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中国经济界,听得最多的可能就是“宏观调控”这个词了。在许多人看来,只要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经济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正如厉以宁所说:宏观调控对经济问题的暂时解决会给某些人以错觉:“这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有什么必要再改变经济体制呢?”。但是早在1993年,厉以宁就已经告诫人们,所谓“宏观调控”虽然不得不进行,但必须警惕它可能出现的两个重大的失误:一是耽误或推迟了经济改革的时机,二是在加强宏观经济调节措施的借口下,有可能使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做法卷土重来。他所指出的这两个问题都是根本性的问题,极为重大。今天也正逢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的时候,因此也应特别注意这一根本性问题,否则中国的改革将很难成功。实际上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宏观调控的过多强调已经使人忘记了我们所改革所要达到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并且,今天的社会经济受到政府“计划”管制的程度越来越大了,条条框框对社会经济的约束作用越来越明显了。这最终必将使中国经济陷于“滞胀”泥潭!---黄焕金】
可 能 出 现两个重大失误
厉以宁
中 国现阶段的通货膨胀之所以是体制型的通货膨胀,可
以 解 释 为:需求过旺的根本原因在于旧投资体制之下投资主
体 既 有 投资冲动而又不承担投资风险;信贷失控的根本原因
在于借入的一方不自负盈亏,不感到有真正的压力,贷出的一
方 不 是 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商业银行,不能根据效益原则来发
放贷款,而中央银行又没有成为自主执行货币政策的“银行的
银行”。至于结构失调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条块分割、政企不分、
产权不明、企业既不自主经营,又不自负盈亏。可见,宏观经济
调 节 措 施不能触及经济体制方面的要害问题,它们只可能是
治标的办法。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就抑制通货膨胀而言,
宏 观 经 济 调 节 措 施 至 多 只 能 从 总 量 的 控 制 上
起 到 暂 时 的 作用,既无法有效地实现结构调整的任务,更难
以从经济体制上消除产生通货膨胀的根源。
总之,在中国现阶段,要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惟有加快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投资体制、金融体制、企业体制、财
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宏观经济调节措施的加强,固然有所必
要,但如果以为这就可以取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了,就不必在
转换经济体制上下功夫了,那就会造成以下两个重大的失误。
一 是 耽 误或推迟了经济改革的时机,因为宏观经济调节措施
的暂时起到作用常常会给某些人以错觉:“这样不就解决问题
了吗?有什么必要再改变经济体制呢?”二是在加强宏观经济
调节措施的借口下,有可能使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做法卷
土重来。这当然不是最高决策当局的意愿,但在政府职能尚未
认真转换,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尚未熟悉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宏观经济调节的做法时,计划经济体制下惯用的种种手法
很容易借宏观经济调节之名而再度出现。这正是不可不注意
之处。
只有在中国的通货膨胀不再具有体制型通货膨胀的性质
时,宏观经济调节作为应付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的对策才能
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宏观经济调节作为成本推进型和结构
型通货膨胀的对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
用。
(大公报,199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