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立场问题的一封信



——回复高歌同志《对许兴亚先生让人困惑问题的商榷》

许兴亚

高歌同志:

很感谢您对我在《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所发表的那篇文章的关注,同时也感谢您把自己的文章发表在《经济学家》网站上、并且通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网站信箱转给了我。您在文章中写到,看到我那篇文章后“不仅产生好多疑问。主要有: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就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吗?二是‘无产阶级’与‘劳动人民’能否划等号?三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与‘最大多数人’和‘全人类’能否划等号?四是‘代表全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中的‘最’该如何描述?五是‘民营企业家’、‘精英’或者‘中间阶层’这三者之间是否可以划等号?六是‘民营企业家’、‘精英’或者‘中间阶层’是否等于是那部分通过搜刮和聚敛社会财富的方法,踩着社会其他成员的身躯‘向上爬’的部分?”然后您写道:“看到这些问题后,在此不免猜测,有些概念恐怕连许兴亚先生自己也没弄清楚。为了自圆其说,只好采取连用几个名词的方法,让读者认同一个概念就等同认同所有列举的概念。”

以下,先对您的这些批评做点答复。

(一)

1.总的来说,我觉得您的这篇文章显得有点过于仓促了,以至于您这6个问题的子弹几乎全都打飞了。因为:

第一,在您提出的这几个“能否划等号”、“是否可以划等号”和“是否可以等于”的地方我并没有“划等号”,也没有把一个“阶级”等同于一种“机制”。至于您所说的第1个问题,我认为对于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来说都会是不言而喻的;第4个问题,我在表述中则已经说过:其中“也包括了”您所关心的“这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知这样表述是否还有什么遗漏?更何况,我所提的这几个提法也并不是我的创造,而是我们党历来的一些要求。例如:

(1)“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这是上一世纪50-60年代以来包括毛泽东和周恩来等在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中国知识分子和青年的要求,而并不仅仅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的要求;

(2)“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和“团结最大多数人一起工作”——这是毛泽东主席在60年代提出的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要求;

(3)“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提法,并且也是自从他们创立马克思主义以来,全世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基本立场;

(4)“三个代表”则是党的16大提出的要求。如此等等。

第二,我这篇文章是面对我国的经济学理论工作者、特别是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工作者”(因为我的这篇文章的副标题就是“兼论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来进行讨论的。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这是一个毫无疑义的前提。即使我不说,也是必须坚持的。我这里不过是要谈一点更加具体的体会。但从您的文章最后“笔者认为,如果非要在中国提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话……”这种虚拟口气上来看,似乎即使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来说,也已经到了并不一定“非要在中国提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时候了。在这种情况下,再来谈哪种提法“也许会比许兴亚先生的提法好很多”还是“不好很多”,还有多大意义呢?

第三,我在文章这之所以重申这些提法,无非是说: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来说这些基本立场,也像全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体系一样,是以一贯之的和一脉相承的。希望我们的经济学理论工作者不要忘记了它们,同时也决不要把“三个代表”的立场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贯立场对立起来。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只能有一个,是无法改变、也不能改变的。如果改变了,那就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了。正如邓小平所说的:老祖宗不能丢啊!但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学界、思想界、理论界、舆论界和教育界某些状况,这些话又不能不说。不知您是否赞成这一点?

2.关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的用法。之所以在今天仍然可以与“三个代表的立场”相通用,我认为主要以下几个理由:

一是因为在我国,从革命战争年代一直到“三个代表”提出之前,传统上多是把“无产阶级”理解为“现代产业工人阶级”,而并不包括其他的“劳动人民”,例如农民、手工业者和劳动知识分子等。而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的说法,无疑比单纯使用“无产阶级”的提法更加广泛一些,也更加易于被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而其实与单提“无产阶级的立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而它的根本利益与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正如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中所说的“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质仍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是一样的。前者指不过是后者的具体形式而已。

二是在今天,在我国,“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的阶级基础已经扩大。“劳动人民”的内涵也已经扩大。更何况,在过去,我们千千万万的共产党人和拥护党的基本立场的人,一直就都是站在这个“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上的。难道说,我们的这些前人的这种立场都站错了吗?

