,最终都体现为过高的房地产商品的价格,反过来,高昂的房地产商品价格维持着整个房地产权力链的腐败利益。
因此,腐败的最终承担者与利益受损者是普通老百姓,是他们不得不承担着过高的商品价格,从而维持了腐败者的腐败利益。今天老百姓之所以越来越感到“看病难”,很大原因就是药品与检查费用上涨太快。而这些费用之上涨,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与医疗工作有关的整个权力系统的腐败,其中既有医生拿药品回扣的腐败,也有医院负责人购买各种物资时的腐败,同时又有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某些当权者在用人上的腐败。一系列的腐败最终使相关商品(各种商品性的“服务”也是一种商品)价格上涨,而转嫁给广大消费者,从而使他们的利益受损,使整个社会的利益受损,拖累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
从以上经济学道理我们不难建构出一个反腐败的机制,就是要抓住最终商品的价格,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将商品价格最低化,从而断绝腐败赖以生存的源泉。一旦最终商品的价格最低化,上游商品的价格就会被迫最低化,各种商品也就没有相应的超额利润空间来维持各种腐败的存在,社会腐败问题就会丧失经济基础。这样一种以商品价格最小化为手段而进行反腐败的构思,可以称为“价格反腐败策略”。
首先要强调,商品价格的最小化必须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而不能采取过去那种行政指令的办法,指令商品价格实现最小化。因为这不符合价值规律。虽然我们不能指令商品价格最小化,但可以利用市场竞争来获得这种价格最小化,并且充分利用这种最小化价格来实施反腐败措施,实现反腐败目的。
那么,如何以此指导思想来建立一个反腐败机制呢?
<一>
作为政府,首先必须要打破各种商品市场(包括资本市场)的垄断,尽可能破除各种行业的准入障碍。因为如果不这样,就不可能形成较充分的市场竞争,就不能使商品价格最小化。市场垄断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许多人都想方设法要进入获利很高的垄断行业,因此,人们就会通过行贿相关权力者而谋求进入,从而在垄断行业及其周围形成行贿受贿“繁盛的”腐败现象。但现在的情况却不尽人意,许多行业,市场准入的障碍不是越来越少,反而越来越多;行政性收费加大,技术性障碍增多,人为配额限制加深等等,越来越与“开放”思想背道而驰。这些都是政府行为的结果,因此完全可以通过政府行政行为加以纠正,还市场经济一个“开放”的空间。
<二>
然后,也是最关键一步,是要将由此所形成的商品最小化价格尽可能公示于众,公示于社会,使得广大消费者懂得现在市场上的一般商品价格,与他们消费时所遇到的价格,比较这两个价格的差距就会大体知道其中的价格水分有多大,蕴藏着的腐败程度有多大。比如人们能够在市场上以1元的价格购买到一种药品,但在某医院,这种药的价格却达到5元,这样人们便容易知道这种药所蕴藏的腐败程度可能有3元多,这3元利益,被与这个医院有关的各个环节的实权者侵占去了。
如何将商品最小化价格以最方便、最低成本的方式公示于众,是关键的关键。以报纸、书籍或文件的方式公示出去并不是最方便、成本最低的方式。今天,我们有充足的条件,以电脑网络的方式公示出去,这才是最方便、成本最低的方式。只要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固定的空间地址,就可以将搜集到的有关市场价格的信息方便能动地登载在网上,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让那些有心监督实权者采购商品时所产生的高价腐败行为的人士,提供一个方便的价格依据。我们知道,网络世界是一个信息登载非常方便的虚拟世界,它既可以长期提供同一内容,又可以提供实时变动的内容,只要信息收集发布者足够勤恳热心,责任心强,是完全可以向社会提供真实内容的。因此,互联网应该成为中国反腐败战略的一个最重要的工具,应该充分发挥好它的作用。
政府利用互联网作为工具,以市场经济的方式,通过价格手段反腐败,那么政府所办的这个网站应该具有特别的权威性,它要使人相信其中所登载的商品价格是市场上任何一个时间段内可以购买得到的最低价格。在此,政府所办的这个网站必须充分尊重商品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作任何修改,否则它就失去可信性与权威性。特别是它必须要保持中立,既不偏向于厂商与腐败者而将价格信息偏高,也不偏向于消费者而将价格信息偏低。它是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的一个具有反腐败意义的网站,但同时又具有各个专门行业的特殊性,所以它必定要聘请到相关专业部门的专家来作价格信息采集,因此这些行业的专家的中立性相当关键,必须确保他们不会倾向于某个行业的生产者,更不能被人行贿而陷于腐败。比如医疗行业存在着成千上万种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类型、不同批号的商品,必须要由精通这方面的专家来采集它们的市场价格。而他们的行为是否公正,如何避免受到厂家及医疗单位的利益群体的行贿侵蚀,是这个反腐败网站能否起到应有作用的重大问题。
网站的价格信息的采集也可以采取网上竞卖的方法,即在网站上永久性举办竞卖活动,将同类商品中出价最低的厂商名字及其商标登载在网站上,帮助它做广告,这样网站就可方便、低成本地采集到商品的最低价格。当然,这样的做法可能对厂商有很大的压力,因为每个厂商为了使自己的产品价格得到网站接受,不得不竞相降价。但为了反腐败,为了挤干维持腐败所必需的虚高价格水分,让它们作出一定牺牲是反腐败不得不付出的必要代价中的一种。
