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土重来的意思 抑制食利阶层?警惕小农意识卷土重来](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8183429722910.jpeg)
近日在家闲着无聊,翻阅《领导文粹》,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抑制食利阶层对于国富民强的重要性,在中国的历史上,确实有一段时间,需要通过对食利阶层的抑制,来实现富国强兵,那是因为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食利阶层往往不把其所得,用于投资扩大生产,而是简单地讲财富储藏起来或者挥霍掉,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通过抑制食利阶层,可将部分社会财富,从食利阶层转移到社会的统治者和社会底层的生产者手中,实现对社会财富的更有效率利用,促进生产。而如果统治者无法对食利阶层进行有效地抑制,则社会财富往往被闲置或者挥霍,对社会生产的促进极其有限,更有可能因为食利阶层试图获得政治上的保障和权力,而腐化国家的统治阶层,造成国家的统治阶层与食利阶层串通一气,大肆对社会底层的生产者剥削和掠夺,破坏社会生产。因而,在古代中国,明智的统治者,都会视国家的具体情况对食利阶层做或多或少的抑制,而当统治者已经无力抑制食利阶层时,朝代的衰败和社会的动乱也就不远了。然而,在现代社会,再谈对食利阶层的抑制,却已显得不合时宜,让人不由得警惕曾经极大地延缓了中国近现代发展的小农意识,是否又有卷土重来的趋势。首先谈对食利阶层的定义,所谓的食利阶层,指的是通过出让生产资料的使用权,而获取收入的阶层。古代社会能够用于出让使用权而获取收入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和钱财(请注意,本文中的“生产资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资料,而是泛指一切能够用于投入生产或有利于生产的物的要素),而获取的收入,主要为地租和利息。而在近现代社会,能够用于出让使用权而获取收入的生产资料,已大大增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和资金,还包括了机器设备、技术专利、品牌商标、运输能力、流通渠道等要素。其次谈是否有必要对食利阶层进行抑制的标准。这一标准,是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加社会的总福利(本文中的社会福利,为狭义上的概念,主要指物质上的利益而不包括心理上的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等)。如果现代社会中的食利阶层的存在和发展,能够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则没有必要对现代社会的食利阶层进行抑制,即使通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所增加的财富在分配时表面上显得不甚“公正、公平”,更多地流向食利阶层。因为虽然分配表面上显得不公,但新增加的财富,必然有一部分会流向社会财富的生产者,也技术传统意义上的“被剥削者”,给他们提供了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机会。如果一味追求表面上的“公正、公平”,只会损伤了食利阶层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如果这种对“公平和公正”的追求到了狂热的地步,甚至还会损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降低社会的总福利。接下来谈新增加的社会财富更多地流向食利阶层的合理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增加的社会财富更多地流向食利阶层,是对生产资料使用权的报酬。尽管表面上食利阶层似乎直接把生产者的收入拿走一大块,使生产者无法享受更高水平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但实际上如果生产者不提供这部分报酬,他就无法获取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在现代社会无法获取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意味着他将一无所有,这就是活不得下去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活的好不好的问题了。因而我们必须明确,给食利阶层的报酬,实际上是生产者为了获取其收入所进行的投入,或者投资。二是新增加的社会财富更多地流向食利阶层,是对现代社会食利阶层的对生产资料投资风险的回报。食利阶层的任何投资,都面临着或大或小的风险,如果食利阶层没有足够的对收入上的激励,那么食利阶层在投资方面,就会倾向于保守,最极端的情况就是像古代的地主一样,把财富储藏起来或者挥霍而不用于投资,那么这笔财富,实际上就成了对社会根本无用或者作用极为有限的“死钱”,如果社会的食利阶层普遍出现了这一倾向,那么生产将无从发展,生产者收入的增加和生活的改善也无从谈起。三是新增加的社会财富更多地流向食利阶层,是市场定价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对人身关系已经没有什么束缚可言,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流动,自由选择工作。生产者如果觉得某一食利者给自己的负担太重,从自己身上掠夺走了太多的财富,他完全可以换个场所,换个工作,另外找一个合适的食利者,向他租用生产资料,而原有的食利者,也可以把闲置出来的生产资料,租给下一个觉得自己可以通过租用该生产资料获得足够收入的生产者。而如果生产资料的租金确实过高导致无人租用,食利者会适当一般会降低租金以避免生产资料的闲置。因而,提供给食利阶层的报酬,实际上是市场定价的结果,是生产者对提供生产资料的食利阶层的回报。对食利阶层进行抑制,在现代社会已不具备可行性。在传统社会,社会的食利阶层,主要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地主,一种是放高利贷者,因而如果统治者决定对食利阶层进行抑制,他很快就可以找出哪些人是他必须抑制的,也很快就可以制定抑制的政策措施。而在现代社会,社会结构已经大大复杂化,很多人在某一方面是食利者,在另一方面是生产者,纯粹的食利者已不多见,且不说没有理由对食利阶层进行抑制,即使国家决定对食利阶层进行抑制,它也无法明确锁定需抑制的对象,更难以制定出既保护生产者又能抑制食利者的政策措施。因而对现代国家来说,明智的做法,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对交易和收入征税。