  至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与“最大多数人的立场”和“全人类的立场”的关系,与此同理。

因为一方面,自从在地球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以来,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加在一起,就一直是全世界人口中的最大多数。即使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那些真正贪污腐败的人、那些真正不劳而获但却暴富了的人、那些真正“通过搜刮和聚敛社会财富的方法踩着社会其他成员的身躯‘向上爬’”并且确实已经这样“爬”上去了的人,在我国总人口中也只占极少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站在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上,也就是站在了最大多数人的立场上。更何况,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工人阶级”的范围已经扩大,已经不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工人”。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的利益与全人类的利益是一致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首先从解放全人类的立场出发,并且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他们解放全人类的希望寄托在工人阶级身上。所以,我认为,这几个提法从根本上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而当我在说“甲立场”就是“乙立场”的时候,您是不应该因此而责备我,说我把“甲”当成了“乙”的。

3.从您所提的种种“疑问”来看,我认为您实际上是过分地从字面上来理解“无产阶级”一词中的“无产”和“有产”了。

而其实,在马克思主义中,“无产阶级”一词,并不是单从字面上理解的那个“有产”和“无产”的意思,而是一个专门的术语。关于这一点,在去年,在我的这篇文章之前,在我主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网站上的“开篇的话”“论阶级”的那一篇中,就已经作过一些介绍。不过为了把问题说明的更清楚一些,现在再引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几段论述,供您参考:

(1)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说法:“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一种没有从它的能动关系上、它的内在关系上来理解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这种对立即使没有私有财产的进一步的运动也能以最初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在古罗马、土耳其等。”

(2)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的解释:“同样,我也经常把工人(Working Men)和无产者,把工人阶级、没有财产的阶级和无产阶级当作同义语来使用。”

(3)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的注释中的解释:“无产阶级是指现代雇佣工人阶级,现代雇佣工人是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

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网站的那篇对话中,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的情况是这样说的:

“答: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从原则上和实际上说,都已经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没有财产的阶级了。因为第一,作为一个阶级的总体,他们已经与全社会各阶层以及各个劳动者阶级的成员一起,共同成了归全社会所有的各种财产的主人。因此,即使单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那个有产和无产的‘无产阶级’了。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形式的最终目标,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说法,应当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的个人财产,也就是所谓‘个人所有制’。而这……同时也就是社会财产,或社会主义的社会所有制。但是,作为一个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阶级,我认为无产阶级这个用法,即使在我国,在今天,也是仍然可以与工人阶级相通用的。”

“所以,只要没有另外做出特别的说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无产阶级或无产者,就是近现代的工人阶级。而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它就是我国的工人阶级。因此,在我国,单纯按照所谓的有产和无产来判断,认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您说您“在此不免猜测,有些概念恐怕连许兴亚先生自己也没弄清楚”,我是不愿意承认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您的猜测多少又有些合理的地方。不过我认为是在其他一些方面,而不是在您所提的那些“疑问”中。具体说来,我自己确实也还在进一步思考中的问题至少还有以下3点:

1.关于“工人阶级”这个词的翻译问题。因为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在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工人”一词用的是英文“Working Men”(他的这篇著作最初就是用英文写作的)。此外,“工人阶级”用的则是“Working Classes”。但“Work”一词在我国,是既可以翻译为“工作”、也可以翻译为“劳动”的。尽管恩格斯在别处还说过:英文有一个优点,它有两个词(即work和labor)来分别表示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但这能否成为区分“工人”和“劳动者”、“工人阶级”和“劳动者阶级”的语源学上的根据?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使用的德文却只是同一个单词和词组,即“derArbeit”和“derArbeiterklasse”。如果您在这方面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意见的话,我是乐意接受并将表示衷心感谢的。不过,即使如此,我也并不主张在目前就用“劳动者阶级”来取代“工人阶级”或者“无产阶级”的提法。在我所提出的“为劳动者阶级立论”的口号中,“劳动者阶级”其实是用来指代我国现阶段的“一切劳动群众”的,也就是用来指代“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

2.关于我国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动。其中也包括:我国社会中目前出现的一系列不和谐的因素,是否也与这种阶级关系的新变动有关?是否确实有一个所谓的“中产阶级”正在蛹化中,或者说正在“呼之欲出”,并且正在或明或暗地尝试着把手伸向“社会舆论”和“权力”?