另外,网站在进行商品最低价格采集的同时,也要采集作用与用途上可以互相代替的商品。这实际上也是采集最低价格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网站针对某种抗菌素药品所采集到的最低价格是10元,但同时网站又发现有另外一种抗菌素的功能、用途、品质等指标与这种抗菌素基本相同,但它的最低价格只有2元,那么网站就要特别将这两种药品的可替代性公示出来,让人懂得选择与监督。人们发现,在许多医疗单位,本来较便宜的药品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某些医生偏要开价格高的药品,因为医生开高价药品有可能获得更大利益。在药品可替代性上作这样的公示,使人有可能了解到更多情况,从而为杜绝这些专业隐蔽性更强的的腐败提供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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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价格网站建立后,关键的事情就是将这个网站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知道它,懂得利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还要设有奖举报,即让广大群众能够根据网站所发布的有关价格信息,举报他们在某单位所领受或发现到的高价格商品,同时要对他们的举报行为作适当奖励。因为商品太多,人们很难注意到其中某一种商品的最低价格,有了有奖举报,就令他有一定的激励、一定的补偿花费一定的时间于查询网站,并发出举报信件或者电话的耗费;同时,有奖举报也会使举报行为认真规范,而不是随随便便。对比腐败带给社会的巨大损失,有奖举报所花费的费用是非常低微的,以低微的代价换取巨大的效果,怎么不能做到呢?
对腐败的治理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彻底根治的。因为腐败现象所形成的大量真实信息,零星分散,存在于各个角落,只有分布广泛的广大群众,才有最大的机会获取这些信息的线索。所以,以适当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是反腐败得以成功的基本前提。如何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容许并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对腐败信息的线索进行举报。并且,最好、最有力的方式是有奖举报,因为它使举报行为认真规范,杜绝陷害性的诬告,也使广大群众更积极举报腐败行为,从而对腐败现象产生巨大的打击力量。中共中央最近发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说得非常好:“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建立并利用好这样的受理举报机制,腐败行为就不难杜绝。另外,如果实行有奖举报,那么“实名举报”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纲要》所提到的“违纪”与“违法”有所区别;反腐败的方针,应该是将腐败问题杜绝于违纪之时,而不要等其演化到违法后才去处理,因为违法已经意味着造成巨大损失。腐败分子违法收受1万元利益,有可能给单位与国家造成100万元的损失。而现在的反腐败,更多是等到产生实际犯罪,造成实际损失后,才去追究责任。可能有人认为,只有这样才有充分的证据以惩办犯罪分子。但为什么不设定一些可操作的制度性的规定,一旦有人违犯这些规定就及时纠正呢?这样就不至于使一个人滑向犯罪;这既挽救了这个人,同时也可以杜绝因他的腐败行为的深化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某个当权者明知制度规定而多次故意违犯,那就完全可以按违法行为论处,不必费心去找太多证据,就象“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一样。因为如果他没有强烈的非法获利动机与实际,他是不会这样多次冒犯违反制度的风险的。
如何才算违纪呢?就是违犯组织所作的事先规定的行为。比如某单位规定采购物资的行为要通过定价小组的定价,但某人却故意绕过组织,擅自作主联系采购,这就是违纪行为,必须纠正并受到处理,而不管他实际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对于这里所论的“价格反腐败策略”来说,如果某人明知他为他的单位采购商品的价格大大高于正常价格,但仍不纠正,这就是违纪,就必须迫使他纠正行为并加以相应处理。如果追查发现他在这行为里存在受贿行为,那么他的违纪就演化为违法,要由刑法处罚。而我们建立商品最低价格网站,就是要让大众知道市场上的正常价格(与最低价格),由此可判断某人的行为是否违纪。所以建立这样一个网站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反腐败行动成为可操作性行动的重要环节。
三
如果能真正做到以上三步,社会上因权力寻租所发生的腐败现象必将大大减少,广大人民群众,也将获得他们本应该获得的更大利益。假如一个医疗单位的药品、仪器及其它物品的采购价格最低了,药品、仪器的厂商公司就不会再有多余的价格空间向医疗单位的负责人行贿。如果这些人不能再如此得到好处,他们也就不会极力向相关权力机构的负责人行贿,而非法谋取相关职位,于是人事安排上的腐败现象也可以大大减少。
过去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方面的事务有专门的物价部门,如物价局。它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对计划产品的价格进行规定。现在的市场经济时代,使它基本上失去了作用,因为大多数商品的价格不再由物价局规定,而是由市场决定。但物价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可以找到自己的存在空间,这就是为社会作价格公示的服务,采集市场中的各种商品的价格并公示于众,从而为杜绝腐败,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重要贡献。
腐败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经济学问题,它特别产生于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不完全性,产生腐败的必要前提---“黑箱操作”又强化了这种市场的不完全性。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它很容易被腐败分子所利用,来实现他们以权谋私的腐败目的。针对这个原因,政府完全可通过以上的方式,对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加以纠正,从而杜绝因此所产生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