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初稿已经完成。国家发改委今后可能每两年对药品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对市场定价的药品也将实行政府干预。“比如企业要涨10%,先要来备案,说明理由的才能涨”,对被举报有暴利的药品,也将进行查处并追究责任。新的管理办法中还包括建立原料药成本监测制度和制造成本核算制度,对药品从原料到生产过程实行全过程的成本核算。(据5月16日《北京晨报》)
药价畸高以及“看病贵”是目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理应有所作为。但发改委的这种行为适当 吗?这种价格管制又能解决多少 问题?对此,不能不让人置疑——
首先,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如何解决药名翻新问题。某种药品被限价了,它马上改名换姓,这是老问题了。在以前的药品价格管理中一直无可奈何,新的管理办法难道有了灵丹妙药?
其次,所谓“价格管理”是管源头还是管终端?由于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服务质量等千差万别,因此药品的终端价格不可能实行统一定价。因此,发改委的价格管制只是针对源头,即药品的出厂价。可是,药品价格的虚高主要是出厂之后的层层加码造成的——限制出厂价又能如何?
再者,国家发改委有多少行政力量足以执行这项制度。原料的成本监测和成本核算,都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从原料到生产过程,监控的链接那么长,而且药品和药厂那么多,需要多少专业技术人员?随着管制范围的不断扩大,监测和核算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国家发改委难道要建立一支庞大的专业技术队伍?果如此,国家发改委会膨胀到什么程度?
推而广之,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管制边界在哪里。发改委不断加大价格管制范围和力度的理由无非是药品价格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而药价虚高的民愤极大,但群众关心且意见很大的并不只有药品及医疗价格。教育收费、住宅价格等,群众也都非常关心,国家发改委是不是都要“插手”呢?
产品定价是企业的自主权利。如果不是公共服务或者自然垄断的产品,政府就不应该干预企业对产品的定价。现在,中国的药品生产行业已经市场化了。如果连药品的价格还要政府确定或干预,那么正常的市场竞争还怎么进行?更何况,价格管制的作用太有限,这已经为实践所证明。实际上,药价虚高以及医疗价格畸高的主要问题在流通环节和医疗机构,根本问题还在于国家投入太少以及不合理的医疗体制,比如官商不分,该公益的不公益,该市场的没市场。
可以预见,新的药品管理办法出台后,药价虚高问题不会有明显的变化,但大权在握的国家发改委肯定比以前更加门庭若市——因为跑部钱进的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