3.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相互融合,以及如何创造条件使阶级差别逐步趋于消失的问题等。不过我认为这并不是您所提出的问题。因此也就不在这里展开讨论了。

(二)

以上,是对您的“疑问”进行答辩。本着相互交流的精神,现在也对您的正面论点提出若干不同意见。

1.您在文章中说:“马克思主义确实有基本立场。这个学科是要鼓动无产者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这实际上是阶级斗争的立场。”——但是,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像资产阶级学者和政客所说的那样,是专门用来“鼓动”或者“煽动”阶级斗争的。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斗争不用马克思主义的“鼓动”,还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就已经自发地产生了。马克思主义只是给这个运动以“科学的口号”,从而使它建立在了“科学”的基础上。此外,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也决不单纯是“阶级斗争的立场”,而同时也是“全人类的立场”。资产阶级学者和政客甚至连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也说成“煽动阶级斗争的学说”呢。

2.您在文章中说:“但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即从夺取政权转到巩固政权,从无产转到有产,工作中心从革命转向经济建设之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范围就会扩大。”——这个表述我认为也不对。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对于无产阶级自始就不是单从“有产”和“无产”的角度来划分的。因此您这个“无产阶级从无产变为有产”的说法,是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必须改变的理由的。第二,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范围就会扩大”也不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从来就都是以解放全人类(并且其中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即恩格斯说的“两个和解”)为目标的。因此也就谈不上您所说的所谓“基本立场的范围就会扩大”的问题了。能够改变的仅是具体的提法和政策。

3.您写道:“在我国,只要维护国家统一的人均包括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内。”——我认为您的这个提法并不错。但与这里要讨论的“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的问题不是一回事。并且代表这个意义上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已经包含在我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之中了。

4.您写道:“由于目标最终是要消灭剥削,所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就要转向那些是靠劳动致富的人们。”——这句话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邓小平讲的是“共同富裕”,以及“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这与所谓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转向那些是靠劳动致富的人们”决不是一回事。不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不能这样“转”,而且即使党和国家的政策也不能像您说的这样“转”。

5.您说:您“不敢苟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就是‘全人类’的立场”的说法。——可是,这的确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这又有什么办法?而且即使我国的“外交政策”,也没有规定在国际上不能说公道话。“不当头”,和“不主持公道”、“不关心其他国家人民的死活”决不是一回事。哪里还能谈得上这是“中国的经济学家应该比一般水平的百姓要看得远点和深点,首先要认识这点”呢?

6.您说:“对于那些通过搜刮和聚敛社会财富的方法和踩着社会其他成员的身躯‘向上爬’的人员,不管是什么人,应该通过法律逐步列入打击犯罪的范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认为您这种说法也是行不通的。因为真正的问题首先在于机制,而绝不单纯地在于法律。单靠法律是不能解决这种问题的。只要“机制”问题不解决,不合法的也会变成合法的。因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而不是相反。因此您是不可能、也不应该一厢情愿地把他们全部“通过法律逐步列入打击犯罪的范围”的。

7.您这篇文章的核心,是主张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转向那些是靠劳动致富的人们”,并且为所谓的“民营企业家”、“精英”和“中间阶层”这三部分人鸣不平,好像我把他们与您所主张的“逐步列入犯罪范围”的那些人等同起来了。其实您这是一种误会。我这里说的是另外两件不同的事:一是“‘三个代表’的核心,……决不只是(代表)少数‘民营企业家’、‘精英’或者所谓‘中间阶层’的利益,虽然其中也包括了这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决不是要去刻意培育这样一个‘中等阶级’,也决不是要刻意地去建立一种……踩着社会其他成员的身躯‘向上爬’的机制。”

 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 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立场问题的一封信

在这里,我之所以对这三个名词加上引号,并不意味着我完全反对和排斥这些人,而是反对有些人过分抬举他们,给他们加上种种不符合实际的光环,把他们说成是比我国最广大的普通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更加优秀的人。同时也意味着我不赞成这些称谓。就后者来说,因为:

第一,我国有些人所说的“民营企业家”,其实仅仅是指“私营企业主”。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无论国有企业还是其他公有制企业都是属于人民的,因而也都是“民有民营”的。而“民营经济”这个提法本来只应是相对于旧社会或者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官营”和“官办”经济而言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连“官”都不应该有。因此至少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应当存在任何所谓“官办企业”的。“私营经济”和“私人企业主”有什么资格独占“民营”这个头衔?

第二,有些人所说的“精英”,其实并不一定都真是“精英”,有的甚至也可能是反对社会主义的人、败国败家的人、数典忘祖的人、崽卖爷田不心疼的人。第三,在一些人热炒“中间阶层”的背后,实际上是呼唤在我国尽快制造出一个所谓的“中产阶级”。

但是,对于所谓的“中产阶级”,恩格斯早就明确界定过了,就是“资产阶级”。正如他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说的:“Mittelklasse(德文‘中等阶级’——笔者注)这个词我经常用来表示英文中的middle-class(或通常所说的middle-classes),它同法文的bourgeoisie(资产阶级)一样是表示有产阶级,即和所谓的贵族有所区别的有产阶级,这个阶级在法国和英国是直接地、而在德国是假借‘社会舆论’间接地掌握着国家政权。”也正如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资产阶级是指现代资本家阶级,现代资本家是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使用雇佣劳动的。”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例如在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中),曾经使用过“中产阶级”的说法。但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在1952年以后,就已经明确说过:不应再将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了。而邓小平在谈到我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时,也早就指出过:“在我国,如果真的出现了两极分化,那我们的改革就真的失败了。如果真的出现了什么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的走上邪路了。”还说过: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如果搞资本主义,那对世界将是个灾难,要倒退好多年。”这难道不值得警惕吗?

8.您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现在的‘民营企业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这是您的一种判断,甚至也可能是一部分“经济学家”和所谓“官员”们的判断。对此我不想与您争论。因为这恰恰反映出基本立场的不同。而这里的“官员”之所以加上引号,也表明我是不赞成一些人的这种称谓的。我国的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不论职务的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在人民群众面前,他们是没有资格以“官员”自居的。“官员”这种称呼,至多只适用于外交的场合,和对港、澳、台等统战工作的场合。

9.您说“我国新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就说明了这点。”——我觉得您这是一种误读。国务院和不少省市出台的这方面的政策,都说的是“非公有制经济”,而不是所谓“民营经济”。即使在上一世纪50年代初,在我国经济领域内还没有实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前,也就是在刘少奇主席说的那个“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时期内,我国的私营经济也不叫“民营经济”,而是叫“私营经济”。那时对这些经济成份的要求也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么多年了,我国的许多经济学家和媒体却只把“私营经济”独独地称作“民营经济”,这不是混淆视听又是什么!

10.您说:“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和个人这三者的共同努力,而企业又是连接这三者的关键。在这个整体中,企业如同细胞;企业家如同细胞核。”——但是,很明显,您这是用“企业”和“企业家”的概念,来替换了所谓“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概念。是不是您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虽然已经不多了)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非私有制企业”,都不再是“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都再也算不上“企业家”,只有所谓的“民营企业”和所谓的“民营企业家”才算是“企业”和“企业家”?至于您所说的“在劳动者中,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而且包括脑力劳动”以及“中国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更多地要靠劳动者的脑力劳动”等等,则又进一步在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与“脑力劳动者”之间“划等号”了。最后,至于您所说的“中国制造”等等,是不是也意味着,在今后,只有中国的“私营企业制造的产品”才可以称作“中国制造”,而国有企业和其他公有企业制造的产品将一律不能再叫“中国制造”?

11.最后,您说:“在中国,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转为有产阶级之后,特别是以建设为中心之后,我们的思维一定要跟着形势的转变而转变。”——我觉得您这句话说得太笼统,没有指明哪些“思维”必须变,哪些“思维”不能变。如果连“基本立场”都要变了的话,那就根本不可能再是“马克思主义”的了。因而重复地说,也就根本谈不上哪种提法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来说“也许会……好很多”还是“不好很多”的问题了。

以上所说,不知您